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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沪宁出席。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当前,以武汉市为主战场的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疫情在全球出现大流行,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保持清醒头脑,决不可掉以轻心。要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武汉市和湖北省要紧紧扭住医疗救治和社区防控两个关键环节,继续做好重症患者救治,及时收治新发病例,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不得瞒报漏报,一旦发现疫情要实行精准管控,聚焦在病例发生和可能传播的场所,控制在有限范围。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精准有效防范疫情跨境输入输出,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力所能及帮助,对外国商业采购防疫物资提供便利、保证质量。我驻外使领馆和有关方面要着力做好对我境外公民的领事保护和疫情防护帮扶,为他们排忧解难。 会议指出,要在科学精准防控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适时动态调整优化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持续低风险的全国绝大多数省份,要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及时调整和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抓紧取消外地人员返岗不合理限制,除对来自极少数仍为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外,对其他人员不实施上岗前隔离。压实地方和单位责任,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清洁消毒,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员工防护。各地要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保持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疫流程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在做好防疫工作前提下,全面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物流园区、货运场站、快递配送网点等要全面复工复产。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实干,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会议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指导各地落实属地责任,与湖北省主动对接,安全有序做好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返乡和湖北籍务工人员输送返岗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丁薛祥、黄坤明、蔡奇、王毅、肖捷、赵克志参加会议。 2020-03-25/shanghai/2020/0325/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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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国际社会最需要的是坚定信心、团结应对】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国际社会最需要的是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团结应对,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凝聚起战胜疫情强大合力,携手赢得这场人类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斗争。 【习近平: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国际社会应该加紧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中方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愿同有关国家分享防控有益做法,开展药物和疫苗联合研发,并向出现疫情扩散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习近平:我们会铭记并珍视友谊】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在中方最困难的时候,国际社会许多成员给予中方真诚帮助和支持,我们会始终铭记并珍视这份友谊。 【习近平:携手拉起最严密的联防联控网络】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病毒无国界,疫情是我们的共同敌人。各国必须携手拉起最严密的联防联控网络。中方已经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知识中心,向所有国家开放。 【习近平:中方积极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中方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制定科学合理防控措施,尽力阻止疫情跨境传播。二十国集团应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共享,推广全面系统有效的防控指南,适时举办全球公共卫生安全高级别会议。中国将同各国一道,加大对相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的支持力度。 【习近平:中国将为世界经济稳定作出贡献】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指出,中国将加大力度向国际市场供应原料药、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产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扩大进口,扩大对外投资,为世界经济稳定作出贡献。 【习近平: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防止世界经济陷入衰退】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强调,疫情对全球生产和需求造成全面冲击,各国应该联手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防止世界经济陷入衰退。要实施有力有效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习近平呼吁:二十国集团成员采取共同举措,提振世界经济复苏士气】 国家主席习近平26日晚在北京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习近平呼吁,二十国集团成员采取共同举措,减免关税、取消壁垒、畅通贸易,发出有力信号,提振世界经济复苏士气。 2020-04-01/shanghai/2020/0401/1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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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辉: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 2020-03-25/shanghai/2020/0325/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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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极大地便利了境内机构跨境融资。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的上限较低,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项试点政策较好地满足了中关村部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上述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同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 2020-03-25/shanghai/2020/0325/1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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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辉: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若干思考 2020-12-18/shanghai/2020/1218/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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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2020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一) 问:新规实施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如何实施主报告人制度? 答:对于原仅拥有QFII或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默认原QFII托管人或原RQFII主报告人为主报告人,无需重新办理登记。如有调整的,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新的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已经同时拥有QFII和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应在新规实施后30个工作日内指定一家托管人为主报告人,并在指定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该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合格投资者应协助新的主报告人做好与其他托管人之间的信息报送等衔接工作。相关登记无需到现场办理,主报告人可选择将登记所需材料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 问:新规实施后,原QFII投资者汇入人民币,或原RQFII投资者汇入外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在新开立资金账户前,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新的产品或业务编码? 答:新规实施后,对于仅拥有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汇入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或仅拥有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汇入外币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无需重复申请新的产品或业务编码,托管人可沿用该合格投资者原有的产品或业务编码,按新规要求为其开立相应的账户、办理资金汇兑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对于已同时拥有QFII和RQFII资格的合格投资者,其产品或业务编码的使用沿用原来方式。 问:合格投资者应如何调整其外汇衍生品头寸以确保操作中满足实需交易原则? 答:合格投资者应在每个自然月初5个工作日内,根据其上月末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的最新规模,调整其外汇衍生品头寸。合格投资者有义务告知主报告人其在不同交易对手方的外汇衍生品头寸或总头寸,主报告人应监督该合格投资者在境内的整体衍生品头寸满足实需交易原则。 问:合格投资者出具完税承诺函汇出累计收益时,应包含哪些要素?托管人在收到完税承诺函为其办理收益汇出时具体如何操作? 答:合格投资者使用完税承诺函汇出的收益,须是已抵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累计盈利。合格投资者可选择在每次汇出收益前,向为其办理汇出业务的一家托管人提供当次拟汇出部分的完税承诺函;亦可选择就一段时期内(以下简称“有效期”)尚可汇出的累计盈利,向该托管人提供一次性的完税承诺函。不论选择哪种承诺方式汇出收益,每份完税承诺函仅可对应一家托管人。 若合格投资者提供一次性完税承诺函,需明确在有效期内拟通过该托管人汇出的累计盈利金额。该托管人在为合格投资者办理后续盈利资金汇出时,需对每笔汇出金额与承诺函中有效期内对应的累计盈利金额进行比对,保证其所汇出资金不超过完税承诺函所列明的金额。 需明确的是,简化合格投资者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汇出手续不影响其依法依规纳税的义务。 问:合格投资者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需履行哪些义务? 答:合格投资者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在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时,托管人应根据合格投资者指令划转外币或人民币至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并从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接收结转的人民币或外币。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需向外汇局进行“外汇账户内结售汇”的信息报送,相关托管人应协助提供外币账号等信息,合格投资者有义务在选择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后,协调相关机构与托管人共享所需信息以满足监管要求及数据报送需要。 2020-05-08/shanghai/2020/0508/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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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海F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送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在疫情暴发初期敏捷反应,指导商业银行高效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促成该公司进口首批防疫物资。 据悉,通过进博会,F公司结识了不少国外优秀进口商。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F公司第一时间在全球采购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一家日本进口商立刻响应,但要求先付款后发货。1月30日,作为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客户的F公司向该行提出紧急进口付汇需求,须在次日支付217.7万日元货款用于采购口罩。彼时F公司的口罩进口合同尚未签署,合同条款也在商谈过程中,没有任何符合外汇收支要求的支持性文件,因而在企业积极与外方沟通的同时,中行上海市分行主动承担起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沟通的责任。 好在外汇政策已经打开“绿色通道”。1月27日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第一时间将该政策精神传达到上海市各家金融机构。1月29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配合做好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的通知》再次对上海市金融机构重申了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的6条要求,包括要求辖内金融机构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审核材料,提高相关购付汇效率。 面对F公司的付汇需求,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及时给予政策支持,指导中行上海市分行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连夜完成资料初审;同时,给予F公司许多指导和建议,比如留存过程性的意向邮件、注意合同的时效性,又如可根据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等。F公司与进口商的合同直到1月30日晚上才敲定。当进口付汇流程确定时,更已是深夜,该企业终于信心满满,中行也很欣慰可以参与此次企业的防疫物资进口项目。1月31日,F公司在10点49分发出正式支付指令,11点18分便完成支付,高效完成了进口汇款,保证了进口首批防疫物资的速度。 据悉,随着逐步复工复产,F公司相关业务逐渐走向正轨,其前期达成的进口合同也陆续完成相关手续签署,进口付汇“绿色通道”业务已基本在3月底办结,相关材料均已交至中行上海市分行留存。F公司近日对一季度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并对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再次表示感谢。 目前,疫情防控主战场已转至境外,F公司又开始出口防疫物资,中行已将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特殊业务的政策传达该企业。F公司表示,将根据外汇局、商务部等部门指导,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携手抗击疫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0-05-14/shanghai/2020/0514/1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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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支持经济复苏、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发展、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金融委及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工作节奏,加强政策的针对性,以“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的政策确定性,对冲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在全球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的形势下,我国股市、债市、汇市总体平稳运行,韧性较强。会议要求金融委各单位完善宏观预案,创造有效需求,优化供给结构,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提高政策质量,狠抓政策落实。 会议认为,中小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必须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立足服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在充实资本的同时,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信贷成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治理结构与业务发展良性循环。 会议强调,必须坚决维护投资者利益、严肃市场纪律,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坚决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造假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彻查,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0-05-08/shanghai/2020/0508/1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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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4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1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308亿美元,升幅为1%。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我国采取了强有力应对措施,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主体行为理性有序。4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主要国家加大了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力度,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受此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震荡微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目前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境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工作转为常态化,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5-08/shanghai/2020/0508/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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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搭建跨境资金池提供完善的政策辅导,4月21日,该企业顺利完成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备案,这是2019年8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成立以来,区内首单落地的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 2020年2月,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金融30条”),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开展本外合一的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积极落实金融30条工作任务,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深入调研区内企业跨境资金管理业务需求,形成促改革、推发展、可操作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工作方案。 2020-05-14/shanghai/2020/0514/1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