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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上海市分局召开2022年下半年分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总局2022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梳理分析上半年分局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分局重点工作任务。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刘兴亚、外汇管理部负责人、各处负责人以及分局各科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上海市分局在总局领导下,增强政治担当,统筹疫情防控和外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克服新冠疫情造成的各项困难,推动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改革试点新政落地、防范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等各项工作。2022年上半年,上海市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加大外汇支持抗疫纾困力度,保障基础外汇服务畅通;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快办”,构建“绿色通道”保障企业用汇需求;克服疫情困难,全力推动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落地,通过线上与线下、请进来与走出去等方式大力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培训和督导落实,试点政策基本落地;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等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开展形势分析与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加强金融科技探索应用,扎实推进上海外汇研判中心建设,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等,全力保障上海涉外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要求,上海市分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狠抓整改落实与内控监督,在信息调研、指导企业汇率避险、推动试点政策落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等多方面发力,努力推动分局各项工作;在总局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动高水平开放与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疫情防控和涉外经济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8-03/shanghai/2022/0803/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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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经济思想为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逻辑、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正确指引,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 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一组组数据,折射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澎湃活力: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从16.98万亿元增加到31.4万亿元;我国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从9.95万亿元增长到19.91万亿元,规模翻了一番;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大约34%,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的装机容量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都位居世界第一……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背后是我们党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其科学性品格集中体现在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分析,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等一系列客观规律。在《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中,从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坚持问题导向部署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到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实体经济,习近平经济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矢”射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之“的”,深刻回答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立足我国国情和我们的发展实践,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习近平经济思想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方法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历史方位、指导原则、路径选择、鲜明主题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深入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构建起科学完备、逻辑严密的思想理论体系,为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逻辑、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正确指引,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 从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到要求“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变革创新”,正是因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科学分析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的新变化、新特点,我们才能在这一科学理论的指引下深入把握规律、积极运用规律,推动中国经济巨轮劈波斩浪、行稳致远。比如,强调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指引;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 风雨不动安如山,赖有砥柱立中流。在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大潮中,能不能驾驭好我国经济这艘大船,是对我们党的重大考验。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纷繁多样的经济现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更好地按经济规律办事,我们就能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不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 回顾过去,我国经济发展进程波澜壮阔、成就举世瞩目,蕴藏着理论创造的巨大动力、活力、潜力。展望未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把握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国经济航船定会破浪前行、行稳致远。 《 人民日报 》( 2022年07月28日 05 版) 2022-07-29/shanghai/2022/0729/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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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刘兴亚带队,深入银行一线网点实地调查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及外汇便利化实施情况。外汇管理部负责人及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涉及上海市涉外个人金融较集中的上海浦西城区的静安寺商圈及虹桥国际商务区,对三家国有大行的支行及路支行网点进行了实地暗访调查。 调研通过实地查看网点个人外汇业务宣传手册摆放、银行软硬件配套、厅堂自助设备使用及引导情况,询问大堂经理或柜员境外留学、海外就医等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个人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柜面体验考察银行服务态度规范度、业务办理流程顺畅及熟练度、外汇政策理解及传导准确性、是否存在业务推诿、自行加码等影响便利化的问题,通过问卷星形式设置20道常见易错问题考评银行柜面外汇从业人员的业务掌握情况,并将视察问题现场反馈银行支行长,座谈网点个人外汇业务上岗培训、当前个人外汇集中诉求与存在困难等,多维度综合评估银行外汇服务质量及尽职审查情况。 此次调研的目的是指导银行不断完善个人外汇业务服务,加强个人用汇政策宣传,落实个人用汇便利化措施,始终坚持经常项下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做到应便利尽便利,打通“便利化政策最后一公里”,积极践行外汇惠民利民的初心,让每一位客户都能感受到专业且有温度的个人用汇服务,让每一位客户真实合规用汇需求都得到满足。 2022-08-04/shanghai/2022/0804/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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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用。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开展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优化管理政策,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此次试点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22-07-29/shanghai/2022/0729/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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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6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目录》新增文件主要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行政处罚办法等。(完) (可至“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2022-08-05/shanghai/2022/0805/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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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 2022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1.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16万亿美元)。 2022-08-05/shanghai/2022/0805/1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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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在2020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综合司汇报了关于完善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研究工作。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框架? 孙天琦:2015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外汇市场几度出现较严重的“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的负向螺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施策,积极采取稳定外汇市场的综合性措施,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高强度外汇市场冲击。在总结应对冲击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于2017年中提出了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的总体思路;陆磊副局长带领综合司经过近三年的持续研究,形成了初步研究成果,包括主报告和6个子报告《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政策框架和实践》《外汇批发市场行为监管》《跨国汇率操纵案120亿美元处罚的警示》《外汇领域微观审慎监管》《外汇领域零售端行为监管》《“跨境交付”模式下跨境金融服务的开放与监管》。 外汇领域微观监管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潘功胜局长要求,课题组结合国际国内金融监管经验和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实际,研究我国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三支柱”框架。支柱一是实需管理、交易真实性审核,从重事前审批转向强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现有外汇管理政策有效落地执行。支柱二是行为监管,旨在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柱三是微观审慎监管,避免市场主体过度承担外汇风险,避免由个体货币错配风险、汇率风险导致资不抵债,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三柱”也强调要充分发挥自律机制的补充作用。 《中国外汇》:我们应如何理解“三支柱”?“三支柱”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 孙天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996年,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7大类40项标准,目前我国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的资本项目已达37项,占92.5%。我们当前和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是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实需管理、交易真实性审核,增强监管威慑力,确保现有外汇管理政策能够有效落地,维护好外汇市场稳定。2019年我国银行业所有的客户跨境收款3.62万亿美元,向境外付款3.59万亿美元,跨境收付合计7.21万亿美元,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收支需要,当然,违法违规者越来越难,越来越无空可钻。 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实现清洁浮动,资本项目开放不断推进,外汇领域微观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将显著提升。 从另一个维度看,外汇领域微观监管也是功能监管的典型模式,无论是金融机构、企业还是公民个人,无论是境内主体还是境外主体,无论是使用外币现钞还是现汇,只要其进行跨境外汇收支、境内外汇划转、外币现钞存取或外汇经营活动,就应被纳入监管范围之内。但外汇局的功能监管是不完整的,职责仅限于汇兑环节,严格区别于上中游部门的管理。 《中国外汇》:确保现有外汇管理政策有效落地执行,是当前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工作重点,外汇局将如何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孙天琦:一是用金融科技提升非现场监管的风险预警水平。具体包括:针对外汇形势的新特征、新变化,持续完善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更好地挖掘和使用存量数据,解决数据“睡大觉”问题;丰富数据源,及时发现跨境资本流动的异常行为和主体,夯实非现场检查的工作基础;探索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改进非现场监测分析系统功能,提高线索查找精准度和现场检查针对性;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筛查,重点是进行关联账户分析、异常交易分析、财务报表分析、实体画像和舆情分析,使外汇业务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筑牢外汇业务风险防线;重点加强对外汇领域系统重要性机构和高风险机构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其涉汇/跨境经济活动,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二是聚焦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包括:对全国主要银行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检查;聚焦高风险业务,重点打击内保外贷、转口贸易、境外放款、内存外贷、境外境内外币现钞、特许兑换业务等外汇业务中存在的虚假欺骗性交易;探索赴境外开展检查。 三是推进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具体包括:深化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合作,扩大信息和数据共享范围,便利银行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研究与其他监管部门对OSA、NRA、FT账户等进行专项联合调查评估检查,为下一步扩大开放,建立跨境账户体系打好基础;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部门间共享,及时通报违规主体和案例,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公安等部门,持续高压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跨境金融国际监管合作。 四是保持外汇领域微观监管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 五是建立符合IMF、OECD等国际组织构建的规则下的工作机制。 《中国外汇》:行为监管包括哪些内容?未来外汇领域微观行为监管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孙天琦:行为监管是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包括打击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反欺诈和误导、信息披露要求、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消费争议解决等,以维护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外汇市场秩序。行为监管包括对批发市场和零售端的监管。 完善外汇批发市场行为监管体系,是近中期的一项工作重点。一是建立健全外汇批发市场的法律体系。修订1996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增加外汇批发市场行为监管的相关内容;参考国际惯例及我国外汇批发市场上最新出现的交易产品和工具等的动态发展,及时出台专项指引(如数据安全指引,规范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中心数据管理,规范外汇市场“量化”交易;市场信息规范和安全管理指引;市场销售人员行为规范指引等)。二是建立批发市场非现场检查工作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完善统计监测,做到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建立批发市场现场检查工作体系。继续开展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锻炼外汇检查干部队伍,提升外汇批发市场检查工作水平。 外汇领域零售端行为监管方面,重点是保护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外汇领域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包括保护其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以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打击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一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发生权益争议时,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相关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便利市场主体咨询和纠纷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支持消费者、投资者境外维权。二是督促金融机构提升涉汇经营活动的合规性。金融机构要科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完善对一线柜员和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对外汇业务销售业绩突出或异常的员工不能只是重奖,还要加强对其合规检查;要强化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应能对客户的政策疑惑,给予客观、准确、全面解答,不能遇事就将责任推至监管机构,搪塞客户。三是引导消费者、投资者主动学习掌握金融知识和风险特征,尤其是数字金融知识和外汇知识。要引导消费者、投资者树立“自享收益、自担风险”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而上当受骗;要引导消费者、投资者跟进了解我国金融、外汇监管政策,自觉养成“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的意识,主动远离非法的金融、外汇活动;要配合人民银行每年9月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做好外汇知识和风险防范宣传工作,提升消费者、投资者的外汇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四是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督促外汇经营主体严格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规范广告行为。 确保现有政策落地,是外汇领域微观行为监管的重点。目前监管部门规定很多,银行内控制度也不少,但检查发现,相关政策规定并不能保证在每天、每笔业务中落地。银行一线柜员要守护好外汇“国门”, 让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更加便利,让违法违规者无空可钻。 《中国外汇》:微观审慎监管未来主要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孙天琦:审慎监管是监管部门为了防范金融机构资不抵债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通过制定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集中度、流动性等审慎指引,以及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监测、评估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处置,进而维护金融稳定。审慎监管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部门间关于货币错配与汇率风险的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的信息共享。外汇局应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有关国际收支、外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以及商业银行货币错配与汇率风险监管指标(如累计外汇敞口、资本充足率监管中对汇率风险的最低资本计量要求、外债额度核定情况)和监测指标(如外汇流动性)等方面的数据,及其有关的检查处罚信息,及时沟通市场问题。 二是结合我国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研究外汇领域微观审慎监管要求。对于没有进行有效对冲的外汇贷款,推动研究提高其风险权重和相应资本金要求(如无外汇收入作为自然对冲,就要运用金融工具进行对冲),《巴塞尔协议Ⅲ》建议提高至1.5倍,2022年1月1日前所有成员国均要实施;推动研究对抵押外汇贷款和担保外汇贷款的人民币抵押或担保施加额外的折扣,从而增加资本金要求;高度关注企业(含境外分支机构)境外发债的相关汇率和外币利率风险;引导银行充分评估本、外币贷款客户和非出口部门的进口依赖型客户的货币错配、汇率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及相关套期保值情况等,并反映在风险定价中;研究控制政府对市场主体的跨境债务提供隐性担保的问题,抑制非出口部门借入没有对冲的外币债务的风险倾向,降低道德风险。 三是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跃的企业/企业集团,建立货币错配与汇率风险的监测体系,加强风险提示。对跨境投资和融资活动活跃的企业/企业集团,要密切关注其货币错配与汇率风险。对其外汇敞口情况,外汇贷款、境外发债与外汇收入的匹配情况,货币错配与汇率风险的对冲情况,以及跨境或有负债等,建立监测指标体系(非硬性监管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提示机制;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企业提升报表和数据质量,便于金融机构全面、准确地评估相关风险。同时,研究针对非金融企业货币错配的监管指标要求。如印尼对持有外币外债的非银行企业执行审慎原则,包括:汇率风险对冲要求,6个月内到期的净外汇负债,对冲比例不得低于25%,且自2017年起,对冲交易必须与印尼当地银行进行;最低流动性比率要求,外币资产/本季度末起三个月内到期的外币负债比例不得低于70%;信用评级要求,持有外币外债的企业信用评级不得低于BB-(由印尼央行认可的评级机构进行评估)。 四是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管理理念。继续向市场主体宣传“风险中性”的财务管理理念,正确看待“套保亏损”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以及套保成本和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正常支出的关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与境内外、场内外衍生品交易。同时,研究禁止企业从事超出其专业能力的复杂衍生品业务。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引导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提高套期保值比例,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 五是市场准入也是外汇领域微观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促进了跨境交付模式下(如金融机构在一国领土内向另一国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创新,但也滋生了跨境“无照驾驶”等违法违规问题,如跨境炒股、跨境炒汇、跨境销售保险产品等。我国的金融业必须不断扩大开放,境外机构在我国开展金融活动必须持有我国牌照,不得以持有的外国牌照在我国“无照驾驶”,牌照要有国界。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守土有责,严查重罚跨境在我境内“无照驾驶”行为及其涉及的跨境非法金融广告,外汇管理部门必须继续严惩涉及的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行为。 下一步,根据潘功胜局长的要求,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外汇领域的微观监管框架。外汇管理部门仅能从汇兑环节发挥作用,维护正常有序的外汇市场和跨境金融秩序,外汇领域微观监管需要上、中、下游各个环节的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努力。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更加融入全球经济,我国金融市场也更加融入全球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次贷危机10年来,欧美银行被处罚大约3500亿美元。我国应遵照国际惯例,借鉴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建立和完善外汇市场和跨境金融服务监管框架,明晰有关规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020-01-21/shanghai/2020/0121/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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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一、央行流动性供应量增价降有效稳定了市场情绪 ● 2月3日和4日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稳定市场预期。公开市场7天期和14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均较前期下降了10个基点,分别至2.40%和2.55%。2月6日,银行间市场的隔夜回购利率和7天回购利率分别是1.8%和2.3%左右,走势非常平稳。 ● 市场预期下次中期借贷便利操作中标利率和2月20日公布的LPR,也有较大的概率下行。 ● LPR调整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有比较强的指导性和方向性。 要点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精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企业 ● 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银行作出一项特别的政策安排,设立了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主要的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向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 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主要是生产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用物资、重点生活物资的重点企业。 ● 综合实施低成本贷款利率和财政部贴息政策,确保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1.6%。 ● 金融机构快速授信、快速放贷。 要点三、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如期正常开市,表明了中国政府坚决维护市场规则的决心和决策层的自信,也说明中国金融市场正在走向成熟 ● 股市、汇市经过开市初期的短期波动后,已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金融市场以它特有的方式展现了对中国政府控制疫情、未来经济增长的信心。 ● 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只是暂时性的,我们对未来股市和汇市的平稳运行是有信心的。 ● 1月份外汇储备稳中有升。 要点四、疫情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 ● 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阶段性的。疫情得到控制之后,经济会较快回到潜在产出的附近。中国经济具有较强的韧性和强大的潜力,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 ● 金融系统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得到金融市场及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界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中国经济将继续展现极强的韧性,中国政府拥有充足的政策空间稳定经济增长。 要点五、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当前更是我们金融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前五部委出台的30条措施中,有很多都是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措施。 ● 要从政策和实践的层面,培育和塑造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改革完善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税收政策,完善针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内部的资源配置、绩效考评、风险评估、尽职免责、金融科技等政策体系;会同地方政府完善信用信息、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 广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讲政治、讲大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多家金融机构已经出台多项内部政策措施,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要点六、货币政策将平衡好支持经济增长和稳杠杆的关系 ● 近年来,在多种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宏观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总体杠杆率已经近十个季度保持在250%左右。 ● 结构性去杠杆取得良好效果,企业杠杆率水平一直处于下降状态,较2017年底,已经下降5-6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家庭部门杠杆率的增速已经大幅下降。 ● 货币政策要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杠杆率、通胀预期、汇率等内外部平衡多重因素,在疫情的背景下,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下,保持经济增长更具有重要性。货币政策将认真研判,把握好度,平衡好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增长和稳杠杆的关系。 要点七、我们的工具箱是充足的,可以有效地对冲疫情的影响 ● 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正在认真分析和评估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有充足的政策工具应对经济下降的压力,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我国的货币政策仍然是少数处于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 ● 一是要加大逆周期调节的强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报价利率传导机制,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 三是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如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2020-02-25/shanghai/2020/0225/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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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沪深股市大跌,再次引发各方就疫情对中国经济影响的热议。对此,我们进行了客观梳理分析。可以发现,今天股市大幅下跌,存在不少非理性因素,甚至是一种“羊群效应”引发的恐慌。为什么说存在非理性因素呢?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首先,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短暂的,也是有限的。其影响主要是第一季度,而一季度本来就是中国农历春节,经济增量占全年比重并不高。很多的国际机构也认为,疫情不会改变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毋庸置疑。 第二,世卫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坚信中国对疫情的应对能力。从我们自身看,中国的应对能力来自于全民组织和动员能力,来自于全党带头,身先士卒,这是中国的制度优势,同样毋庸置疑。 第三,特别是,世卫组织并未宣布中国或武汉为“疫区”,甚至呼吁各国不要采取涉及中国的旅行限制和贸易限制等措施。这充分说明,这次疫情并非一些国家宣称的那样,动辄对我们采取限制甚至是歧视性措施。事实证明,这次疫情至今死亡率2.1%,甚至远低于美国2018-2019年流感死亡率。 第四,从这次医用物品生产看,中国在制造业方面的优势无与伦比,特别是中国产业链非常完整,医用物品和生活资料的供给供应恰恰主要依靠自己恢复生产解决,而不是进口或其他国家援助。第五,此前的经济金融数据已经显示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积极因素仍在增多,经济内在的韧性增强,这些都对经济企稳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形成长期的支撑。这些长期的利好因素,绝不会被暂时性的疫情所逆转。我们还注意到,今天境外资金流入股市的量超过100亿元,流入量是比较大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际金融市场和投资者是看好中国的。上述分析也充分说明,中国强有力的应对措施终将战胜疫情,中国经济也将随之摆脱阴霾,企稳向好。 因此,我们为失去生命的同胞感到无比悲痛,但绝没有理由对中国经济的未来悲观。 我们依靠自己,完全可以战胜困难、战胜疫情。过去最困难的时期,我们都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挺过来了,今天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担心,我们挺不过去。那些落井下石限制我们旅行的人,那些想看中国笑话的人,他们不但失掉正义的支持,被全中国人民鄙视,也一定会被全人类鄙视,他们希望疫情打垮中国的想法更是必然会彻底落空。在今天,尽管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但我们坚信,中国人民战胜疫情是最确定的事情!我们坚信,长期看,市场的运行终归是理性的,市场的表现是一定会好起来的。 2020-02-25/shanghai/2020/0225/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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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实施时间由2020年2月1日调整至3月2日,银行应于2020年2月28日20:00前按原有账户类型代码报送有关数据。2020年2月28日20:00至3月1日20:00期间,按照汇发〔2019〕29号文件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2020年3月2日起开始按照更新后的账户性质代码报送有关数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商业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6,68402365。 特此通知。 2020-02-25/shanghai/2020/0225/1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