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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和支委会决议,8月9日,外汇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处室全体集中观看《秋之白华》影视剧,自行观看《理想照耀中国》之《第五十五封信》,开展“观看红色影片 追忆革命爱情”主题党日活动。“秋之白华”四字,取自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瞿秋白与杨之华之名,寓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你无我,永不分离。”电影《秋之白华》用唯美的画面,讲述了瞿秋白与杨之华二人,从师生到夫妻,从相知到相爱的革命爱情故事,展示了共产党人在革命时期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瞿秋白,中国共产党早期主要领导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和宣传家,中国革命文学事业的重要奠基者之一。为了实现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理想,他积极促进国共合作,参与国民党一大的筹备。1925年,瞿秋白先后在中共的第四、五、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中共领袖之一。1934年,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委员、人民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教育部部长等职。1935年,瞿秋白在福建不幸被俘,关押在长汀监狱,并在狱中写下了著名的文章《多余的话》。不久英勇就义,年仅36岁。 在人生的最后时刻,面对国民党的威逼利诱,瞿秋白毫不畏惧动摇,严守着一个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底线,心中所想所念皆是深爱的祖国和陪伴在身边十年的爱人。伉俪之情、朴实无华却又令人无比感动!在最后英勇就义之时,更是身着杨之华为他亲手缝制的衣服,一路高歌《国际歌》,选一处向阳草坡微笑着说“此地甚好”,在如星星般点缀的花朵中从容就义,谱写了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从书生到领袖,瞿秋白走过了短暂却英勇的一生,以“犬耕”精神,为民族解放事业奉献了一切,其家国情怀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最后,由支部党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为大家生动讲述了和爱人之间互敬互爱、共同进步的优良家风故事,分享了自己的优秀家训,圆满完成“讲家史·说家风”主题活动。 2021-08-13/qinghai/2021/0813/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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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呈现顺差,规模分别为98亿美元、183亿美元,均低于上半年月均水平,表明外汇收支及外汇供求更加均衡。截至7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359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68%,主要受非美货币相对美元走强、全球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总体稳定。7月份,结汇率与售汇率均与近几个月的平均水平相当,体现市场主体交易和预期基本稳定。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9%;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出入合理有序、总体均衡。7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延续顺差格局,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高位;外资继续净增持境内债券,显示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依然较强。另一方面,企业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与往年同期水平相当;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支付继续低位运行,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总体稳定。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世界经济不平衡复苏,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发展动力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外汇市场成熟度进一步提升,将为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08-23/qinghai/2021/0823/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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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题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薛建峰副局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支部书记总结了2021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的工作,报告了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了支部对照检视发现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全体党员围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谈体会讲收获,并认真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薛建峰同志对国际收支处党支部2021年上半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规定动作有序完成,支委有序组织学习,既有形式又有内容;二是自选动作成效显著,熟练应用红色资源经常性开展现场教育;三是服务群众实践工作落地有效,主动作为,建立“两机制、三互通”汇警工作模式、指导行业自律、开展宣传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并就下阶段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党支部在全处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特别是加强政治引领,巩固和深化学习教育成果,使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坚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通过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贯彻落实好党委纪委的各项要求,守住三条底线;三是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结合外汇管理工作的特点,为涉外经济发展奉献力量。最后进一步强调,组织生活会是支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应严肃认真对待,珍惜机会,对学习、思想、工作真正起到促进、帮助、提高作用。 2021-08-04/qinghai/2021/0804/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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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外汇政策,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助力海西州涉外经济健康发展,7月15日,海西州中心支局联合海西州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举办了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政策宣讲会,全辖15家重点涉外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宣讲会上,外汇局向各涉外企业宣介如何在汇率双向波动的环境下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引导企业从财务稳健的角度出发,坚持服务主业和“汇率风险中性”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并播放了《树立中性理念 防范汇率风险》主题宣传片。会议邀请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的资深产品专家,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格局下进出口企业汇率保值应对策略》为主题,围绕人民币汇率走势回顾与分析等方面为涉外企业介绍金融衍生品,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设定保值比例及策略,引导企业理性面对汇率涨跌,审慎安排资产负债货币结构,保持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持续。同时,海西州外汇、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成员单位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印发汇率风险宣传手册,为涉外企业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贯穿到服务企业的各个环节,全面引导企业完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本次宣讲会,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海西州中心支局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全辖涉外金融服务水平,使便利化政策直达企业、惠及群众。 2021-07-16/qinghai/2021/0716/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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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外汇知识,提高群众合规用汇意识,推进形成自觉“学、懂、用、守”外汇知识的良好社会氛围,7月22日,海东市中心支局在平安区乐都路社区开展外汇知识进社区金融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重点围绕外汇法规普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个人用汇知识开展宣传,提醒群众合法合规用汇,自觉抵制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此次外汇知识进社区活动,通过直达民众的宣传形式,更好地让外汇知识走到了群众身边,强化了群众对外汇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了群众识别和防范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对维护辖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1-07-23/qinghai/2021/0723/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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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银行结汇13900亿元人民币,售汇1326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32亿元人民币。2021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21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79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39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银行结汇2147亿美元,售汇204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8亿美元。2021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4248亿美元,累计售汇1279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453亿美元。 2021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17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98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186亿元人民币。202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1704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03630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34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124亿美元,对外付款494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83亿美元。2021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354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1470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073亿美元。 2021-08-23/qinghai/2021/0823/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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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组织召开2021年下半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全面传达学习2021年下半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回顾上半年全省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外汇形势,从六个方面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会议认为,2021年上半年青海省分局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下半年分局及全辖中心支局、支局要结合涉外经济发展实际,继续按照均衡管理和政策中性的要求,处理好促进发展和有效监管的关系,激发新发展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08-04/qinghai/2021/0804/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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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 2021-07-21/qinghai/2021/072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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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0/qinghai/2021/0910/1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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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机构申报主体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规范对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的处理措施,我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分局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afeqinghai@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国际收支处(邮编:810001)。 3.将意见传真至:0971-6126249。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021年8月30日 2021-08-30/qinghai/2021/0830/1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