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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qinghai/2021/0129/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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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9/qinghai/2021/0409/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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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温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的热情,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4月25日,外汇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党史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全体处室人员参加。 本次考试以单选、多选、简答的答题形式,着重测试了大家对百年党史大事和关键转折点的掌握情况,大力弘扬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导激励处室全体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思想自觉。随后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和《中国共产党简史》的深入领悟。大家一致表示,在考试之后及时开展一轮针对性的学习,有效弥补了大家的知识短板,加强了自身知识储备,切实增强了党史教育活动的质效。 通过党史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真正检验了前期学习成果,重温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将党史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发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思悟践的浓厚氛围,切实将党史教育和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向纵深,起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行、学考结合、积极进步”的良好效果。 2021-04-30/qinghai/2021/043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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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持续推动我省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青海省分局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录制政策培训视频,进一步提高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合规性,同时也便利各级相关单位政策知识的获得和学习。 培训视频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外汇业务三个方面,一方面重点介绍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原则、重点改革,另一方面结合辖内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格局、当前经常项目业务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外汇风险防控的具体工作要求。视频内容丰富翔实,为一线银行操作人员、全辖外汇系统业务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指导;形式上新颖有效,培训视频理论上可无限复制,无限次观看,为各类人群学习提供了新的渠道。 下一步,青海省分局将做好视频的应用与宣传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着力解决各级单位的政策需求,推动经常项目管理及便利化政策向深处落实。 2021-05-10/qinghai/2021/0510/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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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加强公众外汇金融安全意识、切实推进外汇惠民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外汇局格尔木市支局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在格尔木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汇政策宣传。活动现场“兵分三路”,一分队宣传人员向在场的群众讲解网络炒汇案例,宣讲跨境赌博的危害性,让大家快速掌握违法违规外汇交易的特征;二分队宣传人员通过悬挂外汇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往来群众普及个人结售汇、国际收支申报及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等外汇政策知识;三分队宣传人员在设定的区位向大众发放印有外汇知识的手提袋、航空杯、书写笔记、纸巾等宣传用品,让每一位参与的群众真真正正把外汇政策记在心里、拿回家里,切实做好外汇普民、惠民、利民。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发放宣传用品200余份,受众群众达500余人,宣传成效较为突出。 2021-03-19/qinghai/2021/0319/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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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分局薛建峰副局长以《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推动高原基层央行履职再上新台阶》为题,为外汇局全体党员作党课辅导。党课从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指导方针及主要任务,牢牢把握新发展格局战略构想,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各项重点。薛建峰副局长还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分局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实际,谈了具体工作思路,要求要结合我省涉外经济发展实际,处理好促进发展和有效监管的关系,激发新发展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04-09/qinghai/2021/0409/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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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青海省分局马骏局长主持召开分局干部职工座谈会,薛建峰副局长参加会议。分局各处负责同志对2020年考核评价结果做了汇报,对分局整体工作存在的均衡性不够、针对性不足、基础性不牢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反思,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建议。马骏局长同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地交流,听取了每位干部职工围绕如何扎实履职、提高分局工作质量、开展特色研究、提升监测分析水平、加强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的体会、思路和建议,并就推动落实下一阶段分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1-04-16/qinghai/2021/0416/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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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用汇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外汇便利化政策普及度,3月15日,海东市中心支局在海东市平安广场组织开展外汇宣传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折页、解读外汇政策及现场答疑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国际收支、跨境人民币、抵制网络违法炒汇等外汇知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扩大了外汇宣传覆盖面,加深了公众对外汇政策的认知度和熟悉度,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提升了海东市中心支局的外汇服务水平,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1-03-19/qinghai/2021/0319/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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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执法证持有情况记录表(2021.7) 2021-08-23/qinghai/2021/0430/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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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02-12/qinghai/2021/021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