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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落地我市首笔“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业务 2022年4月18日,总行、总局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涉及便利政策的目标客户名单,积极开展宣讲传导工作,并于6月13日为某中外合资企业使用原外债专户办理了新的一笔外债借入,实现了“金融23条”项下我市首笔“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业务的落地。共用外债账户业务免去了企业再次新开外债专户环节,企业与银行办理业务的时间、人力成本都得到了大幅缩减,外债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大幅提高,政策的有效落地切实提升了业务办理的便利化水平。 截至目前,新韩银行天津分行、三菱日联银行天津分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富邦华一银行天津分行也已实现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账户便利化政策的落地。 2022-11-28/tianjin/2022/1128/2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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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天津市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分局加大了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支持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数字化服务。近日,分局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为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办理了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备案,并指导银行做好试点业务办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天津市已有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完成了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的备案。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节省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同时,也提升了银行业务真实性审核效能。下一步,天津市分局将继续推动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的有效实施,支持银行在防控业务风险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2022-11-25/tianjin/2022/1125/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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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为某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便利化数字化服务 2021年11月,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在其总行获批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资格后向天津市分局备案开展该试点。12月3日,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通过申请人线上提交材料成功为某商贸公司办理100万美元资本金入账业务,完成我市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2022年1-9月,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为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办理资本项目便利化线上化支付业务3700多笔,金额达到13.28亿人民币。无纸化办理方式为企业节省多次往返银行的时间成本和打印纸质资料的成本,大幅提高了银企业务办理效率,有力践行了金融科技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2022-11-29/tianjin/2022/1129/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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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涉及数据修改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申报主体可以修改其已上报的数据和信息,需注意任何修改均应反映在业务发生的当期,如涉及余额数据,也应追溯修改。 外汇局每月20日锁定已报送的数据。其中,以界面方式报送的,锁定当月报告期数据;以接口方式报送的,锁定三个月以前报告期数据。数据锁定前,申报主体可随时修改;数据锁定后,申报主体需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解锁后,方可修改数据,修改后数据再次锁定。 2022-11-18/tianjin/2022/1118/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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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报中的交易是指什么?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71号印发)中附件1第一条第四项:直接申报中的交易是指两个主体间通过协议或法律实施产生的,涉及价值交换或转移的相互行为。其中,协议产生的交易是指双方事先知情并且达成合意的交易;法律实施产生的交易主要指缴纳税款、罚金和罚款等分配性的交易,是根据行政或司法决定施加给单个主体的,或由社会集体承认和接受的交易。在实践中,需区分因交易引起的及因非交易引起的对外资产负债存量的变化。 2022-11-21/tianjin/2022/1121/2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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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是否可以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第四条规定,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2022-11-23/tianjin/2022/1123/2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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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等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与地方政府审改牵头部门的沟通合作,进一步便利涉外企业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优化辖区涉外企业营商环境,11月8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赴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走访座谈。 会上,双方就各自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工作细节和要求进行了沟通,并商定共同发布清单事宜。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还详细介绍了当前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天津自贸先行先试等政策,以及外汇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具体举措;新区政务服务办介绍了当前地方营商环境现状及特色服务宣传渠道等内容,表示本次会谈提供了双方建立工作联系的契机,对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并表示将就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帮办平台二维码发布、名录登记一站式办理等创新性便利化服务举措开展合作。 此次走访,初步建立了外汇部门与地方审改部门的联系机制,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联合党建、业务培训、政策宣讲等活动,推动辖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及涉外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2022-12-15/tianjin/2022/1215/2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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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落地 2022年5月,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借助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红利,积极营销辖内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抢抓业务机遇,分行国际部副总经理及支行主管行长亲自带队营销,以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为亮点,向企业详细介绍政策内容,并为企业量身定制业务方案,支付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节约了“脚底成本”,有效解决了企业成立初期,资金使用频繁且人员紧张的困难。最终,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凭借优质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过硬的政策执行力,得到了企业的认可。截至目前,企业已完成首批资本金注资使用,在业务过程中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的便捷优势,减轻了企业财务部门压力,大大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辖内渤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也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落实,实现我市资本项目便利化业务不断增量扩面。 2022-12-02/tianjin/2022/1202/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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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付款的数据信息应如何采集填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七条,涉外收付款的数据信息按照采集方式分为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基础信息是指必须从银行自身计算机处理系统采集的涉外收付款信息,主要包括收/付(汇)款人名称、对方付/收款人名称、主体标识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收/付(汇)款币种及金额等。申报信息是指申报主体通过银行提供的纸质凭证或电子凭证,或“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填写的信息,主要包括对方付/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交易附言等。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填报应按照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2-12-06/tianjin/2022/1206/2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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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报中黄金等贵金属业务原始币种的填报方法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71号印发)中附件1第一条第六项:对于原始币种为“金”“银”“铂”“钯”“美元”“人民币”等的业务,应按照外汇局币种代码表(三位字母代码)中相关代码及与对应代码匹配的金额进行填报。其中,币种代码选择“金”“银”“铂”“钯”的业务,对应货币单位是1盎司,对应金额数值项不得填报为美元或人民币金额。币种代码选择“美元”或“人民币”的业务,对应货币单位应为1美元或1人民币,对应金额数值项应为美元或人民币金额。对于合约计价单位为克的业务,应首先将克数换算为盎司、美元、人民币或其他外汇局币种代码表中的代码后,再按照与所选币种代码相匹配的金额进行填报。 2022-12-09/tianjin/2022/1209/2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