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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2-00237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名       称: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四)
  • 文       号: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四)

直接申报中黄金等贵金属业务原始币种的填报方法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71号印发)中附件1第一条第六项:对于原始币种为”“”“”“”“美元”“人民币等的业务,应按照外汇局币种代码表(三位字母代码)中相关代码及与对应代码匹配的金额进行填报。其中,币种代码选择”“”“”“的业务,对应货币单位是1盎司,对应金额数值项不得填报为美元或人民币金额。币种代码选择美元人民币的业务,对应货币单位应为1美元或1人民币,对应金额数值项应为美元或人民币金额。对于合约计价单位为克的业务,应首先将克数换算为盎司、美元、人民币或其他外汇局币种代码表中的代码后,再按照与所选币种代码相匹配的金额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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