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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银行应按照原汇入或汇出资金交易性质,审核退汇的相关材料,退汇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汇入或汇出金额。汇出资金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汇入资金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为原付款人。对于退汇项下的收付款人与规定不一致时,境内机构应向银行提供相关说明,由银行审核其退汇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办理。 2022-04-22/tianjin/2022/0422/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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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向境外出口货物,境内航空公司提供空运服务。如果境内航空公司收到境外企业支付的空运费,应如何申报?如果空运费由境内企业支付,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航空公司收到境外支付空运费,属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货物出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2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涉及我国出口的空中货运服务”项下。空运费由境内企业支付,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 2022-06-07/tianjin/2022/0607/1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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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非居民个人将境内房产出租并委托中介定期将租金汇出,租金部分应如何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境内购买房产是直接投资行为,将房租汇出应申报在“322014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股息、红利-向境内建筑物的非居民所有者支付租金”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代非居民汇出房租。 2022-05-07/tianjin/2022/0507/1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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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外汇政策宣传覆盖面,拓宽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了解跨境金融政策渠道。天津市分局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印制《跨境金融便民手册》,并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汇民新苑”特色专栏。 2022-04-29/tianjin/2022/0429/1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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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内船务公司收到国外船务公司预付的相关港口使用费应如何申报? 答:国内船务公司预收款具有代收代支性质,应当根据资金用途进行申报,若能分清预收款用途和比例,应根据金额从大原则申报;若不能区分资金用途和比例,则统一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 2022-05-09/tianjin/2022/0509/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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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足球俱乐部向境外支付球员转会费,应如何申报? 答:俱乐部支付转会费以及以固定价格购买的专属权属于契约、租约和许可项下的一项资产,应申报在“522000资本账户-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品牌、商标、契约和许可所有权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项下。 2022-04-26/tianjin/2022/0426/1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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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出口商向境外承运船务公司支付实时查询船只运行情况的服务费,应如何申报? 答:境外承运船务公司提供查询船只运行情况属海运服务,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其他海运服务”项下。 2022-04-27/tianjin/2022/0427/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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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委托境外企业进行加工并销售给境外客户,支付境外企业的加工费应如何申报? 答:接受非居民提供的加工服务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项下。 2022-04-28/tianjin/2022/0428/1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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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以下简称92号文)后,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外汇与跨境人民币相关部门细化推出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便利开展跨境融资、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同时持续深化已有措施落实,全力支持天津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 促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制定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降低试点银行贸易收支规模的准入门槛,目前天津辖内已有7家银行、30家企业共办理试点业务1万多笔,金额近50亿美元。试点政策可提升业务办理时效,企业准备单证时间由原来的3天缩短至2小时以内,银行办理业务时间由原来的30-40分钟缩短至5-10分钟。 (二)便利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 深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实施,企业普遍反映该政策能有效降低人工及时间成本,其中部分企业业务办理时长由2—3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天或次日办结。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支持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切实落实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政策,支持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多渠道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已覆盖全市数百家企业。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的支持力度,部分银行已通过减费让利等方式降低了企业的套保成本。目前,推动银行套保“首办户”提升取得实效,一季度全市新增“首办户”121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2.6%。同时,我市首笔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企业汇率避险增信业务已在东疆落地,实现了创新突破。 (四)优化跨境业务操作流程和服务 针对突发疫情,分局迅速启动涉疫业务绿色通道,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对于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允许银行先办理后补办企业名录登记。推动跨境业务线上办理,对于无法线上办理的,远程指导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办理,可实现全程“零接触”办理业务。指导辖内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五)发挥跨境人民币政策优势 指导银行自律机制定并发布贸易投资便利化、对外承包工程便利化两项方案,简化单证审核,优化结算流程,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跨境人民币便利化结算服务。截至一季度末,天津辖内已有35家银行、319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同比均增长近50%,金额近800亿元。 (六)优化服务跨境电商新业态 聚焦海外电商交易平台结算方式,指导辖内银行为境内出口电商办理快捷、安全的跨境电商人民币集中收款业务,打破了以往只能通过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跨境收款清分的业务模式,截至一季度末,共办理业务超21万笔、金额超60亿元。 2022-05-16/tianjin/2022/0516/1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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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科技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有效缓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以下简称“天津市分局”)将科技赋能业务发展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 近期,天津市分局开展系列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银企座谈会、培训会,积极宣传平台功能和具体应用,鼓励银行依托平台深挖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增长潜力,提高融资意愿、融资效率,服务天津中小微外贸企业健康发展。 自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在天津上线以来,截至2022年4月末,天津市上链银行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放款7000多笔,合计金额超9亿美元。今年1月至4月末,全市上链银行累计放款金额约2.8亿美元,同比增长91.8%,银行贸易融资额度大幅提升。如天津某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出口规模从几十万逐渐上升至2000余万美元,主要涉及对美、欧出口纺织品、铝合金型材、机电产品等,企业发展势头较好。同时,该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优势,在美国建立了海外仓,积极发展海外业务。近期受疫情影响该企业面临境外回款账期延长等情况,出口项下融资需求明显上升。天津某银行运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功能,加强贸易融资真实性审核和风险管理,对该企业累计发放贸易融资约270多万元美元,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单据核验的技术应用减轻了银行单据真实性比对的工作压力,平均每笔融资提速1-2个工作日,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 下一步,天津市分局将继续加强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宣传培训,深入推进平台原有场景运用与新功能场景落地,充分发挥“链上金融”作用,做好贸易便利化政策落实,切实为外贸企业纾困解忧。 2022-05-31/tianjin/2022/0531/1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