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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8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8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8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一是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8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其中,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跨境收支均有所增长,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稳步发展。二是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8月,跨境资金净流入32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46亿美元。分项目看,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稳定,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由季节性高位回落。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交易活跃,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5-09-19/shandong/2025/0919/2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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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支持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优质企业办理以下情形的轧差净额结算,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一)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二)货款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三)销售货款与相关销售返利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四)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五)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审慎合规银行为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贸易便利化政策)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高水平开放试点): (一)银行经备案可开展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已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主办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主办企业是财务公司或自身无贸易涉外收支的,可不为前述所称优质企业)。 (三)跨国公司资金池成员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 跨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关规定,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跨国公司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时,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四、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涉外员工个人在核定金额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 银行应为企业配套制定专属方案,明确适用的涉外员工范围及其薪酬发放安排,做好购付汇或收结汇金额动态管理,建立相关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五、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相关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按规定向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等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据客户委托代理、代办收付汇业务,均适用上述规定。 七、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 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以下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 (一)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 (二)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上述代垫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银行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八、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承包工程项目的境内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登记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其中,承包工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从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向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规范,并在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主要收支信息和账户余额,以及相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 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交易真实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测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2025-10-29/shandong/2025/1029/2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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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提升外汇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服务质效,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汇发〔2025〕4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推动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扩围,在现有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更多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拓宽试点企业经常项下资金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支持货款与货物贸易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服务费用之间的轧差净额结算,降低资金结算费用。进一步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支持银行按展业原则为其便捷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更好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支持银行根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材料,核定薪酬结购汇金额,为企业涉外员工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支持贸易新业态等创新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优质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推荐增信作用,推动银行将更多贸易新业态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范围,适用更加便利的贸易资金结算政策。引导银行转变传统审单方式,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的订单、物流等线上生成的电子交易信息,通过系统自动批量审核,为贸易新业态主体便捷办理收付汇。督导银行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高效办理经常项下个性化、复杂化的创新外汇业务。 三是提升服务贸易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明确境内企业与交易对手方间代收代付货物运输、仓储、维修等费用,可直接在银行便利办理相关资金收付。支持承包工程企业跨国家、跨地区集中调配使用资金,有效盘活海外工程项目的“沉淀”资金,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收支,不断提升跨境资金结算质效,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0-29/shandong/2025/1029/2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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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外汇局泰安市分局“泰汇先锋”党建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劳动竞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11月5日上午,泰安市分局党总支以“讲好泰安故事”为主题举办第2期“泰汇先锋讲坛”活动。泰安市分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陈光,外汇局党总支和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泰安市分行选手参加省分行节能减排竞赛的演讲视频《从地下盐穴到手下开关:点亮绿色未来的微光》。获得省分行竞赛个人风采奖的选手王浩然同志围绕备赛策略、方法技巧、参赛收获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经验分享。其他参赛选手畅谈了参赛感受,分享备赛感悟。外汇岗位5名党员结合个人感悟和岗位实践进行了交流发言,汇报了学习体会。各党支部书记分别作了精准点评。 陈光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对本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传承劳动竞赛所展示出的积极备战、努力拼搏、勇争一流的精神,并就如何高效履职、讲好泰安故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精准选题,拓宽格局视野。要立足全省看泰安,加压奋进促履职,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切实提升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深耕细作,强化宣传意识。要树立主动宣传的工作理念,注重日常积累,做好档案整理与图片资料收集,讲好履职故事,传递基层声音。三是涵养品格,永葆奋进姿态。要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努力在实践磨砺中壮筋骨、长才干,在基层央行的高效履职中展示个人风采、为市分行争光添彩、不断收获人生精彩。 2025-11-06/shandong/2025/1106/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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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9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9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能否介绍一下9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9月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主要呈现两个特点。 一是跨境资金流动保持活跃、均衡态势。9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为1.37万亿美元,环比增长7%。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跨境收支均保持增长态势,显示我国涉外经济稳健发展。受十一假期对跨境收付的季节性影响,9月跨境资金小幅净流出31亿美元,10月以来已转为净流入。分项目看,我国外贸稳步增长,9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项下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 二是外汇市场供求较为平衡。9月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环比均明显增长,企业等主体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开展外汇买卖。9月结售汇顺差为510亿美元,其中上中旬净结汇较多,下旬结售汇差额趋向均衡。10月以来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大体相当,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涉外收支总规模为11.6万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跨境资金净流入1197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632亿美元,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总的来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市场预期平稳,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市场保持着较强的韧性和活力。 2025-10-22/shandong/2025/1022/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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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外汇局聊城市分局党总支组织四季度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张宏军主持,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活动。 张宏军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并结合外汇管理实际进行了深入解读。 张宏军同志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并结合外汇局实际,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项明确要求:一是深化学习理解,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党总支带头学、各支部集中学、党员主动学,全面、系统、深入地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夯实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紧密联系实际,明确工作措施。要立足外汇管理实际,抓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抓好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提供精准外汇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三是锤炼过硬作风,提升履职本领。要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事创业能力。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2025-11-12/shandong/2025/1112/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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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高辖区外贸企业汇率避险能力,9月25日,外汇局东营市分局、东营市商务局联合举办了“驭汇率风险 筑外贸基石”支持全市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70余家优质进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东营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永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共分为两个环节,首先由王永强同志及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致辞。随后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宣讲2025年下半年国际外汇形势,汇率避险、金融机构跨境金融服务方案及海外投资政策等。通过本次大会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银行与东营市进出口企业紧密合作,提高了辖区外汇服务工作质效。 会上,王永强同志强调了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重要性,要求各银行提供精准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程化、定制化的避险方案支持。接下来,外汇局东营市分局将持续推动政银企合作,建立健全汇率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共同为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全市外贸企业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 2025-09-26/shandong/2025/0926/2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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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济南分行,各外资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青岛银行济南分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见附件)。 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密切跟踪监测辖内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对相关企业和银行加强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4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2025-10-28/shandong/2025/1028/2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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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合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质效,10月10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与烟台市税务局召开涉外企业联合监管与分析研判座谈会。 座谈会上,外汇局烟台市分局介绍了当前跨境资金流动的总体形势、外汇监管重点以及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烟台市税务局介绍了当前出口退税整体情况、税收征管重点方向以及涉税异常企业情况。双方针对异常企业行为特征、交易模式、资金链路追踪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联合开展异常线索筛查、风险研判分析、联合监管惩戒以及政策宣讲等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通过此次座谈,双方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了解,明确了合作方向,凝聚了监管合力。下一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继续加强与相关涉外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质效。 2025-10-15/shandong/2025/1015/2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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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烟台分行赴海阳市开展外汇政策宣讲活动。上午,在海阳市县域外汇直连点-中国银行海阳支行现场宣讲汇率避险、外汇便利化政策、外汇展业改革等新政,重点向涉外企业传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海阳市20多家涉外企业现场参加活动。下午,深入烟台亚琦纺织有限公司现场了解企业对美出口、境外子公司运营及汇率避险情况,面对面向企业董事长传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合理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下一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将继续发挥县域外汇直连机制的作用,持续开展“县域直连 自律同行”,加大送服务、送政策上门的力度,常态化开展外汇服务县域企业活动,切实服务县域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25-10-16/shandong/2025/1016/2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