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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和涉外企业合规经营水平,8月29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联合烟台市商务局、烟台市银行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组织召开全市服务贸易暨外汇管理业务培训会。 培训会上,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对外汇便利化政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常见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进行详细解读;烟台市商务局就贸易调整援助及贸易合规审核业务进行讲解;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介绍了跨境金融服务、汇率避险产品等。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区市商务部门负责人及100余家相关外贸企业参会。下一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聚焦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持续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服务活动,不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支持辖内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25-09-01/shandong/2025/0901/2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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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辖区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效,推动个人外汇直联点建设,8月26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组织召开个人外汇直联点暨个人外汇业务提质增效推进会,安排个人外汇直联点建设、明察暗访抽查机制等工作。 会上,烟台市分局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监测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三方面安排个人直联点建设工作,中国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重点汇报了个人直联点建设规划。同时,自律机制就建立个人外汇服务质量明察暗访抽查工作机制进行讨论,交通银行烟台分行作为自律机制个人外汇业务牵头行,重点汇报了抽查工作制度,其余银行研提工作建议。 下一步,烟台市分局将深入推进个人外汇业务直联点工作机制,将个人外汇直联点建设为全市个人外汇业务的标杆与榜样,“以点带面”带动全辖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自律机制、商业银行在外汇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枢纽作用,不断推动个人外汇管理提质增效。 2025-08-28/shandong/2025/0828/2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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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 2025-08-01/shandong/2025/0731/2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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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前期费用资金,无需在开户前办理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二)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在不违反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再投资资金可以直接划至相关账户。 (三)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划入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或股权出让方的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按照相关账户管理要求办理。 (四)便利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外汇登记及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非企业科研机构使用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再投资的,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办理;非企业科研机构符合条件可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二、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五)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其中,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 (六)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七)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八)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九)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上述政策具体操作见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对上述跨境投融资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加强事后监测,为真实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企业和银行未按照本通知及《指引》办理的,外汇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2025-09-16/shandong/2025/0916/2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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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传承红色基因,深化合作共促发展,9月2日,外汇局泰安市分局党总支、建行泰安分行国际业务中心党支部、建行泰山支行党总支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泰安市分局副局长陈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 在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馆,全体党员怀着崇敬之心,跟随讲解员重温那段烽火岁月。馆内珍贵的历史照片、锈迹斑斑的武器装备、感人至深的英雄事迹,生动再现了1938年徂徕山起义中,山东军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浴血奋战、抗击日寇的壮阔历程。参观纪念馆让大家深刻感受到了“不畏强敌,敢于担当,矢志为民,英勇斗争”的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精神,大家纷纷表示要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以压倒一切困难而不为困难所压倒的决心和勇气,敢于斗争、善于创造,锲而不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随后,全体党员深入泰安岱银新宇纺织有限公司智能纺纱生产基地实地调研,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大家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智能纺纱设备的操作流程,交流探讨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大家既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成效点赞,更深刻认识到支持涉外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立足本职岗位、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泰安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此次联学共建活动,既是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的深刻实践,也是金融机构践行“金融为民”初心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泰安市分局党总支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模式,持续优化企业外汇服务,强化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供给,助力泰安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05/shandong/2025/0905/2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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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扩大至全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科汇通”)政策扩大至全国,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 二是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简化相关登记管理,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16/shandong/2025/0916/2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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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总行、省分行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对烟台市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支撑力,9月11日上午,烟台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新军到烟台市政府向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明康专题汇报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分局履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新军同志汇报了人民银行机构改革进展和烟台市分行基本情况,重点汇报了今年以来烟台市分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围绕四个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推动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和贷款平稳增长,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金融支持;二是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烟台篇章为抓手,强化对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支持,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立足央行职责,稳妥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四是优化金融和外汇管理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张明康同志对烟台市分行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烟台市分行强化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传导,加大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度力度,保持全市信贷总量平稳较快增长,做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防控工作,持续助力优化金融生态,为全市“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25-09-11/shandong/2025/0911/2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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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山东省分局“鲁贸汇企服务队”工作部署,精准服务辖区涉外企业,9月12日,外汇局聊城市分局联合银行开展“鲁贸汇企服务队”走访调研暨“‘汇’心服务 志愿同行”专项行动,深入山东信通铝业有限公司、茌平鲁环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聊城市分局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工商银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外贸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生产规模、海外市场布局及外汇资金结算需求,全面掌握企业涉外业务开展现状。随后,重点围绕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融资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展开沟通,了解企业外汇业务难点诉求;同时,结合企业业务特点,针对性宣讲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举措等内容,并对企业提出的特殊退汇、敏感地区收汇困难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 下一步,聊城市分局将继续以“鲁贸汇企服务队”为抓手,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需求,定制差异化外汇服务方案,持续优化外汇服务质效,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15/shandong/2025/0915/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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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分局“鲁贸汇企服务队”工作要求,服务企业涉外业务高质量发展。9月5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动银行到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开展调研活动。济宁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廉龙,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中国银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济宁能源财务负责人首先介绍了集团经营情况、境外子公司发展规划、大宗商品跨境贸易开展情况等。汇银企三方围绕企业跨境业务进行了交流沟通,济宁市分局深入了解企业在海外市场拓展、跨境资金结算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并结合企业业务模式和收支特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随后,济宁市分局向企业普及了近年来外汇局在跨境贸易、境外投资、跨国公司等领域出台的多项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充分知晓、享受政策红利;最后中国银行结合自身国际业务优势和企业需求,详细介绍了国际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优质金融产品。 下一步,济宁市分局将持续落实“鲁贸汇企服务队”活动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着力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推进便利化政策落实落地,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08/shandong/2025/0908/2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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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外汇局省分局做好三季度外贸形势分析工作,9月10日至11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邀请大型外贸企业、主要商业银行和烟台市商务局开展外贸形势座谈。外汇局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相关负责同志到烟台参加座谈,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副局长王海怡主持座谈会议。 10日下午,外汇局烟台市分局邀请辖区内6家大型外贸企业、6家银行机构开展座谈,围绕当前形势下企业进出口规模变动、人民币汇率波动以及企业外贸形势研判进行深入交流。 11日上午,外汇局烟台市分局与烟台市商务局开展座谈交流,分析研判烟台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形势,深入了解地方政府相关支持政策,共同探讨四季度及未来烟台市外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下一步,外汇局烟台市分局将在省分局的指导下,加强与烟台市商务局等部门的交流合作,持续强化对涉外主体和外资外贸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为烟台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2025-09-15/shandong/2025/0915/2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