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 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跨境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现就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MCC)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345个商户类别码(见附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同构成现行有效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二、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53号文规定,严格落实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分类管理,按照现行有效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在业务系统中做好设置,不得授权和清算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以外的其他交易。其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统一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各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 三、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自身商户类别码,应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商户类别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商户类别码调整情况,更新和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以上所称调整商户类别码,是指新增、停用商户类别码,或商户类别码的定义发生变化等。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309、68402593。 特此通知。 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新增345个)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5日 2024-04-03/shanghai/2024/0403/2103.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4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和变化?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中向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稳定。2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121亿美元,环比增加66亿美元;银行结售汇小幅顺差17亿美元,市场预期保持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表现平稳,货物贸易和证券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2月份,剔除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后,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日均净流入规模同比增长3%,持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同时,2月份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11亿美元,继续处于较高水平;外资投资境内股票总体转为净增持,体现外资投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稳中有升。 在经济基本面以及政策面、市场面等有利因素支撑下,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首先,2024年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的预期目标,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将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其次,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将不断提升。再次,我国外汇市场深化发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人民币在跨境使用中占比进一步上升,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更加成熟、交易更加理性。最后,2024年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有望转向,外部流动性紧张局面趋于缓和,也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稳定。 2024-03-22/shanghai/2024/0322/2097.html
-
为保证国际收支统计及时、全面反映涉外经济活动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修订统计制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8号文印发,以下简称《业务指引(2024年版)》)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汇发〔2024〕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进一步提升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质效。 《业务指引(2024年版)》和《核查规则(2024年版)》,作为《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配套诠释性文件,是2017年发布以来的第二次修订,重点提升申报便利性,更好保障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业务指引(2024年版)》通过填报原则描述、举例说明等形式,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申报要求。《核查规则(2024年版)》通过明晰数据指标间的逻辑关系,便利申报主体在报送数据前进行必要的核查。 本次修订吸收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的新情况、新变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详解国际运输、建设等新增报表的填报要求。二是明确近年来资本市场开放新增涉外业务的申报要求,调整和补充统计数据要素项的核查规则。三是针对日常申报实践和常见疑难问题,补充典型申报案例。 《业务指引(2024年版)》和《核查规则(2024年版)》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24-03-22/shanghai/2024/0322/2101.html
-
为提升非金融企业直接报送数据质量,培育企业申报意识,近期,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联合山东等5家异地承接分局国际收支处共同举办了第四批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线上培训。辖内300家第四批企业主体代表参加培训,线上视频观看量累计超1700人次。 培训重点向企业宣导了直接申报异地承接工作机制,讲解了直接申报的基本概念、报送时间和方式,以及后期数据核查和协同监管措施。同时,培训围绕企业“如何判断要报送哪些表”以及“Z表、D表、E表的填报方式与注意事项”,以及易产生混淆的概念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互动环节,授课人员还对企业提出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参训企业表示,培训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有助于企业加深对直接申报的理解认识。直播结束后,培训回看量不断上升。 下一步,上海市分局将继续贯彻总局工作部署,加强与兄弟分局沟通,全方位做好企业填报指导和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直接申报数据质量基础,扎实推进上海非金融企业直报主体扩容。 2024-03-22/shanghai/2024/0322/2096.html
-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2024年重点工作,了解非金融企业实际困难和业务诉求,进一步提高异地承接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数据质量,促进分局间交流协作,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与河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联合开展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现场调研和党建交流活动。 此次党建业务融合活动得到了上海市和河北省两地分局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实地解决了异地承接企业直接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化了分局间对接合作,是金融为民、服务实体的重要体现,达到了预期效果。上海市分局、河北省分局、沧州市分局和唐山市分局相关人员和企业共23人参加了活动。 2024-04-03/shanghai/2024/0403/2102.html
-
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表格模板 办理流程 【00017110400Y】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000171104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4005】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500Y】 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000171105001】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5002】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币种变更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Y】 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000171107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4】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5】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6】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开展境外衍生业务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7007】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或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800Y】 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000171108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8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债务人借用外债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8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内保外贷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8004】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保内贷履约形成外债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8009】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集中外债额度业务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900Y】 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000171109001】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境内机构境外放款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9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9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融资租赁形成对外债权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9006】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集中境外放款额度业务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1000Y】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000171110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0005】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100Y】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000171111001】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1002】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1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1004】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1005】 省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Y】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14】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300Y】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1400Y】 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1】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机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2025-12-17/shanghai/2024/0705/2142.html
-
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表格模板 办理流程 【00017110100Y】 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000171101002】 支付机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1005】 银行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200Y】 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000171102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C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2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的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2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特定贸易新业态经常项目收支业务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2004】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企业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2007】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超过收、付汇额度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2010】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发生90天以上(不含)延期收、付款的B类企业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300Y】 经常项目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000171103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货物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3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600Y】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000171106001】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6002】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个人携带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出境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06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机构提取规定金额以上外币现钞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Y】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2】 保险机构经营或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1300Y】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000171113003】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保险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2024-07-05/shanghai/2024/0705/2141.html
-
行政许可项目 项目子项 办事指南 表格模板 办理流程 【00017110600Y】 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000171106004】 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1.办事指南 2.表格及模板 3.流程图 【000171106011】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申请经营批发调钞业务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Y】 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000171112003】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进入筹备期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4】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5】 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6】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7】 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08】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17】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18】 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19】 境内非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2022】 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00017111400Y】 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准 【000171114002】 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1.办事指南 3.流程图 2024-07-05/shanghai/2024/0705/2140.html
-
尊敬的陈吉宁书记、龚正市长、王江副主任、李云泽局长、吴清主席、朱鹤新局长,各位来宾: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陆家嘴论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入驻上海,是人民银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刚才,我们共同见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区域中心的启动仪式。基金组织是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我们相信上海区域中心将深化基金组织与中国的合作,促进和增强亚太区域国家之间的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和协调,推动维护全球和区域金融稳定。 人民银行将与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场机构共同努力,一如既往地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 借今天这个机会,我主要就中国当前的货币政策立场和未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一、当前中国货币政策的立场 今年以来,全球通胀高位降温,但仍有较强的粘性。欧央行等一些央行已经开始降息,一些央行还在观察,预期今年晚些时候可能也会降息,但总体上还保持着高利率、限制性的货币政策立场。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货币政策的立场是支持性的,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金融支持。 在货币政策的总量上,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包括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降低政策利率、带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等金融市场利率下行等,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5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8.4%,M2同比增长7%,均高于名义GDP增速。5月份新发放贷款利率为3.67%,处于较低水平。 在货币信贷的结构上,发挥宏观审慎政策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改造的金融支持。推出房地产支持政策组合,包括降低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个人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并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用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目前,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约7万亿元,约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的百分之十五,聚焦支持小微企业、绿色转型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上,着力规范市场行为,盘活低效存量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家统计局优化季度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方式,由之前主要基于存贷款增速的推算法改成了收入法,更真实地反映金融业增加值水平,弱化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存贷款“冲时点”行为。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经过几十年的商业化、市场化进程,一些金融机构仍然有着很强的“规模情结”,并且以内卷、非理性竞争的方式实现规模的快速扩张,这是不应该的。对于一些不合理的、容易消减货币政策传导的市场行为,我们加强规范,包括促进信贷均衡投放、治理和防范资金空转、整顿手工补息等。 短期内,这些规范市场行为的措施会对金融总量数据产生“挤水分”效应,但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立场发生变化,而是更加有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利于均衡信贷增长节奏,缓解资源配置扭曲,减少资金空转套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金融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在汇率方面,人民币汇率在复杂形势下保持基本稳定。今年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的时点不断推后,中美利差保持在相对高位。我们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汇率弹性,但同时强化预期引导,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中国外汇市场已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市场参与者更加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使用汇率避险工具。同时,目前货物贸易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达30%,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汇兑风险敞口。我们应对外汇市场波动的经验也更加丰富。今年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渐转向,美元升值动能减弱,国内外的货币政策周期差趋于收敛。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有利于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和跨境资本流动平衡,扩大我国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 展望未来,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但同时仍面临一些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国内大循环不够顺畅,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们将继续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支持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调控中我们将注重把握和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把维护价格稳定、推动价格温和回升作为重要考量,灵活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同时保持政策定力,不大放大收。二是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统筹兼顾支持实体经济增长与保持金融机构自身健康性的关系,坚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内部与外部的关系。主要考虑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行调控,兼顾其他经济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周期的外溢影响。 二、关于未来货币政策框架演进的几点思考 经过多年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的货币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从全球范围看,对货币政策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也一直在不断动态演进。今年以来,欧央行、日本央行根据形势变化,先后调整了货币政策框架;英格兰银行也在对其政策制定和预期沟通进行评估。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们也在研究中国未来货币政策框架。 第一,优化货币政策调控的中间变量。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法律明确规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了实现最终目标,货币政策需要关注和调控一些中间变量,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大多以价格型调控为主,而我国采用数量型和价格型调控并行的办法。 传统上,我们对金融总量指标比较关注,但也在不断优化调整。过去,货币政策曾对M2、社会融资规模等金融总量增速设有具体的目标数值,近年来已淡出量化目标,转为“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等定性描述。 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结构转型,实体经济需要的货币信贷增长也在发生变化。货币信贷总量增长速度的变化,实际上是我国经济结构变化,及与此相关联的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变化的反映。 从总量的数学关系看,增速是增量与全部存量的比值关系。分子是当期的增量,分母是全部的存量。目前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超过390万亿元,M2余额超过300万亿元,宏观金融总量规模已经很大。金融总量增速有所下降也是自然的,这与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是一致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很多存量贷款效率不高,盘活低效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对经济增长的意义本质上是相同的。 从信贷结构发生的变化看,当前近250万亿元的贷款余额中,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占比很大,这一块不仅不再增长,反而还在下降。剩下的其他贷款要先填补上这个下降的部分,才能表现为增量,全部信贷增速要像过去一样保持在10%以上是很难的。 从货币供应量的统计看,也需要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我国M1统计口径是在30年前确立的,随着金融服务便利化、金融市场和移动支付等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符合货币供应量特别是M1统计定义的金融产品范畴发生了重大演变,需要考虑对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口径进行动态完善。个人活期存款以及一些流动性很高甚至直接有支付功能的金融产品,从货币功能的角度看,需要研究纳入M1统计范围,更好反映货币供应的真实情况。 未来还可以继续优化货币政策中间变量,逐步淡化对数量目标的关注。当货币信贷增长已由供给约束转为需求约束时,如果把关注的重点仍放在数量的增长上甚至存在“规模情结”,显然有悖经济运行规律。需要把金融总量更多作为观测性、参考性、预期性的指标,更加注重发挥利率调控的作用。 第二,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利率调控机制。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建立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从央行政策利率到市场基准利率,再到各种金融市场利率,总体上能够比较顺畅地传导。 但也有一些可待改进的空间。比如,央行政策利率的品种还比较多,不同货币政策工具之间的利率关系也比较复杂。未来可考虑明确以央行的某个短期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目前看,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已基本承担了这个功能。其他期限货币政策工具的利率可淡化政策利率的色彩,逐步理顺由短及长的传导关系。同时,持续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针对部分报价利率显著偏离实际最优惠客户利率的问题,着重提高LPR报价质量,更真实反映贷款市场利率水平。 调控短端利率时,中央银行通常还会用利率走廊工具作为辅助,把货币市场利率“框”在一定的区间。目前,我国的利率走廊已初步成形,上廊是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下廊是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总体上宽度是比较大的。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定价的作用,保持足够的弹性和灵活性。 从近段时间货币市场利率走势看,市场利率已经能够围绕政策利率中枢平稳运行,波动区间明显收窄。如果未来考虑更大程度发挥利率调控作用,需要也有条件给市场传递更加清晰的利率调控目标信号,让市场心里更托底。除了刚才谈到的需要明确主要政策利率以外,可能还需要配合适度收窄利率走廊的宽度。 第三,逐步将二级市场国债买卖纳入货币政策工具箱。近期市场对此比较关注。我们一直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方式。历史上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主要靠外汇占款被动投放基础货币;2014年以来,随着外汇占款减少,我们发展完善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工具主动投放基础货币的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债券市场的规模和深度逐步提升,央行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债投放基础货币的条件逐渐成熟。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人民银行正在与财政部加强沟通,共同研究推动落实。这个过程整体是渐进式的,国债发行节奏、期限结构、托管制度等也需同步研究优化。 应当看到,把国债买卖纳入货币政策工具箱不代表要搞量化宽松,而是将其定位于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和流动性管理工具,既有买也有卖,与其他工具综合搭配,共同营造适宜的流动性环境。 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也给中央银行带来新的挑战。美国硅谷银行的风险事件启示我们,中央银行需要从宏观审慎角度观察、评估金融市场的状况,及时校正和阻断金融市场风险的累积,当前特别是要关注一些非银主体大量持有中长期债券的期限错配和利率风险,保持正常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保持市场对投资的正向激励作用。 第四,健全精准适度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传统意义上,货币政策是总量工具,但中国经济运行中,很多矛盾和挑战是结构性的,结构调不好,总量调控也很难有效发挥作用。从全球范围看,在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特别是2020年疫情冲击时期,美国、欧元区等主要经济体央行都针对特定领域、特定主体、特定目的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我们也一直在探索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比如,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应坚持“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的基本原则,定位于常规总量工具的有益补充,通过内嵌激励机制,以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并注重防范道德风险。 未来,我们将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中,继续坚持用好和丰富这些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框架,合理把握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规模,已实现阶段性目标的工具及时退出。 第五,提升货币政策透明度,健全可置信、常态化、制度化的政策沟通机制,做好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现代货币政策框架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央行能够把政策考虑和未来展望,及时与市场和公众进行比较透明、清晰的沟通。透明度提高后,政策的可理解性和权威性都会增强,市场对未来货币政策动向,会自发形成稳定预期,合理优化自身决策,货币政策调控就会事半功倍。今天的发言就是我们朝这个方向做的一次努力,未来我们将不断完善和做好中央银行沟通。 最后,预祝本届陆家嘴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4-06-21/shanghai/2024/0621/2134.html
-
尊敬的陈吉宁书记、龚正市长、王江副主任、潘功胜行长、李云泽局长、吴清主席,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本届陆家嘴论坛。下面我结合外汇市场形势,就“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跟大家交流几点想法。 今年以来,尽管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仍表现出较强韧性。随着美国通胀回落受阻,市场预计美联储降息的时点延后、幅度收窄。今年以来美元汇率、美债收益率总体反弹回升,全球外汇市场波动加大,非美货币普遍承压,其中亚洲货币贬值加快,近期备受市场关注。我国外汇市场运行面临的外部挑战增多,但再次经受住考验,表现出相对较强的韧性。人民币对主要货币汇率有升有贬,对一篮子货币稳中有升,汇率预期更加平稳;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总体向好;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稳健运行,人民币汇率将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主要的支撑因素概括起来是“三个更加”:一是经济基本面更加坚实。我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宏观政策加快落地显效,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趋势将进一步增强。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今年的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5%,显示了对中国发展前景的信心。二是市场韧性更加明显。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化运作经验和竞争力持续提升,可以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同时,我国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成熟,汇率避险工具运用更加广泛,人民币跨境使用占比稳步提高,外汇市场交易保持理性有序。三是应对经验更加丰富。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成功应对多轮次高强度的外部冲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未来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充实用好政策工具箱,防范人民币汇率超调和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女士们,先生们! 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要素之一。党中央对上海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赋予重任。近年来,上海作为我国金融开放的枢纽门户,积极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补短板,金融外汇领域一批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举措在上海率先落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一是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上海金融市场发展格局日益完善,集聚各类全国性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股票、债券等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被纳入多个主流国际指数。近年来,我们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外资来华持债规模和投资活跃度持续提升。截至5月末,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100家机构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外资在我国债券市场的持债总规模达4.3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速近20%。 二是金融机构和资本集聚效应持续凸显。随着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众多外资金融机构纷纷落户上海,上海已成为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城市。我们支持上海率先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吸引外资投向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先导产业。支持163家跨国公司在沪设立资金池,集中外债额度2300多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700多亿美元,企业全球资金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三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增强。近年来,上海积极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力服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联动效应日益增强,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等一批外汇管理创新政策在上海先行先试。国际联通交流持续扩大,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服务、外籍人才用汇更加便利,目前上海辖内特许机构可兑换币种已达50种,涵盖多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今年以来外籍来沪人员兑换外币人数、笔数、金额均同比增长了4倍以上。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更加成熟,今年以来上海企业外汇套保比率达到35.7%,创历史最高水平。 女士们,先生们!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许多挑战。支持和服务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金融部门落实党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也将为世界经济开放发展注入中国力量。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坚定不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制度型开放力度,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迈向更高能级,也希望上海的探索能够为全局积累更多经验。 一是提升资本项目开放质量,为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证券投资,我们正在修订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管理,支持壮大耐心资本;支持境内机构开展跨境投资,近期已向53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放额度合计22.7亿美元,着力满足居民境外投资合理需求。借鉴国际财资中心经验,研究完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立足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业务规范发展,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和对外服务能力,支持上海高水平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二是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金融支持。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化外汇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外汇便利化,增强经营主体获得外汇服务的便利度、满足感,更好支持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联动建设。拓展科创企业跨境融资,更好服务跨境资本进入退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三是充分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推进更大区域范围内的高层次协同开放。鼓励上海依托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与尽职免责等政策,探索“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管理模式。有序将上海的高水平开放政策复制推广至长三角乃至全国范围,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突破,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四是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为上海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的连续性可持续性提供保障。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深入参与国际金融协调合作和全球金融治理,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女士们,先生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目标正确、步伐稳健、前景光明。让我们秉持开放合作理念,不断开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局面,共同为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2024-06-21/shanghai/2024/0621/2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