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完善国内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功能,便利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管理汇率风险,促进外汇市场发展,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3]4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准入管理,以简政放权支持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增加货币掉期业务本金交换形式,便利企业管理外币债务风险。三是支持银行完善期权业务定价和风险控制,促进银行准确识别、计量和管理汇率风险。 《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3-12-19/safe/2013/1219/479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荷兰银行有限公司(ABN AMRO Bank N.V.)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应督促荷兰银行有限公司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4-10-29/safe/2004/1029/4125.html
-
2004年1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富通银行(Fortis Bank SA/NV)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 2004-11-25/safe/2004/1125/413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法国巴黎银行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中国农业银行应督促法国巴黎银行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4-12-16/safe/2004/1216/4143.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富通银行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中国银行应督促富通银行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4-12-16/safe/2004/1216/4144.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安排召开了形势报告会。外汇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马德伦介绍了当前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形势、近年来外汇形势和外汇管理主要工作,以及局机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会议由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主持,中央督导组部分成员、中央汇金公司党员及外汇局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马德伦在讲话中说,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国内经济形势也出现新特点。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外汇局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年初,外汇局党组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国际收支状况,明确提出改变“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调整“内紧外松”的管理格局,转变“重公轻私”的管理观念,进一步便利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加强对短期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稳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一年来,外汇局党组根据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审时度势,适时进行外汇管理政策创新与调整。特别是针对国际收支持续大幅顺差局面,外汇局及时调整外资银行外债管理政策,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严格外汇资金结汇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走出去”战略,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放宽境外投资购汇限制,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扩大到24个省。同时,允许跨国公司资金内部集中运营,不仅节省财务成本,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后续融资支持;去年,还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7.5亿美元外汇资金境外投资额度,允许移居境外的中国公民将其境内合法财产和境外居民将继承的境内合法财产转移至境外,积极支持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等等。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平衡管理资本流入流出,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马德伦说,外汇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抓业务工作同时,突出抓党的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和文化建设。一年来,外汇局党组经常组织开展不同范围和形势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组织全局处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学习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外汇管理工作中如何体现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局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换届选举,在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增设党总支,并指导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教育活动,加强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认识。强化党员廉政教育,坚决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通过组织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境内外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外汇局党组切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任用干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全局普遍反映,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得到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日渐提高,职工群情振奋,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完) 2005-02-01/safe/2005/0201/4155.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加拿大鲍尔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一个QFII人民币特殊账户。同时明确中国建设银行应督促加拿大鲍尔公司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限定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使用范围使用该账户。 2005-02-06/safe/2005/0206/4156.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安排,进行了第三次党课学习活动。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树清作了主题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报告。报告会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马德伦主持,中央督导组部分成员,外汇局、中央汇金公司全体党员和职工参加了这次党课学习。 郭树清从社会管理和社会改革方面,如何体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角度,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包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国际五个方面的内容,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向大家作了系统介绍。他指出,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的组织和发展受到党的一贯重视,外汇局全体党员在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应对国际局势等方面多次学习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领域的建设取得历史性进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对于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郭树清在讲课中以大量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古今历史作比较、国际国内情况相比较,深入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条件。从我国人民群众目前的物质生活水平、受教育情况、就业条件、社会保障、政治权利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等多角度,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我国现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指出我国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经济和精神文化基础。但从长期的战略角度出发,站在加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我们要深入思考和清楚认识急待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还面对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自觉地付出努力和做出贡献。 最后,郭树清要求外汇局全体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本领。每一个公务员都是社会的一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人有责。二是要勤政廉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共产党员不仅要把自己管住管好,也要把身边的人管住管好。坚决不做违法乱纪、损人利己的事。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落到实处。三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关心并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贴近社会、了解社会,关注国家前途命运,要积极参加党、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是要加强个人修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法律法规,建立与人为善、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要搞好家庭小环境建设,形成明礼诚信、团结互助、稳定和谐的良好家庭氛围。五是坚持正义,敢于同社会上的不法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带头抵制。六是积极向上,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全方位的了解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知识,在文学、艺术、电影、旅游等方面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积极培养我们的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 会上,马德伦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2005年春节期间先进性教育活动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利用节日期间搞好自学,巩固学习培训成果,并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完) 2005-02-07/safe/2005/0207/4158.html
-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内外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满足外资银行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短期外债规模,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05年境内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核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分局(外汇管理部)在核定2005年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时,严格执行《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有关原则和要求,并同时考虑到外资银行近两年尤其是2004年下半年各项外汇贷款余额的变化情况,外资银行2004年11月份调整后短期外债指标和年底的实际短期外债余额,以及外资银行200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等因素。 《通知》规定,由外资银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提出2005年短期外债指标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各有关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外资银行的短期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在批准的短期外债余额范围内,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以根据辖内各家外资银行外债的具体情况和银行业务的变化,对各家外资银行的短期外债指标进行适当调剂。具备主报告行条件的外资银行,经过其上级行授权和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可作为主报告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短期外债指标。 《通知》还对外资银行的外汇担保问题进行了明确。未开放人民币业务地区的境内外资银行,可以继续为当地外商投资企业借用人民币贷款提供外汇保证。(完) 附件1: 《关于2005年境内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核定工作的通知》 2005-02-21/safe/2005/0221/4159.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查处了辽宁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T集团)出口逾期未核销、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伪造银行进账单和银行保函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2004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在审核T集团境外投资申请过程中,发现其境外投资能力与财务现况不符,通过综合分析该集团出口收汇核销、外汇账户、国际收支等非现场监管信息,初步判断其涉嫌以出口不收汇方式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国家外汇管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T集团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2002至2004年出口逾期未核销35笔,金额437万美元;将当地法院查封的价值540万元人民币设备非法转移境外;2004年4月,伪造金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申请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专项贷款6000万元;1999年,将金额为100美元的银行进账单涂改为90万美元虚增注册资本;1992年至2003年,套取多家银行贷款余额达46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绝大多数已形成逾期贷款。 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已经针对上述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理。辽宁省分局依据有关外汇管理法规对其出口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罚款122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在限期内调回滞留境外全部未收货款。辽宁省其他有关部门已经撤销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立项申请,将其子公司注册资本恢复至原状;对有关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当事人进行处罚。 该案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非现场监管发现线索并破获的以出口不收汇方式非法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的典型案例,也是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伪造金融凭证骗取国家专项贷款的案件。(完) 2005-02-22/safe/2005/0222/4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