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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法国巴黎银行(BNPParibas)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25亿美元。 2006-05-22/safe/2006/0522/4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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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比联金融产品英国有限公司(KBCFinancialProductsUKLimite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并批准其在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 2006-06-16/safe/2006/0616/4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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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外证券投资额度5亿美元。这是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第5号公告发布后,境内首家获得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可向境内居民个人或机构定向募集外汇资金后,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2006-09-06/safe/2006/0906/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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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信银行代客境外理财项下投资购汇额度5亿美元。 2006-09-25/safe/2006/0925/4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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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化手续,规范管理,便利企业集团跨国经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北京、上海、深圳市三地2003年7月试点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基础上,根据跨国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推广该项政策,为跨国公司营造公平、便利、宽松的经营环境。 《通知》明确了跨国公司的定义为“同时在境内外拥有关联公司、且由一家在中国境内的关联公司行使其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企业集团,包括中资控股企业集团(即中资跨国公司)和外资控股企业集团(即外资跨国公司)”。单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商实际出资比例不低于25%)如有需要,且满足最近3年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无重大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发生,财务状况良好,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较大,在当地具有重要影响等《通知》规定的条件,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也可以比照跨国公司办理有关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 《通知》指出,凡符合规定条件的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如需办理本《通知》规定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手续,应持书面申请和其境外关联公司名单等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经所在地外汇分局核准后,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可以持核准文件及相关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非贸易项下售付汇手续。 经核准适用《通知》办理非贸易项下购付汇业务的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调整其关联公司名单。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报告,所在地外汇分局应及时将上述变更情况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通知》明确,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支付代垫的外籍员工工资、福利津贴、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海外差旅费、境外培训费,分摊的研发费、采购费、营销费等管理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该政策。为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通知》对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部分证明材料进行了简化,例如对“外籍员工的护照等身份证明”、“雇佣证明”等作了部分简化或特殊处理。 为方便企业,减轻外汇指定银行的操作难度,《通知》还规定,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可以从网络下载相关合同或协议、支付通知等,加盖该公司印章后,凭以办理非贸易购付汇手续。同时,也对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关联关系的真实性提出了严格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取消适用该《通知》办理非贸易项下购付汇的资格,并比照有关外汇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通知》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的通知(试行)》(汇发[2003]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关于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2004-07-12/safe/2004/0712/4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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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斯坦福大学(StanfordUniversity)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并核准其分别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一个外汇账户和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 2006-11-15/safe/2006/1115/4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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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定于2006年12月8日(周五)17:00至12月12日(周二)8:00进行计算机机房搬迁。在此期间,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总局端)、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将停止运行。12月12日(周二)8:00后上述系统和政府网站恢复正常运行。 请各外汇指定银行、企业及社会公众根据本公告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遇有问题可与当地外汇局联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2006-11-23/safe/2006/1123/4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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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质量和数据公布频率,为宏观经济分析决策提供更为优质的统计产品,同时切实减轻境内银行和申报主体的数据报送负担,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了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并将于2006年12月4日和12月18日分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996年,我国公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建立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体系,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十年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和系统为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居民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意识也日益增强。近年来,我国涉外经济发展迅速,交易量猛增,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规模不断扩大,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3年开始着手开展了一系列改进国际收支统计手段的工作,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功能。 新版系统:一是整合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进出口核销的数据采集范围,统一了境内银行涉外收付相关凭证,有利于减轻银行、申报主体和外汇局的工作负担。二是结合业务使用需求对国际收支交易进行详细和科学地分类与编码,有利于扩展统计分析的空间。三是提供了银行数据接口规范,有利于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四是特别开发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从境外收入款项的申报主体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不用再填写纸质申报单并前往银行提交,实现申报手续的便利和快捷。 为确保新版系统顺利推广上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了视频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版系统推广上线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组织落实新版系统推广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外汇局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四是要主动开展社会宣传,加强数据质量控制。 新版系统推广后,届时发生涉外收付款业务的交易主体将按照新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履行申报义务。(完) 2006-12-05/safe/2006/1205/4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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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成功破获多起非法倒卖出口收汇核销单大案,连续捣毁三个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章279枚、核销单2780份。 200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发现在部分企业中存在频繁地大量领取出口核销单的情况。经过4个多月的跟踪调查,12月1日,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成功查获了一个倒卖出口收汇核销单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查获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章238枚,核销单和报关单等单据2700余份。12月26日,再次与公安部门联手,查获两个倒卖核销单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当场缴获核销单81份、印章41枚。 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一方面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个人为实现出口货物需要获取作为审核材料之一的核销单,另一方面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注册流通性外贸企业骗领核销单再加价出售,同时不少物流企业以有偿提供核销单作为招揽客户的手段,两方面原因最终导致非法买卖出口单证活动的频繁发生。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打击非法倒卖核销单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经济秩序。(完) 2007-02-08/safe/2007/0208/4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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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HSBC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2亿美元,并批准其以“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汇丰中国翔龙基金”的名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个外汇账户和一个人民币特殊账户。 2007-02-15/safe/2007/0215/4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