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与此同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比如进行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多次指出要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统一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监管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制定了《办法》。后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可对各自管理的细分领域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另行明确网络营销监管要求。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其中,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或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参照《办法》规定管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是指非金融机构自营的,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 三、《办法》对于营销资质有哪些规定? 《办法》贯彻落实“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四、《办法》对于营销内容和行为有哪些规定? 《办法》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便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查询和核实合作金融机构和营销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要求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介绍金融产品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针对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以及强制搭售、骚扰营销、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五、《办法》对于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有哪些规定? 《办法》着重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业务独立、技术安全,加强对合作平台的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得就金融产品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实际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 《办法》定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在此之前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主动加快整改清理与《办法》要求不一致的营销内容和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将依法履职,协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落实《办法》要求,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 2026-04-24/guizhou/2026/0424/1986.html
-
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分局积极推动“汇乡行”三年助力行动方案,指导辖内工行遵义正安支行为正安县15家特色外贸企业办理跨境收付汇业务累计1222万美元,并配套提供1970万元精准信贷支持,有力推动正安吉他、工程机械设备等贵州特色产品扬帆出海,为乡村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精准滴灌,金融活水为出海企业注入动能 针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指导银行依托“园区e贷”“科技e贷”产品,结合企业经营数据、纳税信用及跨境交易记录精准画像,为多家企业提供差异化利率定价。在得知某企业因订单激增面临流动资金缺口时,遵义市分局迅速联系银行通过“园区e贷”仅用2个工作日就完成信贷审批与投放,及时保障企业原材料采购与生产进度,助力其顺利完成巴西地区交付订单;针对正安吉他科技型企业,指导银行通过“科技e贷”为其匹配信贷额度,有效缓解了企业研发与扩产压力。 高效收汇,畅通通道让出海资金“加速跑” 遵义市分局聚焦简单出口货物贸易的收汇需求,联动工行正安支行安排专人负责外汇业务,建立“一对一”专属对接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收汇服务。通过优化线上办理流程,企业可实时查询收汇进度,实现收汇资金“当日到账、当日结汇”,大幅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为企业稳定生产、拓展海外市场筑牢了资金基础。 多家吉他企业表示,以前收汇需要跑银行提交材料,现在有专人对接,线上就能完成全部流程,资金到账速度快了很多,让他们在海外市场接单更有底气。 政策赋能,筑牢防线为出海保驾护航 为帮助企业更好应对外汇政策变化、规避跨境交易风险,遵义市分局联合工行遵义分行定期开展外汇知识培训与政策宣传活动,不仅让园区企业更加直观了解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工具运用等外汇政策,还让10余家企业完善了外汇财务制度,并将3家企业成功入选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名单,享受到“优先办理、简化审核”的政策红利。 (本文转载自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2026-05-06/guizhou/2026/0430/1985.html
-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 风险中性。强调降低风险敞口、降低波动性、锁定成本,通过降低不确定性进而降低风险。不应强调增值,追求正收益,否则会增大风险敞口和波动性,进而增大不确定性和风险。企业在选择套期保值具体产品时,应结合基础交易的实际需求,决定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方向、币种、金额和期限。 简单适用。选择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应与自身业务能力相匹配,回避与自身业务能力不匹配、过于复杂的外汇衍生品,防止因套期保值工具运用不当放大风险。具体而言:禁止裸卖空;禁止使用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的组合产品,避免只看到外汇衍生品组合的好处,低估了潜在的成本及风险。 整体性。立足于企业的整体财务表现。汇率风险管理考验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应基于企业总体净风险敞口制定管理策略,而非个体交易或单个基础资产。汇率风险管理牵涉企业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密切配合财务部门,如果相互沟通不畅,将影响风险敞口测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汇率风险管理效果。 纪律性。以制度代替主观决策,以客观纪律代替相机抉择,将汇率风险管理操作均质化,不受主观预判的干扰,不根据汇率变化而随意调整。如果缺少纪律性,执行套保策略会走样,可能根据汇率变化随意调整,在外汇衍生品交易出现亏损时放弃套保,或偏信某种汇率走势观点追涨杀跌。 2026-04-27/shanghai/2026/0427/242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0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684亿美元,升幅为2.05%。 2026年4月,受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有所分化。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5-07/guizhou/2026/0507/1990.html
-
4月17日,外汇局黔东南州分局组织“党建+外汇”流动服务队,深入商圈、企业、社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外汇知识进基层宣传活动。志愿者通过发放外汇知识手册、现场答疑、解读政策等方式,向群众和涉外企业普及国家安全、防范违法跨境金融活动等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合规用汇理念,自觉抵制非法外汇交易。 2026-04-29/guizhou/2026/0429/1984.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30.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5.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5.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 2026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5.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0万亿美元)。 2026-04-27/shanghai/2026/0427/2430.html
-
4月17日,外汇局六盘水市分局举办“知汇课堂”,聚焦“外汇工作广度、政策解读深度、业务指导精度”,组织盘州营管部全体外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交流研讨。此次课堂有效提升了盘州营管部外汇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与业务实操能力,切实强化县域外汇队伍履职效能。 2026-04-28/guizhou/2026/0428/1983.html
-
2026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9876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437亿元,进口23439亿元,顺差2999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83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7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3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829亿美元,进口3395亿美元,顺差43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99 434 贷方 26437 3829 借方 -23439 -3395 1.货物贸易差额 4679 678 贷方 23940 3468 借方 -19261 -2790 2.服务贸易差额 -1680 -243 贷方 2498 362 借方 -4178 -605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86 12 借方 -20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90 13 借方 -74 -11 2.3运输差额 -496 -72 贷方 466 68 借方 -962 -139 2.4旅行差额 -945 -137 贷方 444 64 借方 -1389 -201 2.5建设差额 56 8 贷方 98 14 借方 -42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75 -25 贷方 -30 -4 借方 -145 -21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5 5 借方 -30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76 -40 贷方 74 11 借方 -350 -51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17 31 贷方 474 69 借方 -257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6 -17 贷方 732 106 借方 -847 -12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19 3 借方 -30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10 1 借方 -33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5-09/liaoning/2026/0509/2519.html
-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为民造福、为企解忧,把企业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铁岭市分局(以下简称铁岭市外汇局)在核查工作中,主动发现并精准破解一家辖内羽毛球生产出口企业的发展堵点,联合海关、商务等部门靠前服务、协同发力,不仅解决企业当下合规难题,更助力其拓宽跨境电商新赛道,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 2026年3月27日铁岭市外汇局在日常外汇收支核查中发现,辖区某新设羽毛球生产企业存在收汇数据与出口报关信息不匹配的异常情况,企业有稳定跨境收汇,但海关系统无对应出口报关记录,极易触发合规风险与监管核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企业核实,得知该企业主营羽毛球生产,产品凭借优良品质畅销日韩、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此前一直委托义乌报关公司拼箱出口,因代理方未提供正规报关单,导致企业“有收汇、无报关”,不仅造成数据异常,更让企业长期依赖外地代理,无法自主掌握出口通关主动权,成为制约发展的隐形堵点。 面对企业的实际困难,铁岭市外汇局没有简单以“核查整改”了事,而是牢固树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核查”为“事前帮扶”。迅速制定“现场帮扶+长效赋能”方案,主动牵头协调铁岭海关、铁岭市及铁岭县商务局,于2026年3月30日联合开展“上门送政策、现场解难题”帮扶活动,深入企业一线、走进铁岭海关办事窗口,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指导。 在海关现场帮扶环节,海关工作人员手把手教学、面对面解惑,详细讲解本地出口报关流程、单证准备、企业备案要点,明确告知企业无需再远赴义乌委托代理,在铁岭本地即可完成全套报关手续,自主掌控货物出口全流程。不仅现场解答企业报关疑问,更协助梳理合规操作规范,彻底解决“无报关单”的历史遗留问题,打通本地出口通关“最后一公里” 。 针对企业产品竞争力强、海外客源广的优势,铁岭外汇局与商务部门精准研判,将其培育为潜在跨境电商重点企业 。市、县商务局业务骨干现场为企业讲解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平台入驻流程,重点指导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等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店铺开设、运营推广、合规经营要点,帮助企业从传统外贸向“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转型,拓宽海外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服务机制,明确专人对接企业后续需求,确保政策落地、服务见效 。 此次多部门联合帮扶,是铁岭市涉外部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从“破解堵点”到“赋能长远”,既解决了企业当下的合规困境,消除监管核查隐患,又为企业搭建起自主出口、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平台,实现“当下解难题、长远增动能”的双重成效 。企业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主动上门、精准服务,不仅帮企业解决了大麻烦,更指明了发展新方向,让企业扎根铁岭、开拓海外市场的信心更足、底气更硬。 下一步,铁岭市外汇局将持续深化正确政绩观实践,以此次帮扶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联合海关、商务等涉外部门建立协同服务长效机制,聚焦外贸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主动下沉一线、精准对接诉求,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把政绩写在为企纾困的实效上,助力更多本地特色企业走出国门、做大做强,为铁岭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6-05-09/liaoning/2026/0509/251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30.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5.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5.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 2026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5.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0万亿美元)。 2026-05-09/liaoning/2026/0509/2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