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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征求有关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1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zbxm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217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资金池业务试点意见”字样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2024-12-25/guangdong/2024/1225/2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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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时对接所在地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按制度做好尽职免责申述评议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30/guangdong/2024/1230/2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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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guangdong/2025/0102/2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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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6%和3%,货物贸易顺差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增长,收入和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和15%,旅行逆差回升推动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投资收益等初次收入逆差规模与2023年同期持平。 二是跨境双向投融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稳定增长,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3149亿美元。各类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其中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连续4个季度保持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增多。 总体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提供坚实支撑。 问:2024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较2024年6月末均有所增长,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 一是对外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10212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增长4.3%;对外负债规模70312亿美元,增长3.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31817亿美元,增长6.5%。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6万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非储备资产规模占比较2024年6月末有所上升。对外负债中,51%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6万亿美元,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15/guangdong/2025/0115/2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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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22〕1号文印发)第三章第十三条及附6《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并会同同级人民银行加强对主办企业资金池业务的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总结试点进展情况及监管措施、监管方式等经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宏观审慎管理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01-23/guangdong/2025/0123/2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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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6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下降284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4年6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较2024年6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外币外债余额下降影响。受外币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末,本币外债余额环比上升1.9%,外币外债余额环比下降3.9%,带动全口径外债余额整体略有下降。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2024年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多次降息,外币融资成本有望逐步下降;从内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2025-01-16/guangdong/2025/0116/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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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落实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经济金融形势,安排2025年工作。 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行总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业务履职和机构改革,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金融资源持续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聚。四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巩固广东金融安全防线。五是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广东金融创新发展再添新动能。六是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广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便利。七是进一步优化金融管理,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八是系统推进机构改革,加力规范内部管理。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和外部冲击,提升金融管理与基础金融服务质效,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为引领,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扩大内需、稳定预期、激发活力,进一步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广东经济稳定增长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三是聚焦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广东金融“五篇大文章”打开新局面。四是充分发挥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助力广东金融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六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支持广东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七是进一步强管理、优服务,持续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八是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为高效履职夯实基础。 会议要求,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深入贯彻总行、总局和省分行党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系统集成,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主动探索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二是推进和落实外汇管理改革,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三是优化外汇服务,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统筹安全和发展,全面提升微观监管能力。五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2025-01-16/guangdong/2025/0116/2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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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市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0-81322026。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5-01-06/guangdong/2025/0114/2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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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网点设立情况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1-20/guangdong/2025/0120/2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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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1-10/guangdong/2025/0110/2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