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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截至2024年11月30日) 2025-01-13/guangdong/2025/0113/2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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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截至2024年11月30日) 2025-01-14/guangdong/2025/0110/2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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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举行2024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新华网、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15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2024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上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2025年将重点在哪些方面发力,助力广东打好外贸外资“组合拳”? 答:过去一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局总局指导下,持续丰富政策供给,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助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稳外贸方面,我们一是取消了外贸企业名录登记行政许可,改为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目前辖内累计已有1.2万余家企业享受了政策便利。二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全年广东网络购物跨境收支折合1215亿美元,同比增长26.4%;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收支154亿美元,同比增长18.2%。三是持续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重点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推荐力度,2024年全辖累计已有1500余家试点企业办理试点业务843.5亿美元。四是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应用,便利外贸企业融资结算,指导银行通过平台累计为2000余家企业办理贸易融资超过900亿美元。五是大力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汇率避险宣传,完善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清单式管理,全年支持超5000家企业新开办汇率避险产品业务。 稳外资方面,我们一是将“外商投资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8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由南沙自贸区扩围至全辖,到目前累计已有1681家企业办理试点业务近15万笔、726亿美元。二是在广州开展“科汇通”试点,鼓励外资在广州市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支持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三是积极推进“本外币一体、高低版本搭配”的跨境资金池试点,截至2024年末,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区已有103家主办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试点业务,惠及境内外企业1213家,集中外债、境外放款额度合计3002亿美元。 此外,目前我们正在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政策,考虑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不同币种借贷资金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简化业务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审核材料,支持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政策优化后,试点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们将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主动探索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助力广东打好外贸外资“组合拳”。一是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容提质增效,让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享受政策便利。结合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特点,支持出口货款回流。二是落实好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序推进跨境股权投资基金外汇管理试点,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进一步提升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汇兑便利,支持外资企业在粤展业兴业。三是支持地方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科汇通”等创新政策,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四是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坚决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发展。 2025-01-27/guangdong/2025/0127/2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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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广东、陕西等10个地区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2025年1月22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标志着上述试点政策在广东正式落地实施。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2022年7月,广东获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海大集团、美的集团和TCL集团参与了试点。《管理规定》发布后,上述三家企业直接适用新政策。政策发布当日,海大集团充分结合实际需求,开展集团内错币种余缺调剂业务,是新政策下广东地区首笔试点业务。利用错币种余缺调剂政策,能有效优化集团内部外汇盈余出口成员企业的结汇环节和和外汇短缺进口成员企业的购汇环节,解决进口成员企业外汇资金短缺问题,帮助集团节约财务成本。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支持广东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1-24/guangdong/2025/0124/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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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惠州、汕尾、江门、佛山、清远、肇庆市分局自2025年1月26日起启用县域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见附件1)。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 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汕尾、江门、佛山、清远、肇庆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原用于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对外业务专用章(见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地市分局启用县域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一览表 2.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地市分局废止县域派出机构原使用的对外业务专用章一览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1月26日 2025-01-26/guangdong/2025/0126/2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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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提升外汇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纳入《目录》的文件主要涉及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等。 2025-02-05/guangdong/2025/0205/2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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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1-26/guangdong/2025/0126/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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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guangdong/2025/0123/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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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guangdong/2025/0124/2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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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guangdong/2025/0124/2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