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5-00008
-
-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的通知
-
- 文 号:
- 粤汇发〔2024〕4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的通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市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广州市开展“科汇通”试点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0-81322026。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