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中心支局立足辖区商业银行实际,多措并举督导落实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指导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打通个人外汇业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一)找准业务“堵点”,明确政策传导“新任务”。以问题为先导,对辖内4家银行14个网点开展暗访,通过现场查看、咨询、业务体验等方式,了解银行对个人外汇业务特别是便利化政策落实执行、展业服务、业务流程、业务宣传解释情况,以整改促提高,明确提出从树立提供优质跨境金融服务的理念、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员工培训和加强内部监督等要求,督促落实整改任务,稳步提升客户用汇体验和金融服务水平。 (二)紧扣政策“焦点”,拓宽交流沟通“新桥梁”。以宣传为抓手,指导辖内银行针对“个人购汇”“留学缴费”等热门业务,制作宣传折页。利用微信群、咨询热线,拓展政策交流渠道,及时回答外汇从业人员“不常见、难判断”业务问题,切实保障个人真实合规业务便利办理。 (三)突出服务“亮点”,谱写提质增效“新篇章”。挖掘服务深度,打造示范网点,树立业务标杆,优化外汇服务,在凉山州中心支局指导下,中行凉山分行营业部立足自身业务优势,成功打造个人跨境服务专区,开设个人外汇业务专柜,建立11人服务队伍,扩充可兑换外币币种至12种,推动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提质增效。 2021-10-09/sichuan/2021/1009/1707.html
-
为扎实开展“行长跑流程”实践活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泸州市中心支局杨丽萍副局长带队前往中行泸州分行,对今年个人外汇业务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导银行切实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 杨丽萍副局长一行现场查看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指南、个人购汇申请书等业务资料,询问了解中行泸州分行个人外汇业务日均办理量、网点现场办理占比等情况,并现场体验了留学费用购汇、现钞提取等个人外汇业务的详细流程及相关操作。杨丽萍副局长对中行泸州分行个人外汇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给予肯定,并指出:一是要扎实贯彻落实各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策学习,确保相关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熟悉掌握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政策和业务流程。二是要不断提高个人外汇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1-09-28/sichuan/2021/0928/1702.html
-
近日,广安市中心支局就落实外汇检查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分管局领导对辖内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要求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外汇依法行政中,与行政相对人保持纯洁的工作关系;二是强化程序意识,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总分局文件及中心支局内控制度办理外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程序意识,用制度规范履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外汇检查依法行政培训内容,按照检查程序认真梳理辖内2021年外汇检查处罚案件;三是提升监测水平,打击外汇违规行为。结合总分局外汇检查工作重点,提高外汇非现场检查分析的方式和水平,深入挖掘辖内外汇违规线索,加强部门间合作与线索共享,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2021-09-26/sichuan/2021/0926/1700.html
-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9月30日) 2021-10-08/sichuan/2021/1009/1706.html
-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有效管理汇率风险,以实际行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内江市中心支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辖内5家银行召开了汇率避险工作推进会。会上,中心支局通报汇率避险活动开展情况,指出辖内目前外汇衍生品签约总量和履约总量虽有提升,但存在企业集中度过高、中小微型企业参与度低等问题。提出三项举措:一是根据进出口实绩梳理重点企业清单,多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力度;二是针对重点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汇率避险方案进行重点突破;三是鼓励银行用担保公司、关联公司的授信额度解决中小微型企业无授信额度或缴纳保证金的问题。同时中心支局按银行制定的任务分解时间表,按表索骥,深度参与,挂图作战,务实督导,力保“便企利民”行动实效。 2021-09-29/sichuan/2021/0929/1703.html
-
为有效解决涉外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及银行融资风控难等问题,泸州市中心支局指导泸州建行依托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内家具出口小微企业办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14.4万元人民币。这是泸州首笔基于区块链技术下的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泸州涉外企业出口融资进入“区块链时代”,企业融资将会更加高效、便捷。泸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业务,总结和复制成功经验,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0-08/sichuan/2021/1008/1705.html
-
为积极支持自贡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自贡市中心支局牵头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创新推出“彩灯文化经营快贷”“彩灯e 贷”“跨境快贷-退税贷”等多款彩灯文化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实现申报流程便捷化、受理审核数字化,有效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做法通过《商务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创新实践案例的函》发文向全国推广,作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首批13个创新实践案例之一。 2021-09-27/sichuan/2021/0927/1701.html
-
近日,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作用,持续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汇率避险工具应用等工作要求,遂宁市中心支局联合工商银行遂宁市分行深入外资外贸企业开展“学党史送金融知识上门 办实事助企业纾困解忧”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调研了2家外资外贸企业,遂宁市中心支局向企业详细介绍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经常项目便利化相关政策,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2021-09-30/sichuan/2021/0930/1704.html
-
近日,甘孜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银行工作人员赴康定市第三中学开展“外汇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重点向老师、同学宣讲了个人外汇业务知识、网络炒汇风险提示及案例,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合法合规外汇,高度警惕网络炒汇的迷惑性和欺骗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2021-09-24/sichuan/2021/0924/1699.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2/sichuan/2021/1102/1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