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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拓展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18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此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将该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9个省(市),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试点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有力促进了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便利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扩大试点地区范围,从前期9个省(市)的特定区域推广至17个省(市)的所有区域;二是扩展试点主体类型,在高新技术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专精特新”企业;三是提高试点额度,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好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07-04/shaanxi/2022/0704/1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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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1+3+N”党支部联学共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近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金六月”专项活动第三小组联合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赴山阳县党性教育中心开展了“坚定理想信念 提高政治能力”主题党日活动,共10余名党员参加活动。 全体党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践行初心、初心指引、不忘初心、违心之鉴、初心自检、使命永恒等主题功能展厅,聆听了波澜壮阔的中共党史,了解了山阳革命史,学习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以来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全体党员领略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浴血奋战、顽强拼搏的英雄气概,深刻感受到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自强不息、无私奉献、心系群众的激情和干劲。全体党员还集体观看了党员张富清事迹及贪腐忏悔录视频短片,以先进榜样为参考、以负面案例为警示,使全体党员更加深刻理解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规矩意识,真正达到了锤炼党性、升华思想的目的。全体党员还面对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表明了大家坚守初心、不改本色、务实重干、奋发有为的坚定信念。 此次联学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增进了各级党支部之间的沟通交流,为继续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022-06-27/shaanxi/2022/0627/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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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践行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与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中国银行延安分行党支部、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共同开展了以“传承红色家风 践行金融使命”为主题的党建联建活动。 全体党员前往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八路军制药厂)参观学习红色制药厂史,该企业以“用延安精神制好药”为使命,继承光荣传统,弘扬延安革命精神。在延安制药开展的调研座谈会上,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各级党支部对企业进行了跨境金融政策“多对一”服务,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订单、跨境结算、融资需求等情况,为企业推介了“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政策便利化”“汇率风险中性”等外汇金融政策、跨境金融产品等,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全体党员还共同聆听了延安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馆长王瑞讲红色家风的党课,王教授讲述了毛泽东对子女的教育,深刻阐述了红色家教、红色家风及红色家庭对毛泽东子女的积极影响,希望党员干部将红色家风、延安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了外汇局陕西省分局辖内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了党建联建推动发展、凝聚人心的作用,努力构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2022-06-27/shaanxi/2022/0627/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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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辖内对外经贸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更好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近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联合铜川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开展全市外商投资业务培训会,共有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及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培训会还邀请了陕西省商务厅、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川市商务局相关人员讲解外商投资业务知识。 此次培训会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系统全面地学习了外商投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022-06-28/shaanxi/2022/0628/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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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979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484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31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342亿美元、2045亿美元、830亿美元、700亿美元和246亿美元。2021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部门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904亿美元、3512亿美元和238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0%、36%和24%。(完) 2022-06-27/shaanxi/2022/0627/1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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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5万亿美元)。 2022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5万亿美元)。 2022-06-27/shaanxi/2022/0627/1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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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针对实践中部分银行企业近期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1.问: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规定,境内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后,在满足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业务技术规范条件下,可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相应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事前入市资格许可。因此,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问:跨境电商企业是否可凭“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取的销售订单、物流等信息,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规定“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和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以审核其纸质单证,也可以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证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时明确了使用电子单证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银行和企业的条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放宽了银企准入条件。 据此,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跨境收支时,银行可按照汇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3.问: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否审核电子单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中明确规定“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可视自身对电子单证真实性、合规性和唯一性审核的专业能力,自主选择审核单证的形式。 4.问: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可否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规定,境内银行可为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外汇NRA账户)。外汇管理法规对境内银行为外汇NRA账户中外汇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无限制。外汇NRA账户内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2023-09-18/shaanxi/2023/0918/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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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6月,银行结汇15596亿元人民币,售汇1520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95亿元人民币。2022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8604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05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45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6月,银行结汇2339亿美元,售汇227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59亿美元。2022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3289亿美元,累计售汇1243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52亿美元。 2022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876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8951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189亿元人民币。2022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0487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9954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33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86亿美元,对外付款58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8亿美元。2022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60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076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3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8-01/shaanxi/2022/0801/1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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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外贸企业更好应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有效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聚焦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难题,通过强宣传、搭平台、优服务,切实为涉外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通过汇率宣传专栏、银行网点宣传、编制《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汇率避险政策、产品和典型案例,让汇率风险管理理念普及渗透更多外贸企业。 搭建平台,促进银企避险融资有效对接。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召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银企对接会,宣讲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宣传推介汇率风险中性产品等,通过外汇衍生产品介绍、银企互动交流等形式,为辖区银行与外贸企业提供交流平台,加强银企合作关系。 优化服务,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汇率风险。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辖区重点外贸企业开展工作辅导,详细讲解汇率避险知识,并深入了解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情况和相关外汇业务需求,帮助企业量身设计汇率避险和融资方案,有效应对汇率风险。同时,积极指导银行加强套期保值产品推介,降低汇率避险成本、优化交易服务保障及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 同时,为进一步丰富汇率避险产品供给,积极探索外汇期权业务落地生根,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与银行形成联合宣传机制,指导中信银行宝鸡分行为两家“首办户”出口企业完成两笔金额为1.83万美元的美式期权,成为全省首笔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业务,两笔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外汇服务便利化政策措施真正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截至2022年6月末,全市衍生品履约金额为442万美元,有力支持了涉外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全面推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增量扩面,推动市场主体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 2022-08-01/shaanxi/2022/0801/1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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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成功为辖内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一笔295万美元外债登记,标志着宝鸡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正式落地。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允许陕西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在等值500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政策发布后,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迅速行动,联合银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全面摸底调研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实施政策辅导。 辖内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减振降噪、新型绝缘材料防护的研发和制造。近期,公司因业务需要,急需流动资金周转。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指导浦发银行宝鸡分行与企业对接沟通,开展政策辅导,并迅速签约了离岸直贷合同。为使试点政策红利迅速惠及企业,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全程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准备外债登记资料,并高效完成现场外债登记业务,后续企业顺利在浦发银行宝鸡分行办理了开户手续。同时,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还指导银行与企业就该笔外债使用汇率避险工具,锁定外债资金成本以及后续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量身定制了服务方案,确保企业外债业务全程享受各类便利化政策。 下一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引导全辖金融机构,紧密对接市场主体,抓好试点政策落实,不断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发挥好外汇助企纾困的积极作用。 2022-08-01/shaanxi/2022/0801/1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