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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进展,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涉税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完) 2022-01-26/hainan/2022/0126/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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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中午12:00 下午14:30至下午17:30 办公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海南省辖区外汇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5-06-12/hainan/2022/0117/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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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琼海辖区涉外企业更深入了解和掌握自贸港金融创新业务政策,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加快自贸港金融创新政策在琼海落地见效,1月20日,外汇局琼海市支局联合工商银行琼海市支行开展外汇创新业务政策宣讲活动,共有36家涉外企业参加宣讲。 本次宣讲活动主要围绕《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1〕84号)、《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21〕319号)等有关金融业务政策,详细解读了海南自贸港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及企业汇率避险相关知识,并在活动现场逐一解答企业提出的疑问。本次宣讲活动得到企业的好评,取得了预期的宣讲效果。 下一步,外汇局琼海市支局将持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自贸港政策宣传,更广泛更全面地宣传外汇创新政策,让社会公众知政策、懂政策,充分享受改革创新带来的政策红利,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2-01-25/hainan/2022/0125/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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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万宁市支局正式恢复业务权限和工作职责后,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努力开创万宁辖区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 外汇局万宁市支局完成各系统用户权限设置,组织外汇管理人员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引导外汇管理工作人员增强合规意识,着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水平。 其次,通过在办公区域悬挂业务办理指引展板、建立辖区外汇工作微信交流群等方式,畅通与银行、企业的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升外汇监管与服务能力。主动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摸底调查,了解银行业务权限、主要外汇业务、涉外收支等情况,为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倾听企业发展诉求,主动对接省分局和辖区外汇经办银行,帮忙查阅相关资料,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2022-01-18/hainan/2022/0118/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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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分局辖区现行有效执法证信息表(2022年1月) 2022-01-21/hainan/2022/0121/1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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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1/hainan/2022/0121/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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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69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982亿元,进口14059亿元,顺差392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48亿元,进口2910亿元,逆差116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6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65亿美元,进口2465亿美元,顺差40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761 401 贷方 19729 2865 借方 -16969 -2465 1.货物贸易差额 3923 570 贷方 17982 2612 借方 -14059 -2042 2.服务贸易差额 -1162 -169 贷方 1748 254 借方 -2910 -42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0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49 7 借方 -31 -5 2.3运输差额 -488 -71 贷方 466 68 借方 -954 -139 2.4旅行差额 -909 -132 贷方 78 11 借方 -987 -143 2.5建设差额 27 4 贷方 67 10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13 2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4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2 -22 贷方 89 13 借方 -241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20 贷方 332 48 借方 -196 -2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4 30 贷方 542 79 借方 -338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8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5-30/guangxi/2023/0530/2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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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下午,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2023年广西上半年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春光就2023年上半年广西稳外资外贸措施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上半年广西外贸进出口表现亮眼,请问,广西在稳外资外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外汇局广西分局主要通过四方面措施支持稳外资外贸,帮助涉外企业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 一是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增量扩面。根据企业的规模、信用等级、外汇收支情况等指标,分层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后备库,重点聚焦特色重点产业、“专精特新”、绿色低碳、高新技术等涉外中小企业。通过让更多诚信经营企业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结算便利,形成“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市场环境。截至6月末,全区试点银行达9家、试点企业172家;上半年,办理便利化试点业务规模达38.66亿美元,同比增长55%。 二是提升重点产业跨境投融资水平。开展“赋能惠企、便利化再提升”专项行动,帮助100多家涉外企业疏通政策难点堵点。推广“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政策,引导外商股权投资试点(QFLP)政策向辖内重点产业聚集。截至6月末,16家外商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广西自贸区注册,注册资本17.06亿美元,主要投向国内新能源及化工新材料、数字经济、高端制造业、跨境供应链产业等项目。 三是优化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针对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走势,积极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延续汇率避险产品费用财政支持政策,引导银行加强外汇套保业务“首办户”推广工作,精准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需求。上半年,全区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企业83家,已达2022年全年数量的近八成。 四是打造跨境融资特色服务。以广西涉外出口百强企业为重点,提升出口贸易融资办理效率,上半年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增融资规模37.3亿元,累计为329家企业发放贷款3632笔、金额253亿元。基于“桂惠贷”创设“外汇贷”,支持涉外企业获得财政贴息贷款18.32亿元,降低融资成本近900万元。积极打造广西北部湾“港航融”融资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广西外贸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海运物流融资渠道,该平台近期将上线运行。 下一步,外汇局广西分局将在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地服务稳外资外贸工作。 2023-08-08/guangxi/2023/0808/2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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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主办、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承办的“外汇知识大讲堂”系列线上活动(第一期)暨启动仪式成功举行。本次活动首次以直播间的方式,通过外汇局专家直播讲解、银行代表经验介绍、现场连线企业互动答疑等方式宣传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引导涉外企业充分用好政策,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数字化业务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副局长张春光、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李雪俏、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曾晓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等银行代表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外汇局广西区各地市中心支局、各银行分支机构与外资企业近800家单位,参与观看直播。 直播现场,张春光副局长致辞并介绍了2023年“外汇知识大讲堂”线上活动的主题“赋能惠企,便利化再提升”。他表示,近年来外汇局广西分局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有三大工作成效:一是下沉一线服务,实现“宣传推广”提效。二是释放政策红利,实现“助企纾困”提效。三是坚持金融开放,推动“探索创新”提效。下一步,外汇局广西分局将通过加大便利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影响力和普及度;探索展业自律管理办法,为银行开展便利化业务减负松绑;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全力做好“推改革、促便利”外汇管理和相关金融服务。 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根据活动安排,作为会议主持及银行业代表之一在活动中作了主题为《内控合规保驾护航,助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业务提质增效》的宣讲。 2023-05-22/guangxi/2023/0522/2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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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主题教育“重实践”要求,及时推进合浦县支局改革工作,深入调查了解银企金融需求及存在问题,2023年8月31日至9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张春光副局长带队前往北海辖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分局莫勇凡局长和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活动期间,调研组到合浦县支局调研了解机构改革情况,听取业务移交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督查指导业务移交工作和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张春光副局长要求北海市分局、合浦县支局认真落实业务移交操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期间,调研组先后走访某浆纸有限公司和某电子有限公司,参观液体包装纸板产品生产线和电子散热产品生产线,深入了解企业主要产品、生产产能、产业布局和跨境投融资计划等情况,听取企业对外汇政策和外汇服务方面的诉求建议。调研组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并希望企业今后能继续保持与外汇局的密切联系,积极反馈外汇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政策需求。调研小组还与当地部分银行及部分企业代表开展“外汇服务汇银企座谈会”,围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重点政策,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针对银企关心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港航融”场景、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问题进行探讨和回应。下一步,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为银企提供外汇政策指导,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外汇服务走深走实。 2023-09-15/guangxi/2023/0915/2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