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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12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7年我国外债形势总体有什么变化?如何评价当前我国外债风险? 答:2017年我国外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106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长2948亿美元。分季度来看,2017年外债增长主要集中在二、三季度,分别增长1249亿美元、1172亿美元;四季度外债余额增长355亿美元,增速明显放缓。从债务工具来看,2017年我国外债增长主要由货币与存款、债务证券的增长推动,两者对外债总规模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37%。 当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17年末,我国负债率(外债余额/GDP)为14%,债务率(外债余额/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71%,偿债率(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为7%,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5%,以上各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 问:推动我国外债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2017年,我国外债增长主要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政策红利释放两方面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方面,我国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平稳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8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货物进出口总额27.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汇率预期总体平稳,这些是我国外债增长的基础性因素。另一方面,多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提升了境内主体跨境融资便利化程度。2017年,人民银行、外汇局进一步完善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使境内机构能够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特别是内地与香港“债券通”,进一步向境外投资者开放了境内金融市场,境外机构增持境内债券的意愿积极,持有境内债券规模不断增加。 未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要求,不断完善以银行和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8-04-03/shanghai/2018/0403/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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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会议,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断和部署,我国金融体系防控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并就如何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进行了周密部署,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打好攻坚战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金融风险的精准判断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大局意识、协同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把防范化解外汇市场风险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均衡管理、政策中性”的理念,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各项外汇管理工作,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8-04-12/shanghai/2018/0412/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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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以及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现就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8年FDI存量权益登记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三、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入联合年报,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 (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7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企业无需重复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数据。ODI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原操作模式,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访问地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上报2017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登录时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用户代码:quanyidj;用户密码:20150101Aa 四、2018年6月30日后依然未完成年度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的主体,外汇局将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纳入登记申报范畴的主体可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咨询电话:(021) 58845424 58845425 58845938 58845199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18年4月9日 2018-04-13/shanghai/2018/0413/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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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428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83亿美元,升幅为0.27%。 3月,我国主要渠道的外汇供求相对平稳,外汇市场继续呈现供求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避险情绪上升,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相对美元升值,资产价格变动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回升。 年初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经济结构升级优化,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并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总体平衡的发展态势更加稳固。 展望未来,在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的背景下,随着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逐步巩固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基本平衡格局,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平稳。与此同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金融市场仍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保持总体稳定。 2018-04-12/shanghai/2018/0412/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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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9977亿美元,对外负债12789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81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84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5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7481亿美元,债券资产116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32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5%、12%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79亿美元,美元资产674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052亿美元,分别占12%、68%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4559亿美元,占比46%;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418亿美元,占比54%。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6912亿美元,债券负债18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03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4%、14%和32%。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027亿美元,美元负债470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054亿美元,分别占31%、37%和32%。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435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354亿美元,占比58%。(完) 2018-03-29/shanghai/2018/0329/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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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浙江、广西、深圳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2018-03-29/shanghai/2018/0329/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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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召开2018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2018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今年的重点工作。上海市中、外资银行分管副行长、国际业务(贸易金融)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吴水平副局长总结了2017年和五年来上海外汇管理的主要工作,分析了当前外汇管理形势,明确了2018年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的任务、思路和重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04-03/shanghai/2018/0403/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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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远期、掉期)银行名单 2018-03-09/shanghai/2018/0309/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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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保险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或者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的,应该怎么办? 答:保险公司变更外汇保险业务范围或机构名称的,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变更外汇保险业务范围的,提交与变更后外汇保险业务范围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变更机构名称的,在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名称变更的文件、保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变更后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证明、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 2018-06-01/shanghai/2018/0601/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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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已开办代客衍生产品业务(期权)银行名单 2018-03-09/shanghai/2018/0309/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