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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退休干部代表,约260余人参加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组长王鸿津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潘功胜指出,2016年,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担当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积极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部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潘功胜指出,2017年,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毫不松懈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改进作风永远在路上。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五是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纪检部门履职能力。 潘功胜要求,要深刻把握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更加坚定的行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坚决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决把各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从局党组、党组书记和每位党组成员做起,从每名党支部书记做起,在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履职尽责,对每项党建工作全心领导、全程抓建、全面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决把外汇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抓,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能妄议中央,对中央制定出台的方针政策、人民银行党委和外汇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落实。要深刻汲取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的教训,加强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外汇检查、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运行,严防权力寻租、以权谋私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惩不贷。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从严教育干部、从严管理干部,对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领导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行动自觉和纪律底线,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王鸿津充分肯定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要求外汇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于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做坚实保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王鸿津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结合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和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的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动态管理。深入研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相互关联、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责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标本兼治的功能。党员干部要逐步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理顺关系、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合力,外汇局要进一步厘清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边界,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派驻纪检组将进一步密切与外汇局机关纪委的沟通联系。通过共同努力,推动外汇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台阶、再进一步。(完) 2017-01-19/safe/2017/011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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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新闻报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刘云山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讲话等。外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催人奋进,对于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刘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外汇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易纲强调,外汇局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抓住坚强党性这个思想源头,不断深化教育和思想认识,要联系实际学、触及思想学,要学深学透,要学有所思,学有所行,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示范、立标杆。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始终把握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易纲要求,外汇局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字当头、体现整风精神,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不懈地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方面找根源,牢牢把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仅注重学习形式,更要注重学习效果,学以致用,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以理论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要针对问题的症结,提出治根治本的办法,善于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更好地用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来取信于民。(完) 2013-09-30/safe/2013/0930/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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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等工作,深入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13年外汇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在会上就外汇管理工作作报告,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王小奕、李超,纪检组长杨国中,各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局机关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改革开放的总体要求,在人民银行党委的直接指导下,着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简化行政审批和法规清理、外汇市场发展等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不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在管理制度、方式和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提升事后监测分析和管理水平,防范涉外经济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外汇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扎实开局,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坚守风险底线,防范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冲击,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保障经济金融稳定的能力。 会议部署了2013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加强外汇宏观总量分析和区域分析,提升外汇监测分析能力和水平;三是不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扎实推进主体监管,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五是管好用好外汇储备,进一步完善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六是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转型,加强外汇管理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七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内部管理工作。(完) 2013-01-11/safe/2013/0111/4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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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所作工作报告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党和国家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全面分析了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客观问题,明确提出了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强调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纪律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再次体现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对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会议研究认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是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加强纪律建设,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级党员干部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纪的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抓起来、切实管起来。要加快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简政放权,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廉洁从政。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改进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务。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第一时间召开纪检组(监察室)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完) 2015-01-15/safe/2015/0115/4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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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以改革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外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制度保障措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抓好惩防体系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把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安排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完) 2014-01-17/safe/2014/0117/4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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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接收、办理“两会”建议提案45件,内容涉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跨境人民币结算、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目前,办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在办理“两会”建议提案的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专门制定办法,保证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三是加强培训,严格督办。对建议提案承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加强工作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四是做好协调沟通,提高办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五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013年“两会”召开在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做好2013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完) 2013-02-27/safe/2013/0227/4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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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03-15/safe/2013/0315/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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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2年末中国对外债简表 2012-04-19/safe/2012/0419/6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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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1月,银行代客结汇1366亿美元,售汇118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5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07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52亿美元,远期净结汇54亿美元。201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3994亿美元,累计售汇13431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563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578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687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远期净售汇109亿美元。 2012年11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289亿美元,对外付款2229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差59亿美元。2012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32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245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97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银行结售汇中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部分。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2-12-24/safe/2012/1224/4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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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0月,银行代客结汇1250亿美元,售汇1172亿美元,结售汇顺差78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7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43亿美元,远期净售汇6亿美元。2012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2628亿美元,累计售汇12251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377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371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3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远期净售汇162亿美元。 2012年10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88亿美元,对外付款2142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53亿美元。2012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096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022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3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银行结售汇中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部分。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2-11-21/safe/2012/1121/4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