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个人外汇数据申报质量,进一步规范个人购汇业务办理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外汇业务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对《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信息尽职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内容完整、逻辑合理。 二、银行应要求柜员在为个人办理柜台渠道的购汇业务时,指导个人完整、真实填写《申请书》;同时,应建立异常申报信息数据库,对非柜台渠道《申请书》内容填写要素不完整、明显不合逻辑的申报信息进行识别和拦截,并自动提示个人须完整、真实填写《申请书》。 三、银行应将纸质版《申请书》信息录入本行系统,与电子银行渠道《申请书》信息一并保存。 四、银行应持续加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对于发现的付汇用途与购汇用途不一致的,应提示个人重新填写《申请书》。 五、对于《申请书》填报不合规的个人,待其准确修改购汇申报信息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非柜台渠道的购汇业务。 六、上述规定涉及本行系统改造的,银行应自收到本通知起3个月内完成。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2019-04-28/hubei/2019/0428/944.html
-
问:境外个人将继承的境内房产出售后所得资金购汇,是否要经过外汇局核准? 答:根据《个人财产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汇发〔2004〕118号)的规定,境外个人将继承境内房产出售,其出售房产取得的收入需要购汇的,须经外汇局核准。 2019-05-07/hainan/2019/0507/950.html
-
问:居民在境内购买了长期年金保险,后移民海外,每年获得的生存年金是否可以换汇汇往海外? 答:居民个人移民海外后,其境内取得的年金收入可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渠道办理购汇汇出手续。 2019-05-07/hainan/2019/0507/951.html
-
5月5日,外汇局鄂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全市外汇从业人员,成功举办了“学、讲、展”系列第二期政策法规知识集中培训课,鄂州市6家外汇指定银行国际部相关负责人以及业务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培训会上,外汇局人员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框架、银行违规案例和银行未来展业自律下自我提升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培训内容与银行日常业务操作紧密联系,丰富且具有针对性,进一步加深了银行业务人员对外汇政策法规的理解。 2019-05-06/hubei/2019/0506/956.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3月末下降3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50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 4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略升0.2%,全球债券指数基本持平。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略有下降。 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市场预期和信心增强,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状况进一步改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往前看,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但我国仍将保持长期向好的经济增长态势,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在国内经济和政策等稳定因素主导下,未来跨境资金流动将保持基本平衡,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2019-05-08/beijing/2019/0508/1095.html
-
银行对企业待核查账户收支进行审核时,是否在资金划入和划出时均需审核合同、发票、报关单等凭证?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规定,一是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二是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三是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对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需凭外汇局登记表办理的业务,银行应按规定审核登记表等单证。 2019-04-30/tianjin/2019/0430/1153.html
-
银行能否为未做延期付汇报告的企业办理业务?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预计付汇信息。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可及时提示企业做贸易信贷报告。 2019-04-30/tianjin/2019/0430/1154.html
-
2019-05-07http://www.gov.cn/premier/2019-05/06/content_5389147.htm
-
2019-05-06http://www.gov.cn/zhengce/2019-05/05/content_5388880.htm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3月末下降3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50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 4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略升0.2%,全球债券指数基本持平。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略有下降。 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市场预期和信心增强,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状况进一步改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往前看,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但我国仍将保持长期向好的经济增长态势,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在国内经济和政策等稳定因素主导下,未来跨境资金流动将保持基本平衡,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2019-05-08/hubei/2019/050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