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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林芝市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外汇管理改革与林芝创建改革开放先行区协同推进,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外汇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质效。 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外汇服务的为民性。外汇局林芝市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优化提升林芝市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与市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梳理符合便利化条件的企业名单,强化政策传导解读,推动外汇管理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度融合。二是大力推行金融顾问制度,印发《林芝市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建立金融顾问人才库及对接企业名单库,为涉外企业提供一对一专业咨询服务,力争实现精准辅导涉外企业、精准推送外汇政策、精准对接结算需求。三是设立公众教育服务区,辖内各银行网点投放“外汇便利化政策明白卡”“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指南”等各类宣传折页2000余份。深入云农供应链管理、上诚健康等外贸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解答企业在跨境收支结算、外汇资金融通、汇率避险等方面存在的疑惑,确保企业尽享政策红利。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外汇服务的可得性。外汇局林芝市分局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总要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金融产品与供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聚力优化涉外支付环境。印发《林芝市银行标杆示范网点达标标准》,指导银行以“提升支付服务水平,实现国内国际无缝对接”为目标,全方位进行设备改造和流程优化,创建外汇支付便利化重点服务网点2个,新设本土酒店外币代兑机构1家,新增外汇指定银行1家,有效满足境外来林人员外币兑换需求。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外汇银行按照重点商户名录优化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点位,完成ATM机、POS机等设备软硬件升级改造,着力打造重点外汇便利化服务示范商圈,持续提升外籍来林人员便利化服务满意度和体验感。全市布放支持外卡取现ATM机和CRS机200余台,拓展重点商户外卡收单171户,开通升级外卡收单功能POS机96台。三是加大外汇金融产品供给。引导金融机构稳步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涉外经营主体跨境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指导农业银行为某藏红花出口企业成功办理首笔国际贸易订单融资,有力支持西藏特色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优化服务创新,提升外汇服务的便利性。外汇局林芝市分局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林芝市外汇领域重点改革落地见效。一是外贸企业名录登记实现银行办理全覆盖。督促银行建立完善与便利化业务适配的内控机制、业务流程和人员队伍,进一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目前林芝市所有外汇银行均可直接为企业提供“名录登记—账户开立—跨境结算”一站式金融服务,对公涉外收支同比增长14.04%。二是高效助力“环喜马拉雅论坛”等国际重要活动。充分研判用汇场景及需求,组织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建立“外汇+文旅+银行+酒店”服务模式,做好外汇金融服务保障,为外籍人士提供外卡取现、多种外币兑换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一次办”,业务受理全程在线,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力争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减少经营主体“脚底成本”,行政许可网办率与好评率均达100%。 2024-11-25/xizang/2024/1125/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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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银行结汇15378亿元人民币,售汇14081亿元人民币。2024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345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186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银行结汇2164亿美元,售汇1982亿美元。2024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926亿美元,累计售汇19957亿美元。 2024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330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976亿元人民币。2024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1716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1465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94亿美元,对外付款5767亿美元。2024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868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833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11-18/xizang/2024/1118/1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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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放款利率发生变更后需要到所在地外管局办理变更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2第1条,境外放款额度变更或原放款协议发生变化(如利率调整、期限变更等)的,需办理变更登记。 2.境内机构为自身债务提供跨境物权担保的,是否需要办理担保登记?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5.4.1第十六条,境内机构为自身债务提供跨境物权担保的,不需要办理担保登记。担保人以法规允许的方式用抵押物折价清偿债务,或抵押权人变卖抵押物后申请办理对外汇款时,担保人参照一般外债的还本付息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3.境内上市公司境外上市拟回购其境外股份,应何时办理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3.4第十条,境内公司需汇出境内资金回购其境外股份的,应在拟回购前20个工作日内登记回购相关信息并取得相应业务登记凭证。由境内汇出境外用于回购的资金如有剩余、或回购未达成,应及时原路汇回境内。 4.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3.4第一条,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在登记完成之前,除支付(含境外支付)特殊目的公司注册费用外,已对该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其他出资(含直接或间接装入境内资产或权益、境外出资)行为的,且存在合法返程投资架构或潜在返程投资架构的,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手续,并在书面申请中详细说明出资情况及理由。 2024-11-29/xizang/2024/1129/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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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境外放款期限届满后如需使用,应在期限届满前多长时间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2第二条,境外放款应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由放款人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展期申请。 2. 成立不足1年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以做放款业务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1第1条,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向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的境外企业放款。 3. 境外放款利率发生变更后需要到所在地外管局办理变更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2第1条,境外放款额度变更或原放款协议发生变化(如利率调整、期限变更等)的,需办理变更登记。 4.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什么原则管理?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3.4.1第八条,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外债规模按以下原则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4倍;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美元的,其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的6倍。 5. 境外债权人将该笔债权转为股权的,非银行债务人应按照什么顺序办理后续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3.4.4第十条,境外债权人将该笔债权转为股权的,非银行债务人应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然后到外汇局办理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登记及外债注销(变更)登记,再到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2024-11-29/xizang/2024/1129/1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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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2024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10月份,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双顺差”态势,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328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83亿美元。衡量企业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处于年内较高水平,衡量企业购汇意愿的购汇率稳中有降,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平稳有序,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 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部分渠道资金流动趋稳。我国外贸保持向好势头,带动货物贸易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稳步增加,10月份净流入规模环比增长9.7%,连续3个月刷新历史峰值,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此外,居民出境旅游和留学支出、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等继续从季节性高位回落;关联企业之间跨境借贷往来资金呈现小幅净流入。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稳健运行。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近期随着一揽子增量政策相继落实落地,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有望持续巩固,经济基本面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更加坚实。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韧性稳步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更多使用人民币跨境收支,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这些均有助于促进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24-11-18/xizang/2024/1118/1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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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中国-南亚新贸易通道--仲巴里孜口岸顺利开通运行,这是继樟木、吉隆、普兰之后,西藏的第四个陆路口岸。仲巴里孜口岸位于西藏日喀则仲巴县亚热乡境内,海拔4772米,也是西藏海拔最高的口岸,与尼泊尔木斯塘县乃琼口岸相对,距该国首都加德满都452公里,和尼泊尔重要城市博克拉相距251公里。 今年10月10日,农行仲巴县里孜口岸支行正式开业,网点位于里孜口岸最繁华的商业区,离国门及边贸市场相距不到200米。网点可办理存贷款、结算、理财、外汇等业务。为积极满足边境口岸企业、个人从事口岸贸易、商贸流通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该网点经常深入口岸周边商圈,开展丰富多样的金融上门服务,让当地商户充分体验到了“家门口”银行带来的便捷。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喀则市分局按照“破难题、促发展”要求,一是走访和定点双结合,扩大边贸市场外汇政策宣传面;二是深入边贸市场一线,挖掘中尼传统边贸点用汇需求,对接金融机构,提出解决思路,全方位做好外汇服务保障;三是全程辅导中尼传统边贸点用汇换汇业务,及时解决口岸用汇难题。 2024-11-21/xizang/2024/1121/1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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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主体: 为更好地向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请拉萨市区的经营主体通过以下途径提交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 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现场递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219室;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邮编:850032。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及个人提交至:tibetzbxm@163.com ,其中可通过线上办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提交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 经营主体提交申请材料后,以及在提交申请中遇到问题的,均请及时联系我分局资本项目管理科,以便其及时查收相关材料并依法开展后续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91-636291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我分局不再受理经营主体通过本局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微信、邮箱等途径提交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2024-11-29/xizang/2024/1129/1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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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sxpdf 2024-11-18/xizang/2024/1118/1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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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88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05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25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10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1885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7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65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1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52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62亿SDR。(完) 2025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1885 1656 1262 贷方 2 72020 10036 7644 借方 3 -60135 -8380 -6382 1.A 货物和服务 4 12794 1783 1358 贷方 5 66455 9261 7053 借方 6 -53661 -7478 -5695 1.A.a 货物 7 17053 2376 1810 贷方 8 59267 8259 6290 借方 9 -42214 -5883 -4480 1.A.b 服务 10 -4258 -593 -452 贷方 11 7189 1002 763 借方 12 -11447 -1595 -1215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20 贷方 14 210 29 22 借方 15 -23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8 15 12 贷方 17 225 31 24 借方 18 -117 -16 -12 1.A.b.3 运输 19 -791 -110 -84 贷方 20 2090 291 222 借方 21 -2880 -401 -306 1.A.b.4 旅行 22 -4267 -595 -454 贷方 23 797 111 85 借方 24 -5064 -706 -538 1.A.b.5 建设 25 105 15 11 贷方 26 268 37 28 借方 27 -163 -23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29 -46 -35 贷方 29 67 9 7 借方 30 -396 -55 -42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82 11 9 借方 33 -67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0 -80 -60 贷方 35 189 26 20 借方 36 -760 -106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19 58 44 贷方 38 1196 167 127 借方 39 -776 -108 -8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910 127 97 贷方 41 1991 277 211 借方 42 -1082 -151 -11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2 -4 -3 贷方 44 47 7 5 借方 45 -78 -11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4 -2 -2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40 -6 -4 1.B 初次收入 49 -1104 -154 -117 贷方 50 4946 689 525 借方 51 -6050 -843 -642 1.C 二次收入 52 194 27 21 贷方 53 619 86 66 借方 54 -425 -59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885 -1656 -1262 2.1 资本账户 56 -5 -1 -1 贷方 57 2 0 0 借方 58 -7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879 -1655 -12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114 -1966 -149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17 -337 -25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468 -483 -368 2.2.1.1.1.1 股权 63 -2309 -322 -245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159 -162 -1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052 147 110 2.2.1.1.2.1 股权 66 1535 214 16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484 -67 -52 2.2.2 储备资产 68 2234 311 238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86 -12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5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45 327 25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1亿美元(折约136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5-12/xizang/2025/0512/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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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各项便利化措施,统筹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4月17日,外汇局山南市分局继续开展“外汇企业大走访”活动,前往扎囊县某公司主动了解企业诉求,以全周期、精细化的“外汇金融顾问”服务不断强化外汇赋能,护航山南市涉汇业务更便利、更安全。 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便利化措施知晓度。外汇局山南市分局聚焦政策宣传靶向化,定期收集和反馈涉外主体外汇服务需求、政策建议和情况反馈等,针对性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指导外汇从业银行为企业提供外汇服务“组合包”,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推动便利化政策落地。共计开展集中宣传2次,以实际行动引导企业合规用汇。 加强主动对接,专人提供外汇综合服务。为强化党建和业务融合,充分发挥“外汇金融顾问”机制作用,按照“一项政策、一服到底”原则,细化梳理外汇领域企业名单,实施清单式管理、精准化服务,为13家已开办外汇业务的企业配备“外汇金融顾问”,为企业在国家收支结算、跨境投融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全程指导,提供外汇综合服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升内外部风险管理水平。围绕涉外主体贸易特征、结算习惯等特点,从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持续发力,多渠道宣讲“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指导企业进一步增强避险意识,提高汇率避险产品使用效率,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合理进行避险操作。共计印发业务提示函1份,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主动防范化解内外部风险。 2025-04-21/xizang/2025/0421/1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