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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3320858-7-2024-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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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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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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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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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明确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材料提交途径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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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明确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材料提交途径等事项的通知
各经营主体:
为更好地向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请拉萨市区的经营主体通过以下途径提交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
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现场递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219室;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6号,邮编:850032。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及个人提交至:tibetzbxm@163.com ,其中可通过线上办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提交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
经营主体提交申请材料后,以及在提交申请中遇到问题的,均请及时联系我分局资本项目管理科,以便其及时查收相关材料并依法开展后续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91-636291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我分局不再受理经营主体通过本局工作人员个人及其微信、邮箱等途径提交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