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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批复同意湘潭在全省率先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试点工作,明确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期间,湘潭市中心支局和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加强协作,围绕“制度、业务、服务”三个重点,强化监管监测,实现了“部门联动、提前预警、有效控制”目的。主要做法: 一是以制度为依据,坚持开展日常核查。结合辖内实际,制定《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工作。该中心支局作为全省唯一本外币跨境资金联合监测监管试点单位,以国收申报数据为重点,与跨境办对跨境人民币数据进行联动监测。每季度开展数据比对,降低数据申报差错率;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全面掌握辖内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流向趋势。 二是以业务为主线,联动开展专项核查。针对辖区外汇银行出现的创新产品、各阶段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与跨境办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在“展业三原则”的监管框架内,明确监管目标,形成监管合力。其一:针对辖区银行“离岸结汇”等金融产品,双方联合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对本外币跨境资金异常情况、币种错配、本外币资金流通渠道和环节进行梳理研究,摸清现行制度下本外币分别监管的盲区,并及时向各自主管部门反馈问题情况。其二:对辖内建行、工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现场检查。为维护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正常秩序,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对辖内业务量较大的行跨境人民币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以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其一:编写服务指南,以此便利、规范银行、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其二:加大培训及宣传力度。试点期内共3次组织辖内银行、企业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办公大厅摆放了宣传板、组织银行利用外汇柜台窗口积极开展宣传的方式,扩大了各涉汇主体对跨境人民币政策的认知度。其三:提供业务咨询。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涉汇企业QQ群、外汇指定银行微信群、业务咨询电话等信息交流平台,为各类涉汇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政策咨询。 从试点期间的工作情况看,主要有三点成效。 一是数据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本外币联动监测,各季度数据比对差错率逐季降低,实现零错漏报。组织贸易融资与外汇业务专题讲座各1次,编印《湘潭综合保税区外汇业务指南》并分发相关企业。 二是联动监管意识增强。通过协调监管,明确了防范异常跨境流动资金的共同监管目标,弥补了本外币间政策执行差异,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率。撰写《贸易项下货物流与资金流相背离的原因分析》、《关于创新外汇服务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思考》、《基层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增加组织价值的实践与思考》等调研材料,及时有效服务研究决策。 三是经济支撑作用明显。帮助企业搭建境内外融资平台,如华菱湘钢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湘电进出口公司申请短期外债指标、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如,为湘潭综保区企业开通外汇业务“绿色通道”,目前该区已引进项目45个,投产运营企业达21家,完成进出口额超过4亿美元,占全辖进出口总额的20%。 2016-02-29/hunan/2016/0229/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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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文件精神,邵阳市中心支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新政在辖区内顺利实施。 一、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新政。 我中心支局采取多种方式,对改革新政开展宣传培训。 1、迅速组织培训。5月份,我们整理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对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及外资企业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和操作实务,确保银行和企业在政策实施前了解政策内容,熟悉操作步骤。 2、创新宣传方式。今年我中心支局创建了“邵阳外汇”微信公众号,通过逐一电话通知辖内外商投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邵阳外汇”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了改革政策,确保政策信息发送到每一个用户的手机上,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上将改革新政分为银行和企业不同主体进行整理上传,方便用户及时查询。同时,还通过电话通知、在QQ群发布公告提醒相关企业关注改革动向,上传新政文件资料和培训课件等方式,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新政开展多渠道宣传。 二、稳步实施新政。 1、认真熟悉系统操作。资本项目管理岗位人员每天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以便了解系统功能菜单,明确数据内涵。如新增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将原有多张报表整合为一张表格,并取消了已申报报表的审核功能。在熟悉系统的过程中,发现“综合查询”下有一家企业在“交易数据查询”和“主体监管查询”中账户结汇笔数金额不一致,主体监管查询结果少一笔56592美元。经仔细查看明细,发现结汇详细用途栏错填为业务编号,通知银行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我局确认更新后查询结果已一致。 2、创新现场指导方式。我们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实时传送功能开展现场指导。 6月 1日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实施的第一天,辖内建行就迎来了改革后的第一笔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业务。我中心支局通过“邵阳外汇”微信公众号收到了该笔业务的咨询信息,通过对上传信息的审核,结合有关文件和改革后的要求,指导银行顺利办理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并开立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银行端系统运行正常。改革后,辖内银行共办理直投项下业务2笔,分别是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1笔,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开立1笔。 3、做好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存量权益登记是此次直投改革后牵涉面积最广的一项措施之一,我中心支局从6月份起开始重点进行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一是通过“邵阳外汇”微信公众号和QQ群,发布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二是电话逐一通知企业及时进行存量权益登记。截止 8月 5日 ,有14家企业已完成申报。 4、及时处理异常数据。一是滞留数据实时清理。自 6月 1日 以来,辖内共审阅滞留数据8笔,其中国收2笔,账户5笔,结汇1笔,滞留原因主要为业务编号填写错误、有核心字段更新滞留等。目前,除仍有2笔国收滞留数据因报送银行在异地,尚在处理中,其余6笔已处理完毕。二是合规性指标定期核查。 6月 1日 以来,出现合规性指标异常1个,为外债超用途范围结汇,已核查完毕合规。(邵阳市中心支局) 2015-12-17/hunan/2015/1217/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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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分局《湖南省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湘潭市中心支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工作督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亲自挂帅,外汇科正副科长,中支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法律事务专干为成员。分管副局长负责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外汇科正副科长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监督申请人评议制度的落实,法律专干负责法律政策指导和相关工作的配合,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和服务规范制度。指定外汇科办公场所作为窗口统一受理外汇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制作《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和《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承诺》悬挂于办公场所,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同时,在服务柜台摆放“征求意见箱”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主动接受申请人的评议。二是建立了申请人评议制度,与中支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每年不少于两次,通报评议制度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如:利用已建立的涉汇企业QQ群、微信群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利用专题培训积极宣讲政策,比如,在今年8月上旬市商务局举办的全市涉外企业培训中,对涉外企业进行了政策宣讲等。二是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比如,在各种外部沟通交流载体上,公布各业务条线经办人员姓名和电话,便于涉汇企业及时了解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等。 2015-12-30/hunan/2015/1230/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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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年初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外汇管理改革新政,常德市中心支局积极探索由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的监管方式,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常德市银行业外汇业务展业三原则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操作指引》共计五章二十七条,重点明确了“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与核查方法;“了解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内容与审核方法;对客户交易和账户变化的“尽职审查”过程和方法。 2015年 ,该局组织举办了全市银行业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策培训班,为 辖内104个外汇营业网点的180多名业务主管和操作员系统解读了展业三原则,让全体参训人员 详细了解新形势下外汇展业具体流程和要点等,为有效引导和规范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展业行为提供了原则性操作指南。 附件1: 常德市中心支局创新出台《操作指引》引导银行规范外汇展业行为 2015-12-31/hunan/2015/123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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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湖南省银行结汇11.1亿美元,环比下降15%,银行售汇11.9亿美元,环比大幅增长75.5%。由于结汇和售汇一减一增,本月出现今年以来第二次结售汇逆差,逆差规模7864万美元,资本与金融项目售汇快速增长是造成结售汇逆差的主要原因。 1-7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37.5亿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结汇74.9亿美元,同比下降1.3%,售汇62.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7月累计顺差12.3亿美元,同比下降47.3%,降幅较1-6月扩大10.5个百分点。 2015-08-17/hunan/2015/0817/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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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入15.8亿美元,环比下降3.8%,跨境支出17.1亿美元,环比增长85.6%。 1-11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334.1亿美元,同比增长6.9%。其中收入183.3亿美元,同比增长3.8%,支出150.8亿美元,同比增长11.1%。1-11月累计收支差额32.5亿美元,同比下降20.6%,降幅较1-10月扩大8.5个百分点。 2016-01-08/hunan/2016/0108/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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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湖南省银行结汇10.1亿美元,环比增长10.2%,银行售汇13.5亿美元,环比增长23.7%。结售汇逆差3.3亿美元。 1-12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237.5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其中结汇119.7亿美元,同比下降8.1%,售汇117.8亿美元,同比增长15.1%。1-12月累计顺差1.9亿美元,同比下降93.0%,降幅较1-11月扩大13.5个百分点。 2016-01-19/hunan/2016/0119/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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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省银行结汇9.2亿美元,环比增长15.3%,银行售汇10.9亿美元,环比大幅增长44.9%。 1-11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213.9亿美元,同比增长2.6%。其中结汇109.6亿美元,同比下降6.4%,售汇104.3亿美元,同比增长14.2%。1-11月累计顺差5.3亿美元,同比下降79.5%,降幅较1-10月扩大6.4个百分点。 2016-01-08/hunan/2016/0108/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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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5年 9月 1日 、 9月 2日 连续发文银办发[2015]273号和银办发[2015]203号文,宣布将从 10月 15日起 对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冻结期为一年,利率暂定为零,将按月对银行进行考核。并对此前273号文中需缴纳20%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进行解释,其范围包括未来某一时间形成客户购汇行为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代客远期售汇新政的实施影响如何,我中心支局对此开展了快速调查。综合对银行、企业、个人的调查问卷情况,此次新增风险准备金直接导致企业、个人近段时间的远期售汇交易量降低,企业个人之所以选择远期、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就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将来或可预期发生的汇率风险,在风险准备金政策实施前,许多企业和个人从事多渠道的跨境套利行为,即境内市场购汇、境外市场结汇,能够如此顺利的实施交易的主要原因在于境内市场购汇操作的便利性,新政实施后,银行对客户境外购汇的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更为严格,不仅表现在客户提出申请时的审核,还要求银行对客户购汇的后续用途进行监控,客户购汇后的实际后续操作必须与提出交易申请时出具的合同、发票等一致,符合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新政规定的出台,更为严格控制了一些无贸易真实背景的客户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行为。从银行来讲, 10月 15日 之后,风险准备金规定的实施会直接导致银行的远期售汇报价提高,并进一步审慎办理远期售汇业务,从而减少远期市场外汇需求,压低远期汇率升水。 2015-11-11/hunan/2015/111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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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指导思想,引导涉外银行及企业更好的理解外汇管理政策,确保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督促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郴州市中心支局组织编写了《外汇业务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由外汇管理法规、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和外汇管理常见违规案例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中实施细则包括《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四大内容,违规案例包括案情简介、案情要点、处罚依据三大内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国家外汇政策改革精神,如:《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使得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原则更加明确,申报范围和主体、申报方法和时间、申报流程等更加清晰。《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得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具体管理更加清楚,既规定了即期结售汇业务,也规定了衍生产品业务,同时还规定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事项。《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分别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郴州市中心支局编制的《外汇业务工作手册》既联系了国家近三年来的外汇管理改革相关文件,又结合当下外汇热点引入了一些最常见的违规案例,便于日常工作中学习与操作,是指导涉外银行及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参考资料。 2016-03-08/hunan/2016/0308/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