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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针(居民身份证号350181************): 经调查,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你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罚款605623.71元人民币。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汇罚〔2025〕18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我分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凭缴款码35000025000017681832,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指定银行的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罚款(详见附件)。逾期不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分局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91-8801069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1月4日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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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开展首批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作为首批试点分局,于2025年11月印发了《深圳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自2025年12月6日起实施。指引规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对于非金融企业专项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其类型风险转换因子由1降至0.5,显著降低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占用,有效提升企业外债融资空间,引导更多境外资金投向绿色领域,支持经济绿色转型。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高度重视绿色外债试点推进工作,提前部署、主动服务,在摸排市场需求时,了解到企业的绿色融资需求后,及时协调银行安排专人对接,在试点启动后即为企业完成相关登记、开户工作,推动资金高效精准直达绿色项目。其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能源领域绿色转型的领军企业,通过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将为其生态环保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引入宝贵的境外低成本资金,有力支持其绿色主业扩张与升级;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提供物流装备、能源装备及服务的跨国产业集团,通过绿色外债试点业务,企业引入境外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集团下属海洋工程板块的能源清洁化FLNG船制造,有效解决了集团成员企业绿色项目的经营用款需求,对国家推动海上油气开发向低碳、高效方向转型有深远意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鼓励更多银企参与试点,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2-29/shenzhen/2025/1229/2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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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年报“多报合一”登记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联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数据填报指引》,帮助企业快速梳理填报内容,轻松找到数据来源,让年报填报更省心、更清晰、更高效。 一、填报依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相关要求,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上年度年报“多报合一”填报工作。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填报渠道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如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等错误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如截至6月30日年度报告仍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7月1日起登录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向商务部门进行补报或更正。 具体填报步骤如下: 1.访问系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访问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 2.登录平台:选择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3.进入填报:进入下一页面后,点击“公示系统‘多报合一’年报填报”→“年度报告填写”,进行数据填报。逐一填报各项信息,完成“外商投资基本情况”等模块的填报,最后点击保存。 三、填报什么 (一)填报口径 企业应根据上一年度法人口径财务报表填写年报信息。填报单位均为“万元人民币”。 上一年度:如于2025年进行2024年度的“多报合一”申报,则填写的为2024年末或者2024年1-12月的数据情况。 法人口径:如申报A公司数据,则查看A公司单体财务数据,而非A及其子公司的并表财务数据。 (二)填报内容 “多报合一”中FDI存量权益数据集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表《三、经营情况》(详见附表1,涉及“经营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两个模块)和表《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合并填报)》(详见附表2),共计29个相关项。 四、如何填报 (一)表《三、经营情况》中“经营情况”模块涉及的数据项 (1)“净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本期金额。(注:实务中,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科目表述不尽相同,故此数据填报说明主要提供科目查找思路、数据项计算思路及数据逻辑关系自主校验思路。企业使用时,可作变通。下同理。) (2)“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本期金额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上一年度企业决定分配给外方股东的利润金额。该数据一般出现在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也可通过查看企业内部董事会/股东会利润分配会议记录获取。 (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上一年度企业实际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金额。该数据可与为企业办理利润汇出业务的银行沟通获取;如果企业自主开展国际收支申报,也可通过查看国际收支申报中交易编码为“322011”的境外申报付款单数据获取。 (二)表《三、经营情况》中“资产负债情况”模块涉及的数据项 (5)“资产总额”: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产总计”期末数。 (6)“其中:流动资产”: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 (7)“非流动资产”: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 (8)“负债总额”: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负债合计”期末数。 (9)“其中:流动负债”: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数。 (10)“其中:应付外方股利”: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应付股利”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数据也可通过查看财务报表的附注部分或者明细科目获取。 (11)“非流动负债”: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数。 (12)“所有者权益合计”: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 (13)“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中:实收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 (14)“所有者权益合计”-“资本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 (15)“所有者权益合计”-“盈余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 (16)“所有者权益合计”-“未分配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17)“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 (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9)“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其中:实收资本”: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资本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盈余公积”: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未分配利润”: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其他”: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乘以外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表《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子公司合并填报)》中涉及的数据项 该部分仅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填写。 (24)“子公司应付外方股利”: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应付股利”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5)“其中:实收资本”: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6)“资本公积”: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7)“盈余公积”: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盈余公积”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8)“未分配利润”: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29)“其他”:各子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科目中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期末数之和乘以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持股比例的合计数。 (四)数据逻辑关系 1.(2)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的绝对值≦(1)净利润的绝对值; 2.(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0; 3.(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0; 4.(4)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3)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 5.(5)资产总额=(6)其中:流动资产+(7)非流动资产; 6.(8)负债总额=(9)其中:流动负债+(11)非流动负债; 7.(5)资产总额=(8)负债总额+(12)所有者权益合计; 8.(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的绝对值≦(12)所有者权益合计的绝对值; 9.(22)未分配利润的绝对值≦(16)未分配利润的绝对值; 10.(12)所有者权益合计=(13)其中:实收资本+(14)资本公积+(15)盈余公积+(16)未分配利润+(17)其他; 11.(18)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19)其中:实收资本+(20)资本公积+(21)盈余公积+(22)未分配利润+(23)其他。 五、外汇局咨询电话 各外商投资企业在数据填报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与所属地外汇局联系咨询(见下表)。 外汇局名称 联系电话 云南省分局 0871-63212022、63212202 曲靖市分局 0874-3314146 玉溪市分局 0877-2025990 保山市分局 0875-2120657 昭通市分局 0870-2225492 丽江市分局 0888-5121866 普洱市分局 0879-2305384 临沧市分局 0883-2166811 楚雄州分局 0878-3027398 红河州分局 0873-3710284 文山州分局 0876-2189591 版纳州分局 0691-2564134 大理州分局 0872-2116635 德宏州分局 0692-2122360 怒江州分局 0886-3620658 迪庆州分局 0887-8222838 附表1: 三、经营情况 数据项名称 备注 (数据项名称随报告主体略有调整) 经营情况 进口额* (万美元) 出口额* (万美元) 销售(营业)收入*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营业成本 (万元) 营业费用 (万元) 研发投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其中:增值税 (万元) 消费税 (万元) 营业税 (万元) 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个人所得税 (万元) 关税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1) 其中: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 (万元)(2) 公司:外方股东 合伙企业:外方合伙人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 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 (万元)(3) 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 (万元)(4) 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 (万元) 其中:转增本企业(机构)注册资本 (万元) 转投其他企业(机构)注册资本 (万元) 债权、债务情况 本年外方股东贷款借款 (万美元) 公司:外方股东 合伙企业:外方合伙人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 本年外方股东贷款还款 (万美元) 对境外投资者的债务合计 (万元) 在境外投资者的存款合计 (万元) 对境外投资者的债权合计 (万元) 进口设备减免 税情况 是否享受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 □是 □否 仅公司、合伙企业 填报 项目性质及适用产业政策条目: □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条目(勾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条目(勾选) □其他(研发中心) 本年度减免税*: (万元) 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 (万元)(5) 其中:流动资产 (万元)(6) 其中:其他应收款 (万元) 非流动资产 (万元)(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无形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8) 其中:流动负债 (万元)(9) 其中:应付外方股利 (万元)(10) 其他应付款 (万元) 非流动负债 (万元)(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万元)(12)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13) 资本公积 (万元)(14) 盈余公积 (万元)(15) 未分配利润 (万元)(16) 其他 (万元)(17) 其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 (万元)(18)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19) 资本公积 (万元)(20) 盈余公积 (万元)(21) 未分配利润 (万元)(22) 其他 (万元)(23) 附表2: 四、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合并填报) 数据项名称 备注 (数据项名称随报告主体略有调整)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应付外方股利 (万元)(24) 子公司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 (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 (万元)(25) 资本公积 (万元)(26) 盈余公积 (万元)(27) 未分配利润 (万元)(28) 其他 (万元)(29) 2026-03-19/yunnan/2026/0319/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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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业务管理,规范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决定自2025年10月13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张家界市分局、怀化市分局辖内县域派出机构的经常项目行政许可专用章;湘西州分局辖内县域派出机构的经常项目、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专用章;株洲市分局、邵阳市分局、岳阳市分局、益阳市分局、永州市分局、怀化市分局、湘西州分局分局辖内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名称详见附表)。 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编号为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用于区分使用该印章的派出机构,个位上的数字分别用2、3代表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两个业务条线。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形状为椭圆形,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2)”,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2025年10月9日 附表1 县域派出机构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名称表 序号 县域派出机构名称 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名称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攸县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茶陵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2)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分局慈利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 4 国家外汇管理局怀化市分局沅陵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怀化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 5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龙山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 6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龙山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3) 附表2 县域派出机构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印章名称表 序号 县域派出机构名称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名称 1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攸县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茶陵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株洲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2) 3 国家外汇管理局邵阳市分局城步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邵阳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岳阳市分局平江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岳阳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5 国家外汇管理局益阳市分局南县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益阳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益阳市分局安化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益阳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2) 7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州市分局道县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州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8 国家外汇管理局怀化市分局沅陵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怀化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9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龙山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 2025-10-09/hunan/2025/1009/2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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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四川省分行分管副行长赴内江市分行调研,组织召开“问需问计、精准对接、助企发展”汇政银企座谈会。 调研组与内江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等政府部门,工行、中行内江市分行等主要跨境业务服务行,以及5家涉外重点龙头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就当前跨境业务开展、难点堵点、诉求建议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就进一步深化汇政银企合作促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精准研判,主动应对涉外经济发展新挑战;二是深化协同,全面推进跨境人民币使用提质增效;三是凝聚合力,高质量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四是集成高效,着力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6-02-14/sichuan/2026/0214/3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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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决定扩大辖内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范围,并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便于经营主体较早享受高水平开放试点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于2026年3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ianchang412@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一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591-8801063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3月12日 2026-03-12/fujian/2026/0318/2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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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决定扩大辖内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区域范围,并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释放政策红利,便于经营主体较早享受高水平开放试点相关措施,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于2026年3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ianchang412@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一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591-8801063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3月12日 2026-03-12/fujian/2026/0318/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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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份,陇南市分局在受理辖内中国农业银行西和县支行开设外汇账户的业务咨询时,敏锐察觉异常风险,成功预警一起潜在虚假跨境融资事件,切实维护了企业资金安全与外汇市场秩序,获得银行与企业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辖内某企业因扩大经营规模急需资金,经人介绍联系到香港一家投资公司,对方宣称可省去中间评估环节及各类繁杂手续,仅需企业开设外汇账户并以30%股权质押,即可提供3亿港币融资,利率为9%。陇南市分局工作人员发现,该融资流程、手续、合同存在明显合规漏洞,极可能是一起虚假跨境融资事件。 发现风险后,陇南市分局第一时间要求银行停止办理相关业务,对涉事企业负责人及银行工作人员开展了政策宣讲,耐心讲解了外债签约正规手续及申请材料等外汇管理核心政策,介绍了香港地区平均融资成本、国际合同文本必备要素等资料,反复提醒银行、企业警惕风险。随后,开展了防范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宣传,明确告知切勿轻信“低成本、简化手续”类融资骗局。 3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西和县支行专程向陇南市分局赠送锦旗,对精准预警风险、主动服务企业的工作举措表示感谢。 下一步,陇南市外汇局将持续践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守住外汇监管底线,进一步彰显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担当。 2026-03-19/gansu/2026/0316/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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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1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1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请问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有何变化? 答: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684亿美元,较2025年6月末下降2.8%。二是外债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1.9%,较2025年6月末下降0.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5%,较2025年6月末上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降,币种结构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6-02-25/fujian/2026/0225/2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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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026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优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3-10/fujian/2026/0310/2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