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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直系亲属境内外币划转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但应进行管理信息申报。 2021-04-23/jilin/2021/0423/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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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是否可以接收境外汇入的年金? 答:需根据年金合同的合法性确定。如为境内个人真实受雇于境外公司,收到境外公司汇入的年金,属于境内个人取得的合法境外收入,可以入账。 2021-05-26/jilin/2021/0526/1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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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是否需要提供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自2020年2月1日起,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 2020-09-22/jilin/2020/0922/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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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是否可以向境外的同名账户转款? 答:境内个人是否可以向境外的同名账户转款要看具体款项性质是什么,不能一概而论。如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无论向境外同名或非同名账户汇款,均可以办理。 2021-03-10/jilin/2021/0310/1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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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公司给境内个人汇款,用途为律师费,可否入账? 答:由银行把握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入账。 2021-02-25/jilin/2021/0225/1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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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举报蚂蚁搬家式的外汇汇出? 答:可向个人所在地外汇局举报。 2021-02-05/jilin/2021/0205/1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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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符合何种要求的企业,可免于事前到外汇局办理退汇登记手续?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2020-11-11/jilin/2020/1111/1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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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中,办理进口付汇事前审核、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等变更许可时是否需要提供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答:不需要。根据汇发〔2019〕38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 2020-09-24/jilin/2020/0924/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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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融机构申请外保内贷履约款结汇或购汇时是否需要提供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 答:不需要。根据汇发〔2019〕38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 2020-10-28/jilin/2020/1028/1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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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注销名录登记手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答:根据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要求,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和注销名录登记手续,按照现行企业法人要求办理,提供自身《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但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09-25/jilin/2020/0925/1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