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2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中心支局与连云港地区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联合召开了外汇银行自律机制2018年第五次磋商会议。全市15家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国际业务部(贸易融资部)主要负责人,中心支局国际收支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自律机制执行评估小组牵头行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对银行自律机制评估分类结果运用进行工作汇报,自律机制研究小组牵头行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对“风险中性”进行了阐述和倡议,提议各成员单位按照“风险中性”要求,正确引导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工具。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对数据交换平台提出了方案,提议成员单位每月初通过FTP方式报送各自国际结算、国际收支以及结售汇汇总数据。 最后,中心支局国际收支科负责人点评了自律机制工作运行情况,对2018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情况、2018年银行参与调研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自律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希望自律和他律实现双轮驱动,相互配合,更好地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18-12-29/jiangsu/2018/1229/48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8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有何特点? 答: 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增加。2018年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233亿美元,环比增长338%。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09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服务贸易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保持顺差,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以来净流入的态势。2018年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40亿美元,其中,证券投资净流入339亿美元;直接投资保持基本均衡,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51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52亿美元。 问: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 2018年9月末,我国整体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总规模略有增加。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0473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1%。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15420亿美元,增长1.3%;对外证券投资资产5288亿美元,增长2.0%;对外其他投资资产17936亿美元,增长0.8%;储备资产31771亿美元,仍位列全球第一。 二是对外负债有所增长。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3545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1.1%,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价值重估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29603亿美元,增长0.3%;对外证券投资负债11331亿美元,增长0.4%;对外其他投资负债12530亿美元,增长3.4%。 2018-12-29/xiamen/2018/1229/1214.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8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8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9132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427亿美元,增幅2.3%,主要源于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和债务证券余额增长。 问:三季度我国外债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一是三季度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稳步上升,特别是进口贸易较去年同期上升近19%,贸易融资余额相应增长。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境外投资者持续增持境内债券,债务证券在我国全口径外债中的比重稳步上升,截至2018年9月末,债务证券比重为22.4%。 未来全球经济形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外汇局将继续密切监测外债形势变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8-12-29/xiamen/2018/1229/121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现就有关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完善真实性审核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上年度结售汇业务量等值20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0亿美元;等值200亿至20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0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10亿美元;等值1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3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至1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以下以及新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0.5亿美元。调整后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动生效。 二、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在坚持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远期结汇差额结算的货币和参考价遵照执行期权业务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三、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四、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 五、规范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管理。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六、规范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及证明本次利润情况的财务报表。每笔利润汇出后,银行应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该笔利润实际汇出金额及汇出日期。 七、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管理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可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资金单向流动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见附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外汇局可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将其列为B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列入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可将其恢复为A类。 八、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等以往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2016-04-27/dalian/2016/0427/11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明确相关概念与指标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将《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更名为《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将申报主体确定原则修改为“谁进行贸易收付款,谁申报”;三是进一步明确“贸易信贷”、“离岸转手买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等概念,调整“期末账面出口应收/预收款余额”、“期末账面进口应付/预付款余额”等指标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pdf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2018-07-16/dalian/2018/0716/661.html
-
为配合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外汇管理领域内使用、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机构在办理业务时,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为做好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的衔接,机构持有的原发证照在国务院设置的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间涉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在外汇业务相关系统或数据报送中涉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过渡期结束后,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本公告发布后,外汇管理规定中涉及“三证”内容均按照上述要求执行(主要规定参考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 三证合一 ” 登记制度改革所涉主要外汇管理法规参考目录 附件1: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所涉主要外汇管理法规参考目录 2016-07-07/dalian/2016/0707/11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代兑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24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涉及金额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银行依据《规定》需要调整与外币代兑机构之间授权协议的,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地方性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本行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99、68402313。 特此通知。 附件: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 附件1: 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 2016-05-26/dalian/2016/0526/113.html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专题会议 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十次专题会议,重点分析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研究做好进一步改善企业金融环境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工作。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当前宏观经济延续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从金融领域看,积极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总体上合理充裕,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并保持基本稳定,结构性去杠杆稳步推进,部分机构前期盲目扩张行为明显收敛。但也必须看到,我国经济仍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历史上积累的一些风险和矛盾正在水落石出,对形势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对存在问题要开准药方,及时解决。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金融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讲忠诚、讲干净、讲担当,沉着应对,统筹谋划,综合施策。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平衡,聚焦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和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形支撑框架,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 一是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要进一步增强前瞻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做到松紧适度,重在疏通传导机制,处理好稳增长与去杠杆、强监管的关系。 二是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特别要聚焦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实施好民企债券融资支持计划,研究支持民企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企发展支持基金;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提高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责任;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有效治理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人为拉长融资链条等问题。要认真总结国有企业混改试点经验,加大下一步改革力度。 三是发挥好资本市场枢纽功能。资本市场关联度高,对市场预期影响大,资本市场对稳经济、稳金融、稳预期发挥着关键作用。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前期已经研究确定的政策要尽快推出,要深入研究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会议强调,当前社会各界最关注的是已经承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0月19日对外宣布的稳定市场、完善市场基本制度、鼓励长期资金入市、促进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扩大开放等五方面政策,要快速扎实地落实到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节奏,政策成熟后立即推出,推出后狠抓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近期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2018-10-22/hainan/2018/1022/798.html
-
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咬定目标加油干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李克强作出批示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在第五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国逐步消除贫困的40年。40年的接续奋斗,让7亿多人口摆脱了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现在,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就要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 习近平指出,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念,越要有一鼓作气攻城拔寨的决心。只要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起责任、真抓实干,只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咬定目标加油干,就一定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精准脱贫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支持,针对特殊贫困人口采取更有力的帮扶措施。严格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考核评估和督察巡查。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更有效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内生动力,确保完成今年再减少100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17日上午在京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不忘初心、勇于担当的攻坚精神,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大爱精神,自力更生、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敢想敢干、勇于探索的首创精神,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会议对99名获奖个人和40个获奖单位进行表彰。刘洪、王喜玲、张渠伟、徐冬梅、黄振荣、闻彬军等获奖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 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代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在京中央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18-10-22/hainan/2018/1022/794.html
-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 于佳欣)记者17日从商务部获悉,我国今年前三季度对境外直接投资突破800亿美元,同比增长5%以上。 今年以来,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9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459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820.2亿美元,同比增长5.1%。 专家认为,在一些国家对外国投资监管趋严、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的背景下,我国对外投资取得这样的局面实属不易。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近日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约470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1%,整体水平处在至少十年来的历史低位。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经济战略研究中心共同主席李永认为,面对全球投资乏力的现状,以及对美国投资的下降,我国对外投资仍能保持增长势头,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投资合作持续深化有密切关系,同时也印证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和对外投资能力的不断提升。 据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参赞韩勇介绍,前9个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几大特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积极推进。1—9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增投资 107.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 ——跨境并购稳步发展。1—9月,我国企业共实施完成跨境并购项目265起,分布在法国、德国等49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等17个行业大类,实际交易总额433亿美元; ——对外投资结构持续优化,非理性投资得到有效遏制。1—9月,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占比分别为32.8%、16.7% 、9.7%和9.2%;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成效显著。1—9月,我国企业在46个国家在建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113家,累计投资366.3亿美元,入区企业4663家,总产值1117.1亿美元。 2018-10-22/hainan/2018/1022/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