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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上午,岳阳市中心支局局长廖鹤琳一行赴中国银行岳阳分行调研金融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建设,钟坚明副行长,货币信贷管理科、外汇管理科、调查统计科负责人参加。中国银行岳阳分行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中国银行岳阳分行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本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等情况,对下一步做好岳阳自贸片区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设想。与会人员就金融支持岳阳自贸片区的政策措施、典型做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廖鹤琳局长指出,岳阳自贸片区建设既是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岳阳大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廖鹤琳局长强调,岳阳自贸片区未来发展潜力较大,中国银行岳阳分行要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业务优势、资源优势,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区内企业运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力争在岳阳自贸片区建设上贡献更多的中行智慧和力量。 2020-11-25/hunan/2020/1125/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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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在涉汇企业的赋码及应用,提升涉汇企业国际竞争力,便利自由贸易和营商环境,岳阳市中心支局积极与中支科技部门协作,开展全辖涉汇企业LEI推广应用,完成辖内147家活跃涉汇企业LEI申请注册。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向市中心支局局领导汇报,统筹协调中支科技部门,制订由外汇部门组织,银行机构传导,涉汇企业申请,科技部门赋码的工作机制,确保涉汇企业LEI推广应用顺利推进。二是有效筛选,精准推广。外汇部门通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分析企业信息,筛选出近三年涉汇业务活跃的企业,形成全市活跃涉汇企业名单,作为推广应用LEI重点对象。三是合理分配,精准指导。通过企业主办行向企业传导LEI功能及应用领域,并指导企业填报《机构信息最小原则收集项》。四是逐一核对,及时赋码。科技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逐项核对,一一确认,并及时赋码。后阶段,岳阳市中心支局将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LEI在外汇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2020-12-01/hunan/2020/1201/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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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总体理性。银行结售汇顺差130亿美元,市场主体呈现“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汇率预期保持稳定。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251亿美元,外汇储备余额为31280亿美元,保持基本稳定。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保持合理均衡流动。 2020-12-04/hunan/2020/1204/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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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出台以来,衡阳市中心支局认真学习,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近日,衡阳市中心支局指导建行衡阳分行为长沙某企业成功办理一笔外债注销登记业务。 该企业虽为长沙的企业,但企业主营业务及工作人员均长期在衡阳。企业此次注销的外债登记业务所对应的前期签约登记是在长沙,改革前企业该笔外债注销登记需到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即湖南省分局办理,改革后企业可以直接向其所属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即全省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理。从“跑”长沙办理注销到如今直接在衡阳的银行办理,该项业务办理效率、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节约企业的“脚底成本”,得到企业好评。 2020-11-25/hunan/2020/1126/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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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优化外汇服务,11月20日下午,常德市中心支局局长刘新华一行到安乡县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走访调研,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金融办负责人陪同。 会上,刘新华局长对安乡金融系统今年来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所采取的信贷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企业、银行和园区管委会分别提出了具体建议:希望企业规范财务、主动沟通、加强学习、珍惜信用;要求银行主动营销、加强宣传、积极创新、改进服务;建议园区搭建平台、提供增信、组织培训、政策帮扶。各个职能部门要共同协作,用更好的金融服务支持涉外经济发展。 2020-11-30/hunan/2020/1127/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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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二) 2020-12-04/hunan/2020/1204/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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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船务公司受境内某出口商委托出运货物,货物出运后出口商从其境内账户向该船务公司支付海运费,出口商所在地银行通过境外某银行将资金划至该船务公司境内账户,则该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出口商与船务公司均为中国居民,付款行与收款行亦均为中国居民,虽外汇划转通过境外进行,但交易为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汇路原因产生的居民之间的资金跨境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境内某企业向境外出口石蜡商品,货物委托境内船运公司运输至美国旧金山某港口,国外进口企业向境内出口企业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则该笔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出口企业收到境外进口企业支付的海运费,其交易性质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3)境内某企业委托境外某货运代理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出口至国外,货物从青岛港出发。该境内企业将海运费汇给境外货运代理公司,则该笔出口海运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中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承运人提供的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支付的款项,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4)境内某公司是船舶燃料公司,在海上为境外船只提供燃料,并获取收入,该收入包括燃料款和将燃料运送到境外船只的运输费用,该笔燃料款和运输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提供的燃料,若经过海关报关,该燃料款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若未经过海关报关,该燃料款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②该境内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应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选择相应统计项目,海运费部分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陆运费部分申报在“22203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其他运输方式-涉及我国出口的其他运输方式货运服务”项下。 (5)境内某远洋货轮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将其出口的货物从美国运至英国,合同完成后该公司收到美国公司支付的运输费用,该运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由于我国境内的远洋货轮公司属于中国居民,为美国公司运输货物至英国,其交易性质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的不涉及我国货物进出口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因此应申报在“22201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涉及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6)国内某船务公司受香港某公司委托,将一批样品由广州黄埔海运往山东青岛进行展览,则船务公司收到香港公司运输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船务公司为非居民提供不涉及我国货物进出口海洋运输服务,其获取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 (7)境内某远洋渔业企业(A)在国外捕鱼后,委托国外某公司(B)将捕捞的鱼运回国内,A向B支付海运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鱼获无论是否报关都属于我国进口的货物,因此该笔海运费应申报在“22201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进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 (8)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签订进口合同,合同规定卸货港为中国境内某一海港港口,但在运输过程中,卸货港变更为中国另一海港港口,合同规定因港口变化产生的转港费由境内A公司支付,该笔业务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卸货港由某一海港变更为中国另一海港,运输方式没有改变,由此产生的转港费仍为海运费的一部分,应申报在“222012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进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进口XX货物海运转港费。 (9)境内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货物,为实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查询船只运行情况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即跟踪船只信息服务费,该笔支出款项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船只运行情况,属于海运服务,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海运跟踪船只信息费。 2020-12-18/hunan/2020/1218/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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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促进湖南自贸区改革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于2020年12月4日在株洲举办湖南自贸区改革事项等重点工作推进会,全省13家地市中心支局及2家县(市)支局的业务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省分局经常项目处陈春回副处长主持,省分局经常项目处欧阳克修处长、陆照松副处长、株洲市中心支局李庆旗局长、郑桂华副局长出席会议。 经常项目处各业务骨干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政策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行政许可及贸易信贷数据质量作出具体要求,各科长就湖南省2020年经常项目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陈春回副处长传达了总局经常项目业务座谈会精神,对本年度全省经常项目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欧阳克修处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各中心支局会后要及时汇报、传导、宣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夯实基础、聚焦创新、提档进位”的寄语。 各中心支局会议代表普遍反映,此次会议高效务实,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不仅加深了对经常项目新版业务指引的理解,也有利于下阶段工作效率的提高。 2020-12-08/hunan/2020/1208/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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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企业向台湾企业出口一批大豆蛋白,境内航空公司为该批货物提供空运服务,①如果境内航空公司收到台湾企业支付的空运费,应当如何申报?②如果空运费由境内公司以电汇的形式向境内航空公司支付,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境内航空公司收到的空运费,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同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空中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2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涉及我国出口的空中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出口货物空运费。 ②空运费由境内出口企业向境内航空公司支付,属于境内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境内外汇收付,不属于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范围,应由境内出口企业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 (2)境内某航空公司从境外进口了大批的航空器材,因部分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已产生损耗,该航空公司委托非居民海运公司将该器材海运至境外检修,该设备在运送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由航空公司汇出境外。则该类非交易货物的货物运输费用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航空器材海运到境外进行检修,若在海关报关监管方式为:1300修理物品,由此发生的海运费,应申报在“222013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不涉及我国进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 2020-12-18/hunan/2020/1218/1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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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8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505亿美元,升幅为1.61%。 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健,市场预期保持稳定,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疫苗研发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影响,美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总体上涨,主要国家股票、债券等资产价格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显著增多。预期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呈现基本稳定、双向波动的格局。 2020-12-11/hunan/2020/1211/1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