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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主办企业变更、成员企业新增或退出、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业务种类变更的,是否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第七条规定参照新备案业务要求提交材料?新增合作银行的,是否需提交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原账户余额对账单? 答: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相关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重复提交材料,涉及主办企业变更、成员企业新增或退出、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业务种类变更的,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已留存的材料可不重复提供。新增合作银行的,无需提交已有合作银行加盖业务公章的原账户余额对账单。 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规定,外汇局在为企业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备案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货物贸易分类结果证明材料、原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外汇局自行核查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 2020-12-10/ningbo/2020/1210/1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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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为跨国公司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主办企业能否免于提供外债合同? 答: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外汇局为跨国公司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时,主办企业可不提供框架性协议或意向书,但应在书面申请中明确框架性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如签约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等。 2020-12-10/ningbo/2020/1210/1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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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否可以归集成员企业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内资金或专用账户内的跨境人民币资金,并原路下划? 答:国内资金主账户可归集成员企业人民币一般存款账户(人民币外债账户除外)内资金及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也可原路划回。人民币资金使用不得违背相应监管要求。 2020-12-10/ningbo/2020/1210/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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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http://www.gov.cn/xinwen/2020-12/08/content_5568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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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http://www.gov.cn/xinwen/2020-12/09/content_55685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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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提高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相关管理办法和外汇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459。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30日 2020-12-10/shenzhen/2020/1210/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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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外汇局宜昌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座谈会议,通报全年外汇管理工作情况,分享交流特色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全市17家银行分管副行长、外汇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自贸区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2019-2020考核年度银行执行外汇合规审慎经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关于支持开放型平台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和探讨。部分银行就推动落实自贸区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和发展贸易新业态业务以及完善银行外汇业务内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交流。 外汇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充分肯定了全市银行在外汇管理各个方面做出的成绩,同时结合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提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及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等工作要求。 2020-12-10/hubei/2020/1210/1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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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外汇局宜昌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座谈会议,通报全年外汇管理工作情况,分享交流特色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全市17家银行分管副行长、外汇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自贸区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2019-2020考核年度银行执行外汇合规审慎经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关于支持开放型平台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和探讨。部分银行就推动落实自贸区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和发展贸易新业态业务以及完善银行外汇业务内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交流。 外汇局宜昌市中心支局充分肯定了全市银行在外汇管理各个方面做出的成绩,同时结合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提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及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等工作要求。 2020-12-10/hubei/2020/1210/1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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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汇综发〔2020〕91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整合相关制度,明确外汇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的管理原则、职责分工及起草流程等。二是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和凭证,明确可使用扫描件、电子证照等电子凭证。三是增加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的相关内容,在《金融机构代码申领/维护表》和《组织机构档案标准要素》中加入LEI采集字段。 《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汇综发〔2008〕1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实施细则》(汇综发〔2011〕131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外汇业务系统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93号)同时废止。(完) 2020-12-09/beijing/2020/1209/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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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0-12-08/hubei/2020/1208/1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