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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的申报原则是“涉外收入看来源、境外汇款看用途”。那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来说,如果收到境外亲属的汇款,是否可以申报为“捐赠”或者“生活费”呢?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原则上涉外收款的交易代码按照资金来源申报,涉外付款是按照资金用途申报;但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入/支付款项来说,特别是涉外收入,则要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而非境内居民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也就是说,境内居民个人收到境外亲属汇来的款项,应该按照其境外亲属汇来的这笔钱的来源进行申报,如雇员汇款等。 2019-02-26/xizang/2019/0226/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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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给在境外生活的亲属汇款如何申报?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外收付款的交易编码原则上按照申报主体的资金来源性质进行申报,涉外支付款项的交易编码原则上按照申报主体的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而对于境内居民与境外居民之间发生的跨境收入/支付款项,应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用途性质进行申报。 2019-03-07/xizang/2019/0307/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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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通过境外同名账户向境内汇款该如何申报?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是境内居民个人收到境外同名账户汇款,则按照境外居民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也就是要按照该居民的境外资金来源进行申报。如果是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外同名账户向境内汇款,则应统一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项”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 2019-03-06/xizang/2019/0306/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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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家旅游公司想长期在泰国租酒店房间,用于经营泰国旅游客户住宿,房租金额超过五万美元,购汇需要什么材料? 答:购汇应提供酒店签订的租房合同或发票等材料。旅游公司租赁酒店的目的是为了经营游客住宿,因此国际收支应申报在“228040-经营性租赁服务”项下。 2019-03-15/xizang/2019/0315/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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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非FT居民机构收到境外非居民机构人民币款项,需要申报吗? 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在实践中,只看交易双方主体性质,不看账户性质,因此,境内非FT居民机构应视为境内居民,其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交易是需要按照实际交易性质由居民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2019-03-05/xizang/2019/0305/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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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保税区的企业之间买卖设备怎么申报? 答:境内保税区相当于“境内关外”,两企业间的交易相当于境内居民和境内居民之间的交易。境内保税区企业之间买卖设备以外币计价结算的,根据国际收支申报规则,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需办理境内外汇划转的申报,交易编码为929090。 2019-03-11/xizang/2019/031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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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际汇款给外国人帮忙代购商品也要申报在228050项下吗? 答:代购商品应该属于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应按照货物是否纳入海关统计等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在1开头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9-03-08/xizang/2019/0308/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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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进出口企业可提前购汇的规定出自哪份文件?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其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需求,提前购汇存入其经常项目账户。 2019-04-05/xizang/2019/0405/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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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汇汇给境外留学生人员,购汇用途怎么选?是否任何境内个人都可以给境外留学生汇款如果留学生实际发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超过年购汇额度(5万美元),超出部分该如何办理购汇? 答:购汇提供给留学生,购汇用途可选择“境外留学”;境外留学费用应由具有赡养关系的父母或他人支付;超额度的学费和生活费购汇需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办理,如学费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房租证明等。 2019-04-10/xizang/2019/041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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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在柜台办理大额(接近一万美元)外币现钞提取业务时,发现客户所提外币的购汇人民币资金是近日他人转入的,涉嫌出借购汇额度,是否应要求其提供购汇用途证明材料证明业务背景后再为其办理提钞? 答:银行应按照“展业三原则”进行真实性审核。 2019-05-22/xizang/2019/0522/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