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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的规定,外债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而负面清单中有一条是不得用于建设或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这里的建设是指并非用于自身需求的房地产的开发建设。 “外债资金境内划转用于新建企业……,原则上经营范围中应有投资业务”中的“新建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所谓企业经营范围存在股权投资类业务,主要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股权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以及一些企业集团公司等经营范围中包括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它们可以使用外债资金境内划转进行实业投资。此外,全国12个自贸区内非投资性外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也可使用外债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2019-12-06/hebei/2019/1206/1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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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召开支持“一带一路”金融服务调研座谈会。 会上,银行和企业代表就支持“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沈桂民副行长在听取汇报后,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认真梳理银企当前面临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二是按照问题清单,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建立支持“一带一路”金融服务调研座谈的长效机制,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廊坊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廊坊市8家银行和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 2019-12-13/hebei/2019/1213/1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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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第二条,资金池成员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原则上不能作为成员单位。如果分公司确有需求,可在证明其业务必要性且满足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由主办企业与属地外汇局沟通。 2019-12-13/hebei/2019/1213/1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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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水市中心支局联合辖区银行在重点帮扶区域枣强县大营镇开展“201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暨局银联合帮扶活动”。 此次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了《外汇管理政策汇编》《“局银联合重点帮扶活动”外汇管理政策宣讲培训材料》及有关宣传手册,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度。 枣强县外汇支局,中行衡水分行、工行衡水分行、农发银行衡水分行、河北银行衡水分行相关人员以及30家涉外企业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9-12-13/hebei/2019/1213/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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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邯郸市中心支局积极配合省商务厅在邯郸市举办外贸政策业务联合大培训。 培训会上,邯郸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并对跨境电商、外综服务企业等贸易新业态新业务外汇便利化措施进行解读,并就贸易融资、汇率避险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邯郸市商务、海关、税务、中信保、中国银行等部门分别就相关外贸政策业务进行讲解和培训。 邯郸市300余家外贸企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2019-12-06/hebei/2019/1206/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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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将其经营收入产生的资金流划转给境内母公司,将形成境内母公司的外债,需要由母公司办理外债登记,在外债登记办妥且开立外债账户后,境外子公司可以将其资金借给境内母公司使用。当然,如果是境外子公司将利润分配给境内母公司,则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母公司需向银行提供境外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收到的利润对应的资金,可以存放在经常项目账户之中。 2019-12-13/hebei/2019/1213/1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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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177亿元,支出14158亿元,顺差201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46亿元,支出11561亿元,顺差328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31亿元,支出2598亿元,逆差12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8亿美元,支出2003亿美元,顺差28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00亿美元,支出1635亿美元,顺差46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8亿美元,支出367亿美元,逆差17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019 286 16,177 2288 -14,158 -200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86 465 14,846 2100 -11,561 -1635 2.服务贸易差额 -1,267 -179 贷方 1,331 188 借方 -2,598 -367 2.1加工服务差额 86 12 贷方 88 12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48 7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327 -46 贷方 252 36 借方 -579 -82 2.4旅行差额 -1,071 -151 贷方 218 31 借方 -1,289 -182 2.5建设差额 24 3 贷方 72 10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25 4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0 3 借方 -13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19 贷方 33 5 借方 -170 -2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193 27 借方 -136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28 18 贷方 369 52 借方 -241 -3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4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8 1 借方 -13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12-06/hebei/2019/1206/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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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开展符合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为落实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iang-zhe@mail.safe.gov.cn hbhz@pb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632室(邮政编码:100048)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010-68402349 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2019-12-13/safe/2019/1213/14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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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开展符合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为落实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iang-zhe@mail.safe.gov.cn hbhz@pbc.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632室(邮政编码:100048)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 传真:010-68402349 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2019-12-13/safe/2019/1213/14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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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就“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帮扶。 在座谈中,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管道局下属物装公司、工程公司、国际事业部和东南亚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关于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进展情况的介绍,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廊坊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 2019-12-06/hebei/2019/1206/1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