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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级外汇局开展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以下简称《核查制度》),并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核查制度》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根据现行的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相关制度及其应用系统功能,对2003年版的核查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废止了旧版核查制度;二是将大额交易与重要交易项目重点核实工作纳入《核查制度》,归并原大额交易重点核实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废止原大额交易重点核实制度;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核查工作涉及的相关量化指标;四是规范现场核查和大额交易重点核实工作的流程;五是明确各级外汇局国际收支部门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及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案件的操作程序。 新修订的《核查制度》,将使核查工作更准确地反映现行国际收支申报统计及其配套系统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完善申报数据的核查标准,明确核查工作的操作流程,有助于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的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申报数据质量。(完) 2011-01-20/safe/2011/0120/4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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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境外“热钱”怎样入境,去向何方,为啥流入,规模多大,如何应对?针对这些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接受《人民日报》独家专访。 怎样入境 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尚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 记者:热钱(Hot Money),又称游资,通常定义为追求最高报酬和最低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总感觉社会各界对“热钱”定义不一、观点各异,外汇局是如何界定“热钱”的? 邓先宏:当前社会各界对“热钱”到底是什么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还保持着适度资本管制的前提下,我国的“热钱”问题与那些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或经济体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盲目套用得出的结论恐怕会南辕北辙。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跨境资金都是逐利的,投资和投机的界限不易区分。问题的关键要看资金流动是否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同时,长、短期资本的划分也只是相对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在我国,由于存在资本项目管制,所谓“热钱”应明确为那些纯粹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的国际收支交易及跨境资金流动。 记者:外汇局是否发现有“热钱”大规模流入,或者外界传言的“金融大鳄”操作“热钱”的迹象或案例? 邓先宏:从今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外汇流入量较大的13个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共计非现场排查近期的跨境交易347万笔,累计排查金额4400多亿美元。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的数据显示,我国跨境资本流动及外汇收支总体上是合法合规的,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至于所谓的“金融大鳄”问题,由于我国对资本项目交易还存在一定管制,国际上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出于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考虑,通常不会采取违规途径。此次专项行动也证实了这一点。 记者:外汇局局长易纲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披露,流入我国的“热钱”很多都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您能否介绍一下“热钱”是如何“伪装”流入的? 邓先宏:专项行动显示,“热钱”违规流入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贸易和投资领域,方式五花八门,确实给监管和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抓住“热钱”的运作规律,不难发现其中的疑点,可以说其“伪装术”并不高明。 例如,部分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价格做文章,即通过高报工缴费、虚增可收汇额度和转移定价等方式达到多收汇、多结汇的目的;部分转口贸易企业利用收付汇时差“动手脚”,即通过收汇后全额结汇、推迟付汇及虚构交易等方式扩大外汇净流入;服务贸易项下“热钱”主要是以运输费、咨询费名义违规办理收结汇,有些企业以服务贸易收入的名义收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以逃避外汇监管;外商投资项下的“热钱”很多与“虚假外资”有关。部分外资企业虽有真实项目,但无真正的“外资”,有的干脆就是“空壳企业”,所需外汇通常通过中间人与地下钱庄之间进行资金交易,资本金结汇后用于归还地下钱庄或境内外出资人。个人项下的“热钱”主要是通过分散汇入—分散结汇—集中入账等多种形式,达到将大额资金化整为零进行分拆结汇的目的。 专项行动发现,大部分银行能够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但也有个别银行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合规意识薄弱,对单证审核不严;甚至有的银行为短期利益驱使,主动“配合”客户进行业务“创新”,为企业规避外汇管理导入资金提供便利,不仅扰乱了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也给银行经营管理带来风险。 去向何方 “热钱”进入的重要目标就是进入股市、楼市获取资产价格上涨收益 记者:“热钱”的去向一直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专项行动中是否发现了“热钱”进入楼市、股市的痕迹? 邓先宏:从专项行动看,“热钱”进入的重要目标就是进入股市、楼市获取资产价格上涨收益,这符合“热钱”的投机套利本性。 “热钱”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往往通过贸易、外资、银行、个人等多个渠道,既有企业行为,也有个人行为。有的是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套汇运作。如香港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境内多家房地产企业,由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资金垫付土地拍卖保证金,香港母公司通过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方式,将外汇资本金结汇后偿还代垫款。上述企业涉嫌违反资本金支付结汇制、非法套汇、擅自对外放款和擅自经营金融业务等,违规金额较大、资金链条复杂、性质严重。也有个别银行向境外个人发放了中长期房屋抵押外汇贷款,且房贷结汇后用于购买境内房产。 关于“热钱”进入股市,专项行动中发现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虚构用途将资本金结汇后进入股市的案例。此类案例中,外资企业以支付货款等名义向银行申报资本金结汇,将结汇所得人民币划给境内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再以往来款等名义将资金原路划回。外资企业收回此笔人民币资金后,不再受结汇时申报用途限制,从而流入A股市场。 流入动因 当前“热钱”流入,既有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原因,也有监管方式、体制机制等原因 记者:有人说,国际金融危机深刻改变了全球资金的配置方向和规模,快进快出的“热钱”正出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门口。这样的说法是否道出了“热钱”流入的原因? 邓先宏:分析当前“热钱”流入的原因,既要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也要看到监管方式、体制机制等原因。 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良好的经济基本面以及汇差、利差等价格因素是吸引外汇资金持续流入的根本原因。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回暖,加之本外币正利率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因素影响,对境外资本有较强的吸引力。由于外汇资金持续流入,推高了国内股市和楼市价格,强化了人民币升值预期,反过来进一步刺激外汇资金流入,一定程度上容易形成外汇资金持续流入的正反馈机制。 此外,我国经常项目已经开放,但资本项目还存在一定管制,资本项目中各个子项目之间管理方式和管制程度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热钱”必然竭尽所能避开管制,从开放和便利化程度较高的渠道(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渗透流入。 规模多大 单靠计算国际收支数据不可能全面得出“热钱”流入情况 记者:“热钱”流入的规模一直众说纷纭。此前,社会上用“新增外汇储备-贸易顺差-实际利用外资=热钱”的方法估算“热钱”流入规模;近期,又有人提出用“新增外汇占款-贸易顺差-实际利用外资=热钱”的方法计算“热钱”规模。对此您怎么看? 邓先宏:你提到的两种方法都可以称作“残差法”,其主要思路是试图发现统计数据中的“不可解释”部分,并将“不可解释”与“热钱”等因素挂钩。第一种方法是将外汇储备增加额扣除同期贸易顺差和实际利用外资后得到的差额归结为无法解释,即为“热钱”流入规模。第二种方法将外汇储备增加额换成了新增外汇占款。 “残差法”的关键是“不可解释”的设定。尽管会有些枯燥,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个问题说得更深入一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规定的各项原则编制,并基于以下恒等式: 储备资产=货物+服务+收益+经常转移+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净误差与遗漏 变换成“残差”的形式: “残差”=储备资产-货物-外商直接投资=服务+收益+经常转移+资本项目+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净误差与遗漏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所谓“残差”实际上由服务、收益、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项国际收支交易构成,这既称不上“不可解释”,更与所谓“热钱”扯不上关系。难道说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中就没有“热钱”,除了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之外的国际收支交易都是“热钱”?这明显有悖常理。因此,用残差法计算“热钱”流入规模,其起点就是错误的,结论更是谬之千里。 此外还必须说明的是,即使是“净误差与遗漏”,很多也是出于国际收支统计技术的原因,不能简单等同于不可解释。 关于近期用新增外汇占款来计算“热钱”流入规模的方法,实际上是残差法的局部“改进”。当然,它和第一种残差法一样,漏掉了服务、收益等其他同样重要的国际收支交易。关于外汇占款这个数据,权威的解释应该在央行,但我认为,在没有明确外汇占款构成要素及形成机制的情况下,直接以新增外汇占款替代新增外汇储备,将不同范畴的统计数据混在一起,只会使研究方法更加扭曲,更加偏离正确的轨道。如果说“不可解释”的话,这种方法的设计本身倒是有一些“不可解释”的地方。 记者:那您觉得哪种方法判断“热钱”规模要更准确一些? 邓先宏:判断“热钱”规模,必须要看到“热钱”很多都是披着合法合规的外衣进入的,也就是说单靠算国际收支数据这本“会计账”是不大可能全面得出“热钱”流入情况的。但在管理实践中,通过监测和查处“热钱”,可以为判断“热钱”流入规模提供一定的依据。例如,此次专项行动累计排查金额4400多亿美元,已查实的“热钱”涉案金额73.5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建立在对国际收支交易记录进行系统排查的基础上的,是实打实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得出一个认识,我国大多数国际收支交易是合法合规的,但不排除违法违规资本“借道”混入。有观点动辄认为有成百上千亿的“热钱”流入,我觉得还是要基于事实依据。 如何应对 防范“热钱”流入要标本兼治 记者: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吸引着“热钱”流入,最近,央行又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热钱”也可能赌人民币升值而加快流入中国。您认为防治“热钱”,重点应做好哪些工作? 邓先宏:防范“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宜标本兼治。从长远来看,关键是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理顺国内资源、资金等价格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避免给“热钱”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同时,要坚守防范风险的政策底线,着眼当前监管中的重点渠道、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外汇管理以及相关管理政策,加强监管协调,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外汇交易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热钱”流入,切实维护好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外汇政策环境。 2010-07-05/safe/2010/0705/4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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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去年底,在国际金融动荡加剧的背景下,我国经历了资本的流出,第四季度国际收支出现经常项目顺差而资本项目逆差。请问,今年的情况如何? 答:今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改变了去年第四季度经常项目顺差而资本项目逆差的格局,重新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但国际收支状况总体趋于更加平衡,主要表现为:一是经常项目顺差收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下降。初步估计,一季度经常项目顺差247亿美元,同比下降14%,经常项目顺差与当季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4%,较上年全年下降1.4个百分点。二是资本项目重回顺差。一季度资本净流入规模(含误差与遗漏,下同)达499亿美元,同比下降56%,2011年第四季度为逆差481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增势进一步放缓。剔除汇率和资产价格变动后,一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外汇储备增加(包含当期储备收益)748亿美元,同比少增46%。 也就是说,虽然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净流入较上年底有所反弹,但同比仍处于下降趋势。这符合我们前期关于今年我国国际收支有望继续顺差,但顺差大规模减少的基本判断。 问: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新增外汇储备1238亿美元,这是否显示我国重新面临资本大量流入的压力? 答:这不能说明我国重新面临资本大量流入的压力。首先,虽然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一季度外汇储备余额增长1200多亿美元,但主要是由于资产价格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引起的储备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不反映实际的跨境资本流动。其次,外汇储备增加额中包含储备经营收益,考虑到我国经营管理的外汇储备规模较大,其经营收益对外汇储备余额增加的拉动作用明显。第三,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3月份外汇占款增加较多,但不能由此得出当前资金净流入较多的结论,这主要是由于外汇占款与外汇储备增加额之间存在概念和口径上的差别。第四,一季度再现资本净流入主要是因为国际市场环境改善,全球投资风险偏好上升,资本回流新兴市场。但与上年同期相比,一季度跨境资本净流入同比仍下降50%以上。最后,由于欧债危机仍在不断发展演变,全球仍处于金融去杠杆化进程中,跨境资本流动大进大出的风险增加。 问:人民银行宣布自4月16日起扩大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这对我国外汇形势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这是在我国国际收支状况逐步改善、人民币汇率趋向合理均衡水平、外汇市场发展更加成熟的情况下,采取的进一步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扩大汇率浮动区间以来,从市场交易主体对人民币的升贬值预期和实际交易情况看,人民币汇率波动平稳、预期稳定,外汇交投更加活跃,外汇市场自求平衡能力进一步增强。 总体看,深化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有利于在人民币汇率趋近合理均衡水平时,让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朝着更加平衡的方向发展,完善外汇市场的自我平衡能力,减缓外汇储备的积累。 2012-04-26/safe/2012/0426/4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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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投资收益是什么? 答:投资收益是一个统计概念,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投资收益收入方指的是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投资所产生的利息股息收入,支出方指的是我国吸收各类外来投资所支付的利息股息支出。投资收益统计是对境内外数以千计的金融机构、几十万家企业和千千万万的个人双向投资的收益和融资成本的汇总。外汇局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投资收益是对各主体对内和对外的各类投资的利息、股息收入和支出的客观反映。 问:2011年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中国维持净债权国地位,对外净资产1.77万亿美元,但201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投资收益为负268亿美元。请问,这说明什么问题? 答:首先,对外投资和外来投资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我国投资收益为负,就笼而统之地说我国对外投资亏钱。实际上,我国对外投资每年都有收益,2004-2011年,我国对外资产年均增长26%,对外投资收益年均增长32%。2011年我国对外投资收益达128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是外汇储备的经营收益。 其次,我国对外投资以外汇储备运用为主、民间投资为辅,主要是债权投资;外来投资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主要是股权投资,多数带来技术和管理经验,且流动性较差、存在经营风险,按照市场规律股权投资回报理应高于债权投资。需要指出的是,外来投资回报中,相当一部分是企业应付给外方股东的已分配未汇出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因看好中国市场继续滚动投资,并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出,而是在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账务处理。 目前,我们正在加快“扩内需、调结构、减顺差、促平衡”的步伐,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支持境内机构和个人等民间对外投资,逐步实现藏汇于民,不断提高对外投资回报。 问:根据201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我国对外净资产的增加额小于经常项目顺差,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对外净资产缩水? 答:去年我国对外净资产没有缩水,2011年末对外净资产较2010年末增加了867亿美元。理论上,经常项目顺差应转化为当年对外净资产的增加。但现实中两者存在差异,这一方面是因为2011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统计误差与遗漏为负值,导致没有增加相应的净资产,另一方面是因为估值因素和其他统计调整的影响。后者包括资产价格和汇率变动导致市价重估后的账面价值变化,统计口径变化及补报数据等形成资产或负债存量的调整,以及流量与存量数据来源不同或修订时间不一致产生的差异,或者数据源本身即存在不匹配的问题等。 2012-04-29/safe/2012/0429/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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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4月,银行代客结汇1102亿美元,售汇113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7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7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05亿美元,远期净售汇18亿美元。2012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804亿美元,累计售汇4525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279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575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68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远期净结汇108亿美元。 2012年4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70亿美元,对外付款1785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85亿美元。2012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77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140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637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银行结售汇中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部分。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2-05-24/safe/2012/0524/4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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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3月,银行代客结汇1327亿美元,售汇1248亿美元,结售汇顺差78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12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79亿美元,远期净结汇33亿美元。201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02亿美元,累计售汇3386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316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8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6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远期净结汇125亿美元。 2012年3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41亿美元,对外付款1992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149亿美元。201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90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354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551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银行结售汇中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售汇部分。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2-04-28/safe/2012/0428/4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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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 2012年第一季度,经常项目顺差235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21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亿美元,收益顺差173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25亿美元。 2012年第一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56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89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93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出35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因交易增加746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748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4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增加2亿美元。(完) 附件1: 2012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12-06-14/safe/2012/0614/4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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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6.6亿美元,流出0.4亿美元,净流入6.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5.5亿美元,流入为0,净流出15.5亿美元(见表1)。 2011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684.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526.6亿美元(见表2)。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统计数据透明度,外汇局将自2012年起按季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数据,按年度公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数据。(完)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2年第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6.2 流入 6.6 流出 0.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5.5 流入 0 流出 15.5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684.3 对外直接投资 526.6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中方所有者权益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外方所有者权益的存量数据情况,包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 2012-05-30/safe/2012/0530/4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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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境内金融机构涉外收付款业务的发展变化,完善相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并替代此前实施的试行版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操作规程》与试行版本相比,主要体现了以下调整:一是将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间发生的收付款纳入涉外收付款的统计范畴;二是将对私涉外收入申报限额由2000美元提高至3000美元;三是明确机构涉外收入网上申报流程,便利申报主体及时申报;四是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的报送和留存要求;五是对逾期未申报的申报主体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 《操作规程》体现了国际收支申报便利、高效的原则。《操作规程》的施行将降低银行和申报主体的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完) 2010-06-08/safe/2010/0608/4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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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04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86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25亿美元,收益逆差25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1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805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42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100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入358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70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976亿美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5亿美元。 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38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992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3006亿美元。(完)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 2013年三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04 6,831 6,427 A.货物和服务 2 442 6,150 5,708 a.货物 3 867 5,641 4,774 b.服务 4 -425 508 934 1.运输 5 -155 94 249 2.旅游 6 -273 120 393 3.通讯服务 7 0 4 4 4.建筑服务 8 18 28 10 5.保险服务 9 -46 11 57 6.金融服务 10 -1 8 9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0 39 1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56 3 59 9.咨询 13 41 105 65 10.广告、宣传 14 1 10 9 11.电影、音像 15 -3 0 3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28 82 54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1 3 3 B.收益 18 -25 536 561 1.职工报酬 19 39 44 5 2.投资收益 20 -64 492 556 C.经常转移 21 -13 145 158 1.各级政府 22 -8 3 10 2.其它部门 23 -5 142 147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805 4,834 4,029 A.资本项目 25 5 9 4 B. 金融项目 26 800 4,825 4,025 1. 直接投资 27 342 740 398 1.1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58 86 245 1.2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500 654 154 2. 证券投资 30 100 179 79 2.1 资产 31 22 71 48 2.1.1 股本证券 32 -7 26 33 2.1.2 债务证券 33 29 45 15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29 45 15 2.1.2 .2 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 负债 36 78 108 31 2.2.1 股本证券 37 18 44 26 2.2.2 债务证券 38 60 65 5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40 44 5 2.2.2 .2 货币市场工具 40 21 21 0 3. 其它投资 41 358 3,906 3,548 3.1 资产 42 -308 206 515 3.1.1 贸易信贷 43 -286 0 286 长期 44 -6 0 6 短期 45 -281 0 281 3.1.2 贷款 46 -80 93 173 长期 47 -168 0 168 短期 48 87 93 5 3.1.3 货币和存款 49 67 112 45 3.1.4 其它资产 50 -9 1 10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9 1 10 3.2 负债 53 667 3,700 3,033 3.2.1 贸易信贷 54 173 173 0 长期 55 3 3 0 短期 56 170 170 0 3.2.2 贷款 57 119 3,151 3,033 长期 58 62 169 107 短期 59 57 2,982 2,925 3.2.3 货币和存款 60 369 369 0 3.2.4 其它负债 61 6 7 0 长期 62 7 7 0 短期 63 -1 0 0 三. 储备资产 64 -970 5 976 3.1 货币黄金 65 0 0 0 3.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0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5 0 3.4 外汇 68 -976 0 976 3.5 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238 0 238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按单季编制。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 2013年前三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1,388 19,619 18,231 A.货物和服务 2 1,466 17,693 16,227 a.货物 3 2,443 16,218 13,775 b.服务 4 -977 1,475 2,452 1.运输 5 -417 284 701 2.旅游 6 -629 355 984 3.通讯服务 7 0 12 11 4.建筑服务 8 47 75 28 5.保险服务 9 -134 28 162 6.金融服务 10 -4 21 24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68 111 4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139 7 146 9.咨询 13 125 288 163 10.广告、宣传 14 11 34 23 11.电影、音像 15 -5 1 5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100 251 151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0 9 9 B.收益 18 -27 1,527 1,554 1.职工报酬 19 117 130 13 2.投资收益 20 -144 1,396 1,541 C.经常转移 21 -51 399 449 1.各级政府 22 -23 8 31 2.其它部门 23 -28 390 418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1,992 11,710 9,719 A.资本项目 25 29 36 7 B. 金融项目 26 1,962 11,675 9,712 1. 直接投资 27 1,117 2,215 1,098 1.1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528 233 761 1.2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1,645 1,982 336 2. 证券投资 30 341 633 292 2.1 资产 31 -56 167 223 2.1.1 股本证券 32 -28 79 107 2.1.2 债务证券 33 -28 89 116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28 89 116 2.1.2 .2 货币市场工具 35 0 0 0 2.2 负债 36 396 466 69 2.2.1 股本证券 37 157 222 65 2.2.2 债务证券 38 240 244 5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18 123 5 2.2.2 .2 货币市场工具 40 122 122 0 3. 其它投资 41 505 8,826 8,322 3.1 资产 42 -848 1,275 2,123 3.1.1 贸易信贷 43 -375 65 440 长期 44 -7 1 9 短期 45 -367 64 431 3.1.2 贷款 46 -257 281 539 长期 47 -277 100 377 短期 48 20 181 162 3.1.3 货币和存款 49 213 825 612 3.1.4 其它资产 50 -429 104 533 长期 51 100 100 0 短期 52 -529 4 533 3.2 负债 53 1,352 7,551 6,199 3.2.1 贸易信贷 54 353 353 0 长期 55 6 6 0 短期 56 346 346 0 3.2.2 贷款 57 458 6,138 5,681 长期 58 135 404 269 短期 59 322 5,734 5,411 3.2.3 货币和存款 60 547 950 403 3.2.4 其它负债 61 -5 111 116 长期 62 7 20 13 短期 63 -12 91 103 三. 储备资产 64 -3,006 11 3,017 3.1 货币黄金 65 0 0 0 3.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0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0 10 0 3.4 外汇 68 -3,017 0 3,017 3.5 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374 0 374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由2013年一季度、二季度及三季度数据累加而成。 2013-12-18/safe/2013/1218/5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