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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中心支局夏再权副局长带队联合市商务局就外汇支持涉外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开展专题座谈。会议围绕外贸进口年活动、外资企业服务专项活动、汇率避险提升年行动等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明确了合作事项、助推涉外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市商务局分管局领导、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自贡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2022-03-30/sichuan/2022/0330/1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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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全辖)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3-28/sichuan/2022/0328/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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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2-03-28/sichuan/2022/0328/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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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 (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 (二)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 (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 四、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五、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2021-07-02/sichuan/2021/0702/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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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行青白江支行“关银一KEY通”川渝一体化合作制卡代理点通过验收,正式落地青白江铁路港片区。 “关银一KEY通”是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与建设银行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口岸通关而合作开展的创新服务,采用“一KEY双证”技术打造电子口岸卡与网银盾合一的“共享盾”,可通过USB接口与PC端实现通讯,也可通过音频接口与蓝牙、智能手机连接,进而便利企业的管理和操作,一站式满足企业“电子口岸入网+线上金融”的综合业务需求,实现电子口岸业务跨关区通办。 建行青白江支行作为青白江区“关银一KEY通”川渝一体化合作制卡首个代理点,极大地方便了成渝两地外贸企业办理电子口岸入网、电子口岸卡的领取、补办、解锁、证书更新等业务。企业可在川渝两地数据分中心及合作代理网点办理电子口岸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官网线上办理,以“中心+网点、线上+线下”多轨并行模式便利两地企业业务办理。截至目前,川渝两地共有2000余家企业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存在跨区域进出口业务办理需求。该创新举措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业务办理时间将压缩2/3以上。 该代理点的设立将为青白江区内存在跨关区办理电子口岸业务需求的企业带来实质性的业务便利,打通便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青白江区营商环境,有效推动中欧班列(成渝)一体化发展,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片区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2022-03-22/sichuan/2022/0322/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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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外汇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贡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要求,助力区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自贡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贡市中心支局印发《2022年自贡市涉外经济发展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围绕四个方面明确了18条工作措施来支持自贡市涉外经济发展:一是促便利提效率,服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银行个人外汇业务监督指导、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活动、设立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外汇业务绿色通道等工作措施来支持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推改革激活力,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通过争取改革创新政策落地、提升个人外汇双向便利化水平、助力区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抓好涉外企业融资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稳健发展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三是强监管防风险,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通过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经常项目重点领域监测核查、强化资本项目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加强预期和舆情管理来强化事中事后外汇管理;四是夯基础强赋能,持续提升外汇管理质效。通过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强化内部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来提升外汇管理水平。 2022-03-17/sichuan/2022/0317/1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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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1-30/sichuan/2021/1130/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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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双流支局在四川省分局指导下,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积极探索利用“再贷款+保单融资”方式向辖内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辖区外贸平稳发展。 成都银行双流支行向辖内某外贸企业发放100万元人民币出口信保保单融资。该笔贷款纳入央行支小再贷款报账台账,综合融资利率3.34%,远低于同期其他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作为省内第一笔使用再贷款优惠资金的保单融资业务,实现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与保单融资业务有机集合的金融创新在川落地。 “再贷款+保单融资”,即企业投保中国信保保单并进行保单融资,在保障应收账款安全的情况下,不仅能获得融资,还能享受到再贷款政策带来的低利率优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了企业肯定。 2022-03-23/sichuan/2022/0323/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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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本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2021-01-07/sichuan/2021/0107/1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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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08/sichuan/2021/0108/1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