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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对接企业复工复产的外汇诉求,近日,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联合肇庆市工信局、人社局深入走访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怀集登月汽门有限公司、怀集东邦化学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贸企业,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红利,全力支持地方实体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外汇局肇庆市中心支局深入了解企业原材料供给、货物出口、物流配送、资金周转及一线员工返岗等生产经营情况和外汇诉求,积极宣介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确保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020-05-07/guangdong/2020/0430/1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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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3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04-28/guangdong/2020/0428/1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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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3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04-27/guangdong/2020/0423/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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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肇庆市中心支局,增城、从化支局;广发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探索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不含深圳市)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试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现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有关中心支局及增城、从化支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支局和辖内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020-81882947。 特此通知。 附件: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04-30/guangdong/2020/0514/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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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2020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 2020-05-08/guangdong/2020/0508/1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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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2020-05-08/guangdong/2020/0508/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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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一) 2020-05-21/guangdong/2020/0512/1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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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一图看懂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措施(图片) 2020-05-06/guangdong/2020/0430/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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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3 2020-05-13/guangdong/2020/0513/1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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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3 2020-05-12/guangdong/2020/0512/1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