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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贸易信贷调查的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经济类型代码和行业属性代码应如何填写? 答:调查对象的经济类型按照《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标准进行填报。调查对象的行业属性代码根据调查对象生产或主营进/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确定。 2.问:贸易信贷调查的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第一投资方国别及投资方占比应如何填写? 答:根据外商(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企业中外方股东排行首位的投资者所属国家或地区,以及其投资额占企业总投资额的比例进行填报。 2017-12-13/tianjin/2017/1213/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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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境内某贸易公司计划从境外购买一批设备,并派人员到境外考察,现向境外某航空公司购买国际航班机票,该机票费用应如何申报? 答:我国境内居民接受境外航空公司的空运客运服务,其交易性质属于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空中客运服务支出,应申报在“222024 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空运客运”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国际航班机票费。 2.问:境外某航空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机票代售点,代理出售该航空公司机票,机票代售点将出售机票的人民币款项购汇并汇出至境外总公司,应如何申报? 答:境外航空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机票代售点,机票代售点为境内居民机构,其收取的机票费属于代收款的性质。因此,机票代售点将出售机票的人民币款项购汇并汇出至境外总公司,应申报在“222024服务贸易—运输服务—空运—空运客运”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境外机票代售点机票款。 2017-12-12/tianjin/2017/1212/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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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居民个人购汇买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居民购买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实质上是银行推出的一种代客境外投资的理财方式,是一种境外投资。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05居民个人”。 类似地,机构或个人购汇购买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理财产品及外汇实盘买卖等,都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根据交易主体性质确定归属。 【注意】机构或个人购汇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其本金都应统计在横栏 “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根据机构或个人性质确定归属。外汇理财产品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计入“132,332投资收益”。 案例2:某QDII基金符合中国政府各项政策规定,按照全部股票+债券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资金募集结束后售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QDII为合格境内投资者,主要提供境内资金境外投资渠道,因此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按照募集资金者身份性质来定。 2017-08-11/tianjin/2017/0811/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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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境内A公司从境外B公司进口一批棉花,货物进境后加工成织布销售给境内服装加工企业C,A公司向B公司支付棉花款,应如何申报? 答: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用于内销产品而支付的货款,应申报在“121010 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一般贸易进口棉花货款。 2.问: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船厂定造了一条远洋货轮,造好验收后在境外招募船员,悬挂境外国家的旗帜,随即用于远洋运输。该船只不经过我国海关报关,入我国国境时仅作为运输工具,而非进口商品。则向境外船厂支付的货款应如何申报? 答:如果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话,不过境货物的进口支付也应纳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中,包括船舶等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因此该远洋货轮的货款,应申报在“122990 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7-09-11/tianjin/2017/091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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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贸易信贷调查的概念、对象和调查内容是什么? 答:贸易信贷是指中国大陆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出口商之间,因货物进出口而产生的应收/预收款和应付/预付款。它是由于进出口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即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的货物交易时间)不同而在境内外进出口商之间产生的债权和债务。调查对象为中国大陆境内与境外主体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调查内容为调查对象单位基本情况表、出口重点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和进口重点企业贸易信贷申报表三张报表。 2.问:贸易信贷调查的进出口业务范围是什么? 答:我国货物进出口是指我国境内对外贸易经营者与境外(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出口商之间进行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的交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但不包括不转移货物所有权而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的来(出)料加工,也不包括境内海关特殊经济区域主体与境内非海关特殊经济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 2017-09-05/tianjin/2017/0905/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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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某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向境外某宾馆提供了三个月的临时性劳工,现将境外汇入的外出劳工劳务费统一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主体? 答:我国居民跨境提供临时性劳务,获得的外汇收入属于职工报酬。在统计交易主体时,由于该劳务企业是代理外出劳工将劳务费结汇,应按照劳工个人的身份来确定交易主体,计入“05居民个人”。 2.问:银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扣收了居民个人外汇储蓄存款的利息税,并将扣收的利息税结汇向税务部门清缴,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主体? 答:银行属于代客户缴纳外币储蓄存款的利息税,资金的所有权属于客户,应按照客户的身份来确定交易主体。在本问题中计入“05居民个人”。如果客户为境内企业,则计入“03中资机构”或“04外资机构”。 2017-08-24/tianjin/2017/0824/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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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某境内居民因参加国际上的学术团体组织,按规定需定期缴纳会员费,则购汇支付该学术团体的会员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会费性质的其他商业服务支出,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2.问:某境内居民要参加某项国际资格认证考试,购汇支付报名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与文化、娱乐服务相关的费用,计入横栏“326其他服务”,纵栏“05居民个人”。 2017-08-29/tianjin/2017/0829/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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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胞徐某春节期间回家探亲,在走亲访友期间结识了境内某市书法家谢某,谢某写了数幅书法作品给徐某收藏,徐某携带出境(不报关)回台后,汇给谢某1万美元。该笔汇款应如何申报? 书画作品是一种包含著作权的特殊物品,在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转让时,书画作品本身的买卖仅限于物品的买卖,不涉及其包含的著作权。同时,书法作品徐某携带出境仅用于个人收藏,因此,本实例中的汇款应当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报关私人来华旅游购物书法收藏作品款。 2.我国远洋渔业捕捞船只进入他国经济海域作业,除交纳入渔费外,该国渔业管理部门还向作业渔船派驻渔业观察员,监督作业,防止渔船越境捕捞、违规作业等,渔业观察员费用由远洋渔业企业承担。则远洋渔业企业在支付观察员费用时该如何申报? 外籍观察员在捕捞船上所起的作用是监督渔船作业,其性质为政府提供的一种服务,渔业企业支付的观察员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业外国政府观察员费。 2018-03-12/tianjin/2018/031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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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金结汇用于支付员工工资,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性质? 分析和结论: 该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在我国注册的企业,是我国居民,结汇按其资金来源予以统计,而不应按资金用途统计。如果结汇资金来源于经常账户,应按经常项目统计;如果结汇资金来源于资本金账户,应按投资资本金统计。 案例2:某居民个人在境内为一个境外人士整理住所,收到非居民个人支付的外汇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交易性质? 分析和结论: 该笔款项属于居民提供劳务服务所得,应统计在“126其他服务—05居民个人”项下。 【注意】在确定交易性质时,可考虑以下几点经验:一是对于同一笔交易,不管结售汇主体是谁,交易性质都应该一样;二是当一笔交易的性质不好确定时,可以转换另一个角度考虑,假想如果交易对手来做这笔结汇或售汇业务,其交易性质是什么;三是一般情况下,先确定交易性质,然后确定交易主体。 2018-03-05/tianjin/2018/0305/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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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居民赴美国就医(第一期)期间需支付医疗费、酒店住宿费及餐饮费,则该费用支付时应如何进行申报?第二期治疗时不需出境,只接受远程医疗服务,支付的医疗费应如何进行申报? 第一期赴美国就医支付境外医疗费、酒店住宿费、餐饮费时,应申报在“223021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就医及健康相关旅行”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出国就医费用。 第二期在国内接受美国医院提供的远程医疗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应申报在“22903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医疗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程医疗费。 2.境内A公司向境外B国出口柴油发动机,由境外B国非居民个人C联系出口订单。为加强与该非居民个人C的关系,当该国举行F1汽车大奖赛时,境内A公司购买了F1汽车大奖赛门票,当款项汇出时如何申报? 若境内A公司将票款直接汇给F1汽车大奖赛举办方,应根据服务标的选择交易性质,申报在“22999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文化和娱乐服务”项下。 若境内A公司将票款汇给非居民个人C,C再购买门票,交易性质属于经常转移,直接影响转移者和接受转移者的可支配收入水平,进而影响其货物和服务的消费,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2018-04-08/tianjin/2018/0408/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