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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165亿元,支出10201亿元,逆差10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8033亿元,支出8148亿元,逆差11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32亿元,支出2053亿元,逆差921亿元。 2015年1-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2973亿元,支出28279亿元,顺差4695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90亿美元,支出1658亿美元,逆差1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06亿美元,支出1325亿美元,逆差1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334亿美元,逆差150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5374亿美元,支出4607亿美元,顺差766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3 2015.1-3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036 4,695 9,165 32,973 -10,201 -28,279 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5 7221 8033 29648 -8148 -22427 服务贸易差额 -921 -2526 贷方 1132 3325 借方 -2053 -5851 1.加工服务差额 91 310 贷方 91 312 借方 -1 -2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 22 贷方 12 40 借方 -10 -19 3.运输差额 -240 -634 贷方 215 596 借方 -455 -1230 4.旅行差额 -807 -2491 贷方 248 744 借方 -1055 -3235 5.建设差额 59 102 贷方 94 253 借方 -36 -150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 -41 贷方 25 62 借方 -38 -103 7.金融服务差额 -4 -8 贷方 12 35 借方 -16 -43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8 -244 贷方 5 29 借方 -123 -273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4 179 贷方 122 329 借方 -68 -150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9 327 贷方 298 904 借方 -229 -577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6 贷方 4 12 借方 -9 -28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9 -27 贷方 5 15 借方 -14 -4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3 2015.1-3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68 766 贷方 1,490 5,374 借方 -1,658 -4,607 货物贸易差额 -19 1178 贷方 1306 4832 借方 -1325 -3654 服务贸易差额 -150 -412 贷方 184 542 借方 -334 -953 1.加工服务差额 15 51 贷方 15 51 借方 0 0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0 4 贷方 2 7 借方 -2 -3 3.运输差额 -39 -103 贷方 35 97 借方 -74 -200 4.旅行差额 -131 -406 贷方 40 121 借方 -172 -527 5.建设差额 10 17 贷方 15 41 借方 -6 -24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7 贷方 4 10 借方 -6 -17 7.金融服务差额 -1 -1 贷方 2 6 借方 -3 -7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 -40 贷方 1 5 借方 -20 -44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 29 贷方 20 54 借方 -11 -24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 53 贷方 48 147 借方 -37 -94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3 贷方 1 2 借方 -1 -4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4 贷方 1 2 借方 -2 -7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货物贸易:指一般商品的进出口、非货币黄金以及转手买卖所涉及的货物。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2.1加工服务:指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为非居民所拥有的货物提供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3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4旅行:在旅行期间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向在我国境内旅行的非居民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的支出。 2.5建设服务:指我国企业为非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为我国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2.7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以及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包括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服务的接受者在其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该项包括文化、娱乐、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涉外交易。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5-05-13/jiangxi/2015/0513/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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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 发文日期:2013年4月28日 主要内容:一是取消外债账户核准手续,提高账户使用的便利程度。二是取消外债提款和还本付息的登记或核准手续。三是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的事前核准手续,明确外债结汇的实需原则。四是明确外债资金的用途范围,放宽外债资金的使用限制。五是取消外债项下保值交易外汇收支核准手续。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发文日期:2013年5月10日 主要内容:一是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取消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取消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取消减资验资询证;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二是进一步简化现有管理程序。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简化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程序;大幅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三是进一步放松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异地购付汇限制;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 发文日期:2014年1月10日 主要内容:一是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对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实行事后登记,由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二是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外汇管理。三是进一步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凡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境内机构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四是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放宽境外放款主体资格要求,允许境内企业向与其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境外关联企业放款。取消境外放款额度2年有效使用期限制,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境外放款额度期限。五是简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审核。取消企业本年度处置利润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中属于外方股东“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合计金额的要求。六是改进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管理。取消3年换证要求,证券公司按年度将外汇业务有关情况向外汇局报备即可。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5号) 发文日期:2014年1月21日 主要内容:一是取消外债转贷款(以下简称转贷款)在外汇局环节的逐笔登记和汇兑审批,实行转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二是取消转贷款账户开立核准,取消转贷款项下还本付息及购汇核准手续。三是在自愿达成协议的前提下,转贷款债权人或债务人(最终债务人除外)可持相关证明等材料代下级债务人直接到银行统一办理结汇和购汇手续。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发文日期:2014年7月4日 主要内容:一是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外汇管理的职责和目标,合理界定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范围。按照“跨境流出按对外直接投资(ODI)管理,跨境流入按境内直接投资(FDI)管理”的思路,改革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方式,优化相关管理流程。二是精简管理环节。调整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范围,只对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控制的(第一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取消原有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登记、融资登记和融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同时简化变更登记内容。 三是简化业务材料,对境内居民个人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仅要求提供标准化、格式化的申请表、资金合法性承诺、身份证明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四是拓宽资金流出渠道。允许境内居民购付汇用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及境外营运资金等,同时取消境内企业对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放款的限制。五是放宽境外融资资金使用限制,取消“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外汇收入应于获得之日起180日内调回境内”的强制性调回资金规定,允许境外融资及其他相关资金留存境外使用。六是明确将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员工权益激励计划纳入登记范围,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合理需求。七是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在简政放权、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通过加强统计监测,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六是明确将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员工权益激励计划纳入登记范围,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合理需求。七是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在简政放权、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通过加强统计监测,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 2014-08-25/jiangxi/2014/0825/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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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方式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江西分局按照把握重点、服务全局的原则,制定实施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重点企业监管暨联系制度》,构建了集分析、监管、服务三位一体的监管服务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抓大放小,筛选确定重点主体。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从江西实际出发,筛选确定了367家收支规模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其收支总额占全省近80%,既突出重点,又体现整体。 二是细化分工,明确监管服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对367家重点企业按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小组,确定每家企业具体责任人,并明确了工作小组及成员具体监测服务职责,既抓好重点企业日常交易行为监管及综合性分析,又及时了解企业服务需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和困难,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服务流程。针对重点企业的分析、监管以及联系服务工作分别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监测人员及时报送工作小组研究讨论,进一步锁定异常线索后,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对确属违规的行为提交检查部门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核实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监测人员。2013年,重点企业监测共查实违规线索22条。 四是搭建平台,定期分析交流经验。建立月度分析交流、季度监管探讨机制,每月(季)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分析会,研究讨论监测分析报告,并解决落实企业服务需求。同时,开发运行了江西省主体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实时交流共享监测信息。2013年,共完成监测分析报告10期,召开月(季)度分析例会10次,200余人次参会,有效提升了监测人员全口径监管能力。 五是加强督办,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将重点企业监管及服务工作内容列为工作考核及内控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确保了监管服务落实到位。2013年,共现场调研企业100余户,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及困难40余项。 2014-02-19/jiangxi/2014/0219/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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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银行和企业锁定汇率风险,支持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拓展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分局高度重视,强化了和地方中小法人银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支持和鼓励地方中小法人银行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方面积极宣传《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文件精神,加强对有意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地方中小法人银行的指导,尤其是对其制定开办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控制度、三方协议、合同、统计制度等的内容进行认真讨论,对不完善之处要求银行认真修改。另一方面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62号文件要求,认真审核银行报送的备案材料,严格把控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对条件不成熟的坚决不给以备案。 截止目前,辖内已有南昌银行、九江银行、赣州银行等三家地方性法人银行开办了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丰富了银行结售汇业务种类,为暂不具备金融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了渠道,使更多的银行有为企业控制汇率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银行服务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水平。 2014-04-30/jiangxi/2014/0430/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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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创新外汇管理与服务,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 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概念。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是指通过企业自身业务系统与外汇局业务系统以后台接口方式直接对接,可开展企业自身业务数据的查询、报送等实时业务办理工作。现已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联机接口服务,今后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展服务领域。企业通过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使用外汇局业务系统与登录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使用外汇局业务系统的业务管理要求和规则完全一致。 二、企业接入要求 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实行企业自愿和实需原则,企业申请接入的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并遵循外汇局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联机接口技术规范。 (一)企业应遵循外汇局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联机接口技术规范。 (二)企业已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生产环境。 (三)集团企业经内部授权可以由主办企业向其所在地外汇局分局申请单点接入,成员企业以自身名义通过联机接口办理自身业务。 三、咨询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0791-86616247 2015-03-23/jiangxi/2015/0323/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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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向大家介绍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王司长是第一次和大家见面,首先请王司长和大家介绍。 2015-07-23 09:46:58 · 王春英: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和大家见面。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5年以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依然较为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继续分化;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总体处于合理区间,近期主要经济指标出现回暖迹象,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深化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人民币汇率趋于稳定。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双向波动,近期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 2015-07-23 09:55:54 ·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银行累计结汇5.31万亿元人民币(折合8665亿美元),售汇5.9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971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474亿元人民币(折合105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累计涉外收入10.09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6461亿美元),对外付款9.8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601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716亿元人民币(折合445亿美元)。 2015-07-23 09:57:42 · 王春英: 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呈现逆差,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2015年上半年,按美元计价(下同),银行结汇同比下降10%,售汇增长25%,结售汇逆差1054亿美元。上半年,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1%,支出增长3%,涉外收付顺差445亿美元。这一结果,改变了去年下半年银行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汇双逆差的局面,去年下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625亿美元,而代客涉外收付汇为逆差491亿美元。 第二,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仍然较大,近期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5年一季度,结售汇逆差914亿美元,月均305亿美元,二季度结售汇逆差大幅收窄至139亿美元,其中4月份逆差收窄至173亿美元,5、6月份分别转为顺差13亿和21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1月至2月涉外收付款为月均顺差275亿美元,3月至4月转为月均逆差223亿美元,5月至6月又重回月均顺差170亿美元。 2015-07-23 09:59:08 · 王春英: 第三,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由降转升、购汇动机由强转弱。一季度,衡量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不保留涉外外汇收入而兑换为人民币的银行代客结汇占涉外外汇收入的比重为69%,较2014年四季度下降3个百分点;二季度结汇率为74%,较一季度上升5个百分点。一季度,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用人民币购买外汇的银行代客售汇占客户全部对外外汇支付的比重为79%,较2014年四季度上升6个百分点;二季度售汇率为75%,较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可见4月份以来,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企业涉外收支行为已经作出调整。 第四,银行远期结售汇虽为逆差,但逆差大幅收窄。2015年上半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下降47%,远期售汇签约增长31%,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686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顺差504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47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215亿美元,表明二季度以来市场对人民币的汇率预期趋于稳定。 2015-07-23 10:02:16 · 王春英: 第五,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2015年上半年,反映零售市场外汇供求状况的银行即远期结售汇差额(即银行结售汇差额与未到期远期净结汇余额变动合计)波动性较大,一季度为逆差1200亿美元,月均逆差40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收窄至326亿美元,而且逆差逐月下降,4月至6月逆差分别为185亿、71亿和70亿美元。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相关数据也正在外汇局官方网站同步发布,敬请关注。 下面,我愿意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5-07-23 10:04:39 · 胡凯红: 谢谢王司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5-07-23 10:05:53 · 中国日报记者: 近期美联储加息预期逐渐增强,未来美国货币政策将逐渐趋于常态化。欧洲方面,虽然希腊退出欧元区的警告暂时解除,但未来仍有很大不确定性。近来国际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会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产生怎样的影响?外汇局将对这种变化有怎样的政策调整? 2015-07-23 10:06:18 · 王春英: 感谢你的提问。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一直都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外汇局对此也保持高度关注,并实时评估这一因素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影响。在以前的数据发布会上也曾经就此问题作过比较详细的阐述。从目前情况看,我们仍然可以维持以下几个基本判断: 第一,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影响已经有所显现,但目前依然是总体可控的。2014年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实质性退出,给新兴经济体带来了普遍冲击,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也进一步加大,但没有改变全年跨境资金净流入、国际收支口径外汇储备资产增长的局面。今年一季度,美联储加息预期等因素带动了美元较快升值,一季度美元指数上升9%,并在3月中上旬突破了100,这是我国跨境资金流出的一项重要推动力。但二季度随着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资金流出的势头明显放缓,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说明目前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影响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2015-07-23 10:07:53 · 王春英: 第二,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挑战也有机遇。挑战方面:美联储加息、美元升值可能影响境内企业的财务运作,加大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并且给人民币汇率政策带来一定挑战。机遇方面:一是改善外需。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是渐进的过程,影响将是逐步释放的。而且,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美国经济的复苏前景较好,有利于改善我国外需。二是推动改革。可以把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对我国带来的压力看成是进一步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动力。举例来讲,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可能会分化人民币汇率预期,有利于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有可能会增加跨境资金的流出,但这是对前期长期大规模流入的一种纠正,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有可能造成全球流动性收紧,但有利于倒逼国内企业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减少货币错配等。比如2014年下半年企业已经开启了“资产外币化、负债去杠杆化”的财务调整进程,也就是说大家更愿意持有外币资产,而希望尽快偿还或者更少举借外币债务。 2015-07-23 10:19:09 · 王春英: 第三,中国有信心、有实力、有能力应对外部冲击,但对相关风险也不能掉以轻心。由于我国经济体量较大、货物贸易顺差、外汇储备充裕、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加,抵御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但即使宏观层面的风险可控,微观个体的风险也需要高度重视。如不排除个别企业可能存在债务负担较重、期限或者货币错配比较突出等问题,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调整。 第四,进一步应对美国货币政策正常化的挑战,关键还是要做好中国国内自己的事情。应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妥善处理和化解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市场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大力发展外汇市场,扩展市场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吸收内外部冲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预警,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工具,完善有关应对预案。三是要继续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更好地管理自身风险,企业自己要有意识去运用市场上已经提供的工具或渠道。四是要继续提高数据透明度,完善数据的发布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市场全面、准确地判断和分析形势变化提供更多帮助。 2015-07-23 10:30:23 · 王春英: 刚才你还提到希腊债务问题。目前看,希腊债务问题还没有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较大影响。近期希腊政府和国际债权人就新一轮救助计划达成了一致,希腊退出欧元区的压力暂时缓解。但是,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仍较复杂,未来希腊债务问题如果有新的变数,可能通过影响国际汇市,间接影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因此还需结合欧元、美元的其他影响因素进一步观察。未来,我们将继续跟踪希腊债务问题的发展演变以及对外传导渠道,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市场作出的相关反应,及时评估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影响,做好各种应对预案。谢谢。 2015-07-23 10:43:19 · 中新社记者: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一些数据,截至6月末外汇储备余额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缩水,比去年末下降了大概1500亿美元,这是不是意味着上半年我国面临比较大的资本外流压力?而根据您刚刚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涉外收付又是顺差,请问应如何理解? 2015-07-23 10:49:08 · 王春英: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目前反映资本流动的数据有很多层面,包括国际收支数据、结售汇数据、涉外收付款数据,也包括外汇储备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等数据,各数据反映的侧面不同,有时还呈现顺差、逆差的不同方向,要想搞明白确实不容易。借此机会,我想和大家作个解释,希望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涉外收付款统计的是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进行跨境资金收付的情况,不包括银行自身的跨境资金流动。在目前没有完全放开境外存放的情况下,涉外收付款数据反映了资金跨境流动基本面的情况。结售汇是人民币与外币间兑换的情况,既包括企业个人,也包括银行自身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是一个全口径反映人民币和外币兑换的数据。结售汇、涉外收付款以及外汇存贷款数据结合起来看,能够了解客户的外汇收入究竟是兑换成人民币还是变成外汇存款;也能够了解客户对外付款是用人民币购买外汇还是借银行的外汇贷款,或者使用自身外汇存款来对外支付。 2015-07-23 10:51:20 · 王春英: 结售汇差额和外汇储备变化的联系比较紧密。外汇储备余额的变化除了受结售汇差额影响外,还包括银行外汇头寸的变化、储备收益以及储备所投资的资产价格和汇率变化等等。比如,银行结售汇顺差时,如果银行愿意借此多持有外汇头寸,则外汇储备不会因此增加。相反,结售汇逆差时,如果银行愿意降低自身的外汇头寸,就相当于直接向客户提供了外汇来源,储备就不因此下降。另外,外汇局还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这两张表加在一起,能最全面地反映我国涉外经济状况,既包括经常项目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还包括资本和金融项下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等项目。 2015-07-23 11:11:30 · 王春英: 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看,上半年并未出现持续大规模的资本外流,而且二季度资金流出压力比一季度有所减弱并趋于均衡。从外汇储备余额变化看,一季度外汇储备下降1130亿美元,二季度下降362亿美元,降幅明显收窄。从银行结售汇看,一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914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缩小到13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看,一季度顺差312亿美元,二季度顺差132亿美元,顺差虽然收窄但银行代客项下涉外收支仍呈现净流入。从零售市场外汇供求看,一季度逆差120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下降到326亿美元。这些数据都表明,二季度资金流出的压力减小,外汇收支更为均衡。 2015-07-23 11:20:39 · 王春英: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涉外收付款顺差但外汇储备余额下降的情况呢?首先,涉外收付款数据反映的是非银行部门本外币跨境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上半年本币跨境收支为顺差、外币跨境收支为逆差。而且,外币跨境收支只有发生结售汇才会引起外汇储备的变化,如果企业收入了外汇不卖而变成外汇存款持有,外汇储备就不会因此增加;如果企业购买了外汇以后不对外支付,而是存到银行,储备也会下降,这也是“藏汇于民”的一种表现,上半年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384亿美元。其次,储备余额变化还与资产价格和汇率变化有关,即账面价值变化。例如,上半年欧元对美元总体贬值,储备中的欧元资产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折算为美元显示的储备资产就会下降。也就是说,即便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都呈现顺差,也可能出现外汇储备余额下降的情况。另外,储备资产余额变化中还包括了储备经营收益。当然,这通常是储备增加的因素。谢谢! 2015-07-23 11:25:49 · 彭博社记者: 二季度以来,我们看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在不断地下降,能否分析一下根本原因是什么? 2015-07-23 11:33:00 · 王春英: 上半年人民币汇率还是比较稳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升值0.09%,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CNY)升值0.05%,境外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CNH)升值0.16%。从波动趋势看,今年1-2月份,境内和境外人民币兑美元的即期交易价分别贬值1.05%和1.1%,3月份分别反弹1.13%和1.29%,4月份以来保持基本稳定。上半年,境内外人民币兑美元价差经历了由扩大到收窄的过程:一季度境外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相对境内银行间市场即期交易价的日均价差为98个基点,显示境内购汇比境外便宜;第二季度价差是37个基点,环比明显收窄,这与二季度结售汇、涉外收付款、储备、外汇市场供求的变化都是匹配和一致的,即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减弱并趋向均衡。 2015-07-23 11:33:56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中港基金互认机制7月启动,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步伐持续加快。在目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跨境资金的大进大出?外汇局将如何作出应对? 2015-07-23 11:45:02 · 王春英: 首先,随着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我国跨境资金有进有出、双向波动将更加常态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本身是双向开放的中性政策。中港基金互认和沪港通一样,是资本和金融账户双向开放的又一例证。正式实施以后,内地投资者可以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也可以在香港市场出售。这必将紧密境内外的经济金融联系,活跃跨境投融资活动,促进跨境资本流动有进有出双向波动更加常态化。而且,没有历史经验证明资本账户开放必然会造成资金的单向流入或者单向流出。 2015-07-23 11:46:30 · 王春英: 其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背景下,近一段时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均衡。5、6月份即远期结售汇逆差每个月都是低于100亿美元的,比前四个月明显下降,没有看到跨境资金波动加剧、大进大出的情况。当然,资本账户开放必将增加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因素,资金流动的波动性和复杂性也将有所加大。我们一方面需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逐渐适应和容忍,另一方面也需要积极应对、防范相关风险。 2015-07-23 11:51:02 · 王春英: 最后,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最好的做法是练好内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外汇局将顺应资本账户开放新形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继续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培育发展外汇市场;另一方面,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分析,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有关政策预案,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 2015-07-23 11:54:28 · 日本NHK电视台记者: 人民币汇率改革迎来了十周年。十年来,人民币越来越升值,随着中国经济的增强,国际化程度会更高。你怎么看待未来人民币汇率?会不会逐步成为国际货币?什么时候会超过日元呢? 2015-07-23 11:58:25 · 王春英: 这个问题和今天的数据发布主题有点远。但你提到了汇改十周年,最近很多市场人士也都在以各种方式回顾这十年的发展过程。我愿意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这十年来的一些变化,但各方面变化很多,取得的成就也很多,所以这里也不是一个全面的总结。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看,现在已基本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有所增强,外汇市场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比如,交易产品更加丰富,从原来的只有即期和远期两类产品,扩大至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产品;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也配套完善,从原来的正区间管理发展到正负区间管理,以便于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提供服务;此外,市场基础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2015-07-23 11:59:43 · 王春英: 外汇管理方面的变化也很多。货物贸易项下取消了逐笔匹配的核销管理,实施总量核查;服务贸易项下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每年近1500万笔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直接投资改革后,境内外投资主体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企业可自由选择结汇时机;跨境担保改革后,国内母公司可通过提供担保为其海外子公司寻求当地银行放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通过境外母公司的跨境担保获得国内银行贷款;跨境电子商务方面,企业、个人“海淘”等跨境网购支付都更为便利;个人用汇更加便利,渠道更加多元化,随着电子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兴起,个人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等渠道都可以办理结售汇业务,这个比重已经占全国个人结售汇总量的50%以上。 汇改十年的成就相当多,这里并不是全面的总结,希望有机会可以作更系统的梳理,这有利于指导我们未来把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2015-07-23 12:26:14 ·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了今年一季度我国银行结售汇呈现较大逆差,二季度逆差明显收窄,请问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说明一季度我国资金流出压力较大的局面得到了扭转,未来趋势又是如何? 2015-07-23 12:39:25 · 王春英: 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动趋于基本平衡,主要体现了境内市场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首先,二季度企业结汇意愿上升,结汇率从一季度的69%升至二季度的74%,上升了5个百分点。企业持汇意愿有所下降,一季度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730亿美元,但二季度下降345亿美元。其次,企业购汇意愿下降,购汇率从一季度的79%降至二季度的75%,下降了4个百分点。借用外汇贷款的增幅加快,一季度境内外汇贷款余额只增加了5亿美元,二季度增加66亿美元。最后,市场主体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有所放缓。二季度,银行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下降185亿美元,而一季度下降了227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企业财务行为的调整使得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比一季度下降。 2015-07-23 12:40:04 · 王春英: 上述调整主要是由于境内外环境变化所致。从国内看,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增长7%,比去年四季度低0.3个百分点,PMI一直保持在50上下。二季度部分经济指标出现企稳迹象,GDP保持了7%的增长,好于市场预期;6月份PMI为50.2,连续4个月在“荣枯线”以上,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从国际看,受美元加息预期、欧元区推出QE等因素影响,一季度美元指数快速上升9%,3月中上旬突破了100,同时欧元、日元和新兴市场货币继续承压。二季度以来,美元指数改变了一季度的快速升势,进入了盘整阶段。在此背景下,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放缓并趋于均衡。 上述变化说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尚未形成趋势性的流入和流出,仍处于双向波动的格局中,未来仍将延续这一局面。一方面,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的逐步落实,国内经济逐步企稳,提振市场信心,有助于吸引跨境资金流入,海关进出口也会呈现较大顺差。另一方面,国内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走势分化,近期希腊债务违约及其处置等问题还可能扰动国际金融市场。对此,我们将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预警,充实逆周期调节的工具,做好各方面的预案和准备。 2015-07-23 12:50:14 · 经济日报记者: 近期外汇局发布了2015年一季度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它是按照最新国际标准制定的,净资产下降比较大,但数据与往期不可比。如何判断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的实际变化?变化中是否存在外商直接投资大规模撤离的现象? 2015-07-23 13:12:40 · 王春英: 从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和公布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根据最新标准,我们全面采用市值法统计和编制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里的各项数据,替代以往个别项目用历史流量累计的方法。但是,由于部分重要数据的统计制度是在近期开始实施的,更多的历史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往期数据没有办法追溯调整,这使得2014年以前和以后的数据不可比。我们对外发布数据的时候对此做了注释和说明。比如,证券投资股权负债项目使用市值替代历史累计数据后,股权负债项目总额较原先的数据合计增长约3000亿美元。 为能够大体分析判断一季度对外资产负债变化情况,我们按照新的方法试编了2014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项目。总体来看,按照可比口径,2015年一季度我国对外资产小幅下降,对外负债变动较小,对外净资产比2014年末下降1177亿美元。 从对外资产存量看,2015年一季度下降1136亿美元,其中主要是储备资产的交易和非交易变动合计下降1144亿美元,而对外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合计增长383亿美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末增加了1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对外资产结构得到了改善,这得益于我国对外投资政策的不断放宽,也显示“藏汇于民”的政策导向在逐步发挥作用。从对外负债存量看,一季度增加41亿美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FDI)增长654亿美元,证券投资增长815亿美元,这说明外国投资者继续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前景。此外,其他投资下降1504亿美元,说明国内企业根据境内外汇率和利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主动调整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2015-07-23 13:13:23 · 王春英: 关于你提到的外资撤资问题,这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上半年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呈增长态势,并未出现大规模撤资。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具有周期长、稳定性强的特点,从可比口径的一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看,一季度FDI净增长654亿美元。从来华直接投资的涉外收支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非银行部门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筹备资金等流入共计670亿美元,同比增长6.1%;非银行部门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清算撤资、减资等流出103亿美元,同比增长22%,但规模仅相当于一季度末FDI股权投资存量的0.4%。可见,由于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存量较大,且流入的绝对量大于流出,因此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仍保持增长态势。 2015-07-23 13:30:06 · 胡凯红: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王司长,谢谢各位! 2015-07-23 13:42:21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5-07-28/jiangxi/2015/0728/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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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涉外数据质量和透明度,充分体现人民币国际化成果,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公布了我国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数据,相应调整了我国外债数据口径,公布了包含人民币外债在内的全口径外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SDDS是什么? 答:SDDS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6年制定的关于各国经济金融统计数据公布的国际标准,英文全称Special Data Dissemination Standard,简称SDDS。 为提高成员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透明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了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和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两套数据公布标准。二者总体框架基本一致,但在具体操作上,SDDS对数据覆盖范围、公布频率、公布时效、数据质量、公众可得性等方面要求更高。采纳SDDS的国家需遵照标准的要求,公布实体经济、财政、金融、对外和社会人口等五个部门的数据。 目前,已有73个经济体采纳SDDS,其中包括所有发达经济体,以及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等主要新兴市场国家。我国此前一直按GDDS对外公布宏观经济数据。 二、我国为何要采纳SDDS? 答: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提高数据质量、弥补数据缺口、增强数据可比性和提高数据透明度成为共识。我国积极响应与国际通行数据标准接轨的倡议,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G20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宣布,中国将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经过一系列技术准备工作,目前按SDDS标准公布数据的条件已经成熟。 采纳SDDS,符合我国进一步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推进统计方法的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宏观经济家底,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防范与化解经济风险;有利于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提升国际社会和公众对国内经济的信心。 三、外汇储备按照SDDS进行数据发布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外汇储备按照SDDS进行的数据发布,包括“官方储备资产”和“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两部分。“官方储备资产”包括了外汇储备、基金组织储备头寸、特别提款权(SDR)、黄金、其他储备资产等五个项目,其中“外汇储备”这一项目对应我们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包括官方储备资产和其他外币资产、外币资产预定短期流出净额、外币资产或有短期流出净额、备忘录等四个表格。 在发布频率上,两部分数据均按月发布,其中“官方储备资产”一般不晚于每月初第7日发布上月数据,“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一般于每月底发布上月数据。由于本次是首次发布,我们同时发布了两部分数据,便于大家对照,以后将会分别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进行发布。 在统计方法上,完全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一标准开展相关数据统计。 四、对比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这次公布的数据有哪些要点? 答: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这次公布的外汇储备与过去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口径完全一致。过去我们公布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已经是按照SDDS的相关方法与标准进行统计的。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为3.69万亿美元。 (2)新增公布了其他外币资产。截至2015年6月底,央行其他外币资产为2329亿美元。 (3)调增了黄金储备规模。截至2015年6月底,我国黄金储备规模为5332万盎司(折合1658吨)。 五、根据本次公布的黄金储备数据,我国黄金储备较2009年4月底以来的规模增加了604吨。我国为什么要增持黄金储备? 答:黄金储备一直是各国国际储备多元化构成的一个重要内容,大多数央行的国际储备中都有黄金,我国也是这样。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具有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与其他资产一起,有助于调节和优化国际储备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性。我们从长期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国际储备组合配置,保障国际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六、近年来,国际黄金价格波动性较大,我国此轮增持的黄金储备是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渠道增持的?未来是否会继续增持? 答:与其他商品和金融资产的价格一样,国际黄金价格也有涨有落。过去几年,黄金价格在持续攀升到历史高点后,逐步回落。我们基于对黄金的资产价值评估和价格变化分析,在不对市场造成冲击和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国内外多种渠道,逐步积累了这部分黄金储备。增持渠道主要包括国内杂金提纯、生产收贮、国内外市场交易等方式。 黄金具有特殊的风险收益特性,在特定时期是不错的投资品种。但黄金市场的容量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相比较小,如果外汇储备短时间大量购金,易对市场造成影响。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黄金生产国,也是黄金消费大国, “藏金于民”的情况一直在发生。未来需继续统筹考虑我国民间投资需求与国际储备资产配置需要,灵活操作。 七、按SDDS公布数据后,外汇局是否有进一步扩大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考虑? 答:近年来,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我们通过外汇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专家座谈会等各种形式,以及外汇局的“年报”、“国际收支报告”等方式不断对外发布外汇储备相关信息。外汇储备信息披露完成从GDDS到SDDS升级,也是我们按照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新举措。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规范,综合考虑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经营操作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提高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的相关工作。 八、此次外债口径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2003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外债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未包括人民币对外负债,在口径上较国际标准范围偏窄。近年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迅猛发展,人民币外债规模不断增加,为更全面反映我国外债总体规模,国家外汇管理局前期已经按照SDDS对我国外债进行分类和统计,并在公布国际投资头寸表(IIP)时公布了全口径外债总量数据。为全面采纳SDDS,从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按季对外公布我国全口径外债数据,以便于社会各界更全面了解我国详细的外债情况。将人民币外债纳入总体外债统计,仅是外债统计方法上的调整,不会增加实际的对外债务偿付金额。因此,外债数据口径的调整不会引起我国外债偿还责任的变化。 经过上述调整,我国对外公布的外债数据口径将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与最新国际标准的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外债的数据标准和国际可比性。 九、全口径外债余额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2768亿元人民币(等值16732亿美元),主要是由于外债统计口径调整引起的。其中,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人民币外债余额为49424亿元人民币(等值8047亿美元),占全口径外债余额的48.1%。若按调整前口径(外币外债)计算,我国外债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3%。 十、我国人民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中的占比接近一半,对此怎么看待? 答:目前,中国已是高度开放的经济大国,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自2009年7月人民币国际化启动以来,人民币跨境结算规模持续高速增长,结算额从2009年的36亿人民币扩大到2014年的近10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我国本外币跨境收付的比例逐年攀升,从2010年的1.7%提高至2014年的23.6%,2015年1-5月上升至27.7%,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收付货币。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统计,2015年5月,人民币稳居全球第5大支付货币,较2012年初排名提高14位;市场占有率达到2.18%,是2012年初的8.7倍;同时,人民币稳居第2大贸易融资货币。 从2015年3月末我国人民币外债的构成来看,主要是非居民存款和贸易融资类人民币外债,两者合计占比近60%。其中非居民存款主要是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存放于我国境内银行产生的外债,这部分存款虽然在统计上属于外债范畴,但与我国境内机构从境外直接借用的狭义外债有较大区别,说明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较强,有利于更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而贸易融资类人民币外债基于进出口贸易背景,主要是境内金融机构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的融资产品而产生的对外负债,这部分外债实质上是伴随我国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结算占比增加而自然产生的。 人民币国际使用的领域和范围逐步扩大,为全球金融市场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明显上升,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提升。这既是对中国经济发展信心的体现,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成效的肯定,实质上反映了人民币国际化的加快发展。今后,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逐步落实等,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以非居民持有人民币资产形式表现出来的人民币外债仍然会继续增长。 十一、人民币外债和外币外债有什么不同? 答:人民币外债与外币外债在计价货币与偿付货币上存在本质区别,在面临汇率剧烈波动及在对外偿付债务时对一国外汇储备造成的影响也存在差异,从而对本国经济运行和金融体系造成的影响也有较大区别。具体地说,外币外债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发生危机时可能加重债务人的偿债负担;而人民币外债不存在货币错配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特别是没有外汇偿付风险,并不直接消耗外汇储备。 从国际上看,由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货币国际化程度高并已成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其本币外债占比普遍较高,如美国和德国2014年末本币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和72%;对货币国际化程度低的其他经济体而言,其外债则以外币外债为主,本币外债占比一般较低。相比之下,我国本币外债占比(48.1%)低于欧美发达经济体,但高于主要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因此,对债务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国而言,相比于外币外债,本币外债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小,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较低,风险较小。(见表1) 十二、外债的总体风险如何?我国短期外债占比较高,是否存在结构性风险? 答: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发展融资2012》和《外债数据小手册2012》,2010年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外汇储备与短期外债的比例分比为69%、21%、10%和137%,而我国2014年的数据分别为35%、8.6%、1.9%和562%(见表2),说明用上述指标衡量的我国外债可持续水平较高,总体风险不大。 按照债务期限划分,2015年3月末我国短期外债占比超过70%,但这部分1年期以下的债务中,一半以上是与贸易有关的信贷。由于我国一直以来是对外贸易大国,因此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如: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融资性债务占比也较高。但在我国的短期外债中,这部分外债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偿付风险有限。另外,我国短期外债与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不大,短期外债风险可控。 表1 部分SDDS国家/地区2014年12月末外债总额头寸:外币与本币债务 金额单位:亿美元 国家 外币债务 本币债务 外债总额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阿根廷 1440 96% 64 4% 1504 保加利亚 477 97% 15 3% 492 哥伦比亚 956 94% 56 6% 1012 克罗地亚 528 93% 39 7% 567 格鲁吉亚 126 94% 9 6% 134 德国 15765 28% 40147 72% 55912 匈牙利 1396 77% 423 23% 1819 印度 3398 74% 1221 26% 4619 哈萨克斯坦 1372 97% 44 3% 1416 韩国 2973 70% 1282 30% 4254 摩尔多瓦 2778 66% 1439 34% 4217 菲律宾 752 97% 24 3% 777 罗马尼亚 1015 89% 130 11% 1145 俄罗斯 4911 82% 1061 18% 5973 南非 675 46% 776 54% 1451 泰国 997 71% 410 29% 1407 土耳其 3740 93% 284 7% 4024 乌克兰 1242 98% 21 2% 1263 美国 10493 7% 141879 93% 152372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季度外债数据库。 表2 2014年末中国主要外债风险指标 外债口径调整前(外币外债) 负债率(外债余额/GDP) 8.64% 债务率(外债余额/外汇收入) 35.19% 偿债率(外债偿还/外汇收入) 1.91% 外汇储备与短期外债的比例 562.4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07-21/jiangxi/2015/0721/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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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172亿元,支出9691亿元,顺差248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049亿元,支出7451亿元,顺差359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123亿元,支出2240亿元,逆差1117亿元。 2015年1-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56329亿元,支出48306亿元,顺差8024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91亿美元,支出1585亿美元,顺差4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07亿美元,支出1219亿美元,顺差58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4亿美元,支出366亿美元,逆差18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9189亿美元,支出7879亿美元,顺差1310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5.5 2015.1-5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81 8,024 12,172 56,329 -9,691 -48,30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598 12728 11049 50749 -7451 -38022 2.服务贸易差额 -1117 -4704 贷方 1123 5580 借方 -2240 -10284 2.1加工服务差额 94 498 贷方 96 502 借方 -1 -4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0 61 贷方 36 90 借方 -6 -29 2.3运输差额 -234 -1106 贷方 186 995 借方 -420 -2101 2.4旅行差额 -993 -4443 贷方 306 1314 借方 -1299 -5757 2.5建设差额 24 154 贷方 76 409 借方 -53 -25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3 -75 贷方 13 98 借方 -35 -173 2.7金融服务差额 1 -5 贷方 10 55 借方 -8 -60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8 -494 贷方 3 36 借方 -122 -5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287 贷方 109 563 借方 -75 -27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0 496 贷方 280 1480 借方 -191 -98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24 贷方 3 19 借方 -7 -4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8 -46 贷方 5 24 借方 -22 -71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5 2015.1-5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6 1,310 贷方 1,991 9,189 借方 -1,585 -7,879 1.货物贸易差额 588 2078 贷方 1807 8279 借方 -1219 -6201 2.服务贸易差额 -183 -767 贷方 184 910 借方 -366 -1677 2.1加工服务差额 15 81 贷方 16 82 借方 0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 10 贷方 6 15 借方 -1 -5 2.3运输差额 -38 -180 贷方 30 162 借方 -69 -343 2.4旅行差额 -162 -725 贷方 50 214 借方 -212 -939 2.5建设差额 4 25 贷方 13 67 借方 -9 -42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 -12 贷方 2 16 借方 -6 -28 2.7金融服务差额 0 -1 贷方 2 9 借方 -1 -10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 -81 贷方 1 6 借方 -20 -8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 47 贷方 18 92 借方 -12 -4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5 81 贷方 46 241 借方 -31 -161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4 贷方 0 3 借方 -1 -7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8 贷方 1 4 借方 -4 -12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5-07-08/jiangxi/2015/070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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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2768亿元人民币(等值16732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0356亿元人民币(等值4942亿美元),占29.5%;短期外债余额为72412亿元人民币(等值11790亿美元),占70.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50.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6906亿元人民币(等值1125亿美元),占7%;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180亿元人民币(等值355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50225亿元人民币(等值8177亿美元),占49%;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0914亿元人民币(等值5033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2543亿元人民币(等值2042亿美元),占12%。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775亿元人民币(等值5499亿美元),占3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9182亿元人民币(等值3123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6868亿元人民币(等值4374亿美元),占26%;债务证券余额为8796亿元人民币(等值1433亿美元),占8%;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592亿元人民币(等值96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2543亿元人民币(等值204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12亿元人民币(等值165亿美元),占1%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9424亿元人民币(等值8047亿美元),占48.1%;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3344亿元人民币(等值8685亿美元),占51.9%。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日元债务占4%,欧元债务占6%。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所述的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是以签约期限进行分类。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5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5年3月末 2015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6906 1125 短期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906 112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598 586 贷款 3308 53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180 355 短期 503 82 货币与存款 503 8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677 273 SDR分配 592 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83 3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02 14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50225 8177 短期 43751 7123 货币与存款 26365 429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17380 28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长期 6474 105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513 572 贷款 2955 48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其他部门 30914 5033 短期 23398 380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5 40 贷款 4246 69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8846 3068 其他债务负债 61 10 长期 7516 122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57 205 贷款 5886 9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36 55 其他债务负债 37 6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2543 204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651 173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8 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1874 305 外债总额头寸 102768 16732 注:1.本表按照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5-07-21/jiangxi/2015/0721/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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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6月,银行结汇10214亿元人民币(等值1670亿美元),售汇10085亿元人民币(等值164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29亿元人民币(等值2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007亿元人民币,售汇946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4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07亿元人民币,售汇6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5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67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1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41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3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124亿元人民币。 2015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53098亿元人民币(等值8665亿美元),累计售汇59571亿元人民币(等值97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6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5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08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84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01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27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2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45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559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979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4207亿元人民币。 2015年6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288亿元人民币(等值3154亿美元),对外付款17796亿元人民币(等值29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492亿元人民币(等值244亿美元)。 2015年1-6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879亿元人民币(等值1646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8163亿元人民币(等值16016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716亿元人民币(等值445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7-28/jiangxi/2015/0728/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