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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函〔2005〕1051号),北京市、广东省、辽宁省开展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最近,三个地区的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来文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出口企业的范围。为推进“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工作,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三个地区扩大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6月1日起(以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北京市、广东省、辽宁省进一步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范围。具体是: (一)北京市扩大到全市所有出口企业; (二)广东省扩大到广州市、中山市、梅州市所有出口企业; (三)辽宁省扩大到沈阳市所有出口企业。 二、广东省、辽宁省可根据扩大试点情况,于2006年底前进一步扩大试点出口企业范围。具体是:广东省扩大到珠海、佛山、江门、东莞、惠州和肇庆市所有出口企业;辽宁省扩大到全省所有出口企业。实施前,广东、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外汇局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三、调整广东省、辽宁省试点方案,除特殊情况外,外汇局可每半年向省国家税务局提供一次纸质《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清单》,留存备查。 辽宁省试点出口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清单》,无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按国税函〔2005〕1051号文件附件第五条规定处理。 四、试点地区国家税务局、外汇局应按照国税函〔2005〕10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扩大试点工作。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安全。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加强内部的电子数据传递、使用管理。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制定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复核、监控管理办法。 五、其它已推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地区应积极研究本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具体办法,条件成熟的可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试点工作。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各地不得擅自改变现行出口退税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管理办法。 2006-06-19/safe/2006/0619/6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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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外汇管理部门的对外服务工作,支持经济稳定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对外汇局系统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的有关工作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全国各级外汇局要按照“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处理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本部门职能工作的关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建立本部门防治非典型肺炎时期的工作机制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各项应急方案,在切实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同时,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外汇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奋战在抗击非典型肺炎第一线的优秀医务人员为榜样,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对外服务工作,支持外贸进出口和利用外资。同时,各级外汇局应主动加强与当地海关、外经贸、财税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提高协调办事的效率。 针对非典型肺炎疫情给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办理日常外汇业务带来的不便,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各级外汇局要努力改进工作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企业和个人往返外汇局的次数。 一是对于外贸企业,可按实际需要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是对于银行和企业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可尽量采用传真、邮递和电子网络等方式解决。 三是对于与防治非典型肺炎相关的物资和药品进口,各级外汇局在办理购付汇、核销、账户管理等相关业务手续时,要采取灵活措施、特事特办,优先予以办理,确保第一时间为有关企业及相关部门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有条件的外汇局可以设置“防治非典型肺炎绿色通道”。 四是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延长保险经营机构申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期限,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暂凭外汇局的批复办理保险外汇收支业务。 五是要加强对外汇局系统电子设备和应用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和科技人员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所有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以支持外汇局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要求,各级外汇局要努力改善对外服务营业场所的办公环境,每日做好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为前往外汇局办理业务的有关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2003-05-22/safe/2003/0522/4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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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赴北京外汇管理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听取北京外汇管理部干部职工、部分银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超陪同调研。 易纲先后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西客站支行实地了解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运行和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等情况,就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在北京的试点进展情况与银行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北京外汇管理部干部职工和银行企业代表对外汇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易纲强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是外汇管理系统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外汇管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关键环节,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从严务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以好的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易纲指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是外汇管理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政策方案由外汇局、银行、企业共同参与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提升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试点以来,北京外汇管理部结合首都外向型经济实际,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实践。外汇局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管理,做好服务,同时要通过日常监测,守住风险底线,确保试点工作的成功。 易纲强调,外汇局将认真研究调研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对照,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提升外汇管理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水平。(完) 2013-08-23/safe/2013/0823/4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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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外汇局共接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1件,内容主要涉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外汇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已圆满完成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办理。专门制定办法,保证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做好协调沟通,提高办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四是加强培训,严格督办。专门对两会建议提案承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加强工作督办,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通报会,梳理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2014年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外汇局要把做好2014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检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试金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切实做好2014年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完) 2014-02-27/safe/2014/0227/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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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4年7月31日) 2014-07-31/safe/2014/0731/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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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预算 2013-04-18/safe/2013/0418/4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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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3年末中国对外债简表 2012-04-19/safe/2012/0419/6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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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4月,银行结汇9267亿元人民币(等值1506亿美元),售汇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140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597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958亿元人民币,售汇846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8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09亿元人民币,售汇20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0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9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206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08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5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3232亿元人民币。 201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40878亿元人民币(等值6673亿美元),累计售汇30544亿元人民币(等值498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0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68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967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919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4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20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4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40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21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193亿元人民币。 2014年4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596亿元人民币(等值2696亿美元),对外付款16366亿元人民币(等值265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30亿元人民币(等值37亿美元)。 201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6213亿元人民币(等值1080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3203亿元人民币(等值1031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010亿元人民币(等值493亿美元)。 另需说明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5月1日启用《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涉外收付款明细数据口径相应做出调整,并追溯更新已发布历史数据。具体调整说明详见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按交易项目)表注释。(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4-05-20/safe/2014/0520/5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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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要求,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边整改、边总结,转职能、改作风,持续用力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多措并举坚决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以整改工作的深入进一步促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化。截至2014年4月,3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4项,6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5个,修订新建18项制度已完成13项,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抓住重点落实整改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始终坚持抓住外汇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银行企业联系紧密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五个转变”,从实际出发谋划外汇管理改革,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行得通、整改效果看得见。外汇管理部门已分7批取消6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强制结售汇制度,开展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夯实外汇市场基础建设,提高外汇市场自我出清能力。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广大市场主体的期盼,获得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评价,外汇管理工作更加“接地气”、“通民情”。 听取意见完善整改措施。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出实招办实事,求创新管长远,真正实现顺民意、惠民生、促发展。尤其是对于涉及外汇管理改革的长期整改任务,坚持与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广泛听取相关部委、服务监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改革成效检验作风建设成果。党组成员深入福建、浙江、江苏、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市基层一线,实地了解和查看外汇管理改革成效,听取改进基层作风、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意见。 坚持标准加快整改进度。为防止整改工作跑偏落空,国家外汇管理局牢牢抓住人民群众这个根本标准,通过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培训和局领导为党员干部专题解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对照自己的各项承诺,自觉检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的不足,增强深化整改的内在动力,带头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切实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工作、尽心尽力履职。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中央深化整改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领导班子“两方案一计划”整改落实情况,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销号式管理,统筹落实进度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健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严格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明确的规范,制定出台《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调研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加强外汇管理部门作风建设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等一批行得通、能落地、真管用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和监督机制,着力加强整章建制和制度约束,切实做到改进作风既治标又治本,用制度建设成果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 2014-05-15/safe/2014/0515/4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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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2年10月底以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连续涨停。请问,这是否意味着近期我国热钱流入的压力增加? 答:近期,在主要发达经济体相继实施大规模货币刺激政策、主权债务危机出现积极进展、国内外贸出口增速加快、经济显现触底回升迹象等因素作用下,市场担忧我国资本外流、人民币贬值的紧张情绪有所缓解。但是,10月份的统计数据尚不支持当前我国跨境资本流入压力显著增加的判断。 从结售汇情况看,2012年10月份,银行代客结汇环比下降9.1%,售汇环比下降10.6%,售汇降幅大于结汇降幅导致净结汇增加,结售汇顺差78亿美元,环比小幅增加15亿美元,但10月份远期结售汇仍为逆差。从跨境收支情况看,10月份,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环比下降4.9%,支出环比下降6.3%,收付逆差53亿美元,连续两个月小幅流出,其中内地对香港继续保持资金净流出。从人民币汇率走势看,境内外即期人民币汇率差价进一步收窄,半年以上远期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延续升水(即未来人民币汇率贬值)。 综上,当前国内外汇供求仍保持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预期基本稳定。尽管外汇形势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但由于国际国内因素的共同作用,近期市场情绪由前期对中国经济和货币前景的过于悲观转向乐观,导致人民币汇率走势偏强。对于这种市场情绪变化对未来外汇供求关系的影响,我们将继续密切观察。 问:在许多新兴市场都面临美国第三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E3)引发热钱回流压力的情况下,为什么中国尚未受到这方面的显著影响? 答:作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主要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其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增加新兴市场管理资本流入的难度。对此,我们一直呼吁这些经济体采取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维护国际金融稳定。 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宽流动性、低利率政策,会刺激资本流入我国,但受以下因素制约,其作用尚不明显:一是今年8月份,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将表外同业代付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后,企业减少了进口延付并加速偿还前期的境外银行代付款。二是今年下半年,境内银行大幅下调外币存贷款利率,境内外美元利差收窄,一些企业以境内融资替代跨境融资。三是远期人民币汇率延续贬值,抑制了境内企业海外融资的热情。四是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需进一步稳固。五是QE3刺激资本流入的作用已被市场提前消化,10月份全球投资风险偏好又有所下降,新兴市场股票和货币总体均出现了一定回落。 问:如何看待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前景?外汇局对此将如何应对? 答:总体看,我国国际收支有望继续保持基本平衡,跨境资本有进有出、双向流动。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和我国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我国吸引长期、稳定的资本流入。另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主权债务风险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使市场情绪可能时好时坏并触发国际资本流动的短期波动。同时,在“走出去”等推动资本有序流出的政策引导下,未来国内资本主动输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 面对上述机遇和挑战,外汇局将加强对跨境资本异常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和管理,继续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建立健全资本双向流动的国际收支自我调节机制。 2012-11-21/safe/2012/1121/4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