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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中心支局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全力支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加强与地方商务部门联系沟通,互通辖区涉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支持与指导,切实做好预期引导。二是督促银行切实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确保外汇业务高效便捷办理,满足复工复产外汇金融需求。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变化情况,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密切关注企业动态,及时获知企业诉求,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与企业对接,切实发挥外汇金融服务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撑作用。 2020-03-06/chongqing/2020/0306/1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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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涪陵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与来访的农业银行涪陵分行国际业务部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农业银行涪陵分行汇报新成立的国际业务部工作开展情况。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对银行提出的涪陵综合保税区、跨境金融区块链等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并在会上督促银行继续认真落实外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外汇政策,要求银行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完善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切实满足涉外主体业务需求。 2020-03-11/chongqing/2020/0311/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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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江津中心支局参加江津综保区政银企座谈会,30余家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参会。参会人员就疫情期间企业受到的影响、复工复产困难、融资问题、对各类扶持政策的疑惑等进行了交流,中心支局重点对贸易融资、进口付汇便利化等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在会后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2020-03-05/chongqing/2020/0304/1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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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至5日,南川支局分别赴辖内工业园区南平、龙岩两大组团,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座谈会后,支局深入园区6家涉外企业,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跨境资金结算、2020年进出口计划以及受疫情影响程度等情况,现场解答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宣讲外汇管理相关便利政策。 2020-03-05/chongqing/2020/0305/1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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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江津中心支局赴辖区1家涉外企业实地调研。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复工复产及经营情况,反映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就预收货款等政策进行了咨询。中心支局详细向企业介绍了当前外汇结算便利化措施,并现场回应了企业问题。 调研现场(一) 调研现场(二) 2020-03-04/chongqing/2020/0304/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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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合川中心支局走访合川区商务委及招商局。双方就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外贸企业举措及合川区涉外经济发展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合川涉外经济发展。 2020-03-10/chongqing/2020/0310/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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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促进和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外汇管理,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现就做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是指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投资设立,经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或有关组织批准或登记,人员、业务、财务受该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在境外实质性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分支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或注销境外分支机构,应按照《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境外分支机构投资总额、境内方出资比例、境内方出资总额、出资币种等。 三、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凭备案回执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材料,在所在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律师事务所完成外汇登记后可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或境外资本变动收入汇回及结汇;律师事务所境外投资经营收益汇回,可保留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直接结汇。 四、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活动的事后监管。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中未予明确的管理事项,按同期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各分支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司法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回执 附件2: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附件3: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回执 2020-03-19/chongqing/2020/0319/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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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黔江中心支局因时制宜,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时机,通过“线上+线下”双联动,推进外汇宣传实效。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银行网点线下优势营造宣传氛围。联合地方媒体扩大宣传影响面,在武陵都市报刊登非法网络炒汇宣传文章,提升社会公众风险意识。依托银行网点设施资源,通过LED显示屏、大厅多媒体等方式持续播放“合规用汇、防范风险”等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借助厅堂微沙龙,普及外汇便利化措施、个人外汇管理、非法网络炒汇等政策及知识。 积极融合新兴媒体线上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微信、美篇、抖音、短信推送平台等新媒体,发送《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外管政策介绍》美篇推文、个人外汇知识抖音视频、外汇风险提示短信、公众关注外汇问题微信长图、非法网络炒汇及外汇典型案例通报等宣传资料,大力转发重庆外汇服务网点电子地图等“3.15”系列宣传知识,进一步丰富线上宣传渠道,提升外汇宣传的互动性与时效性,扩大外汇政策及知识社会知晓度。 2020-03-18/chongqing/2020/0317/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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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03-13/chongqing/2020/0316/1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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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质量,及时、准确了解企业贸易信贷情况,3月17日,长寿中心支局组织开展贸易信贷调查“云培训”,辖区2020年月度调查企业填报人员共计15人通过线上参加。“云培训”详细讲解了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简介、系统设置、表式介绍等方面,及时解答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此次贸易信贷调查视频培训会,通过建立课程微信群、搭建全时云会议平台,为企业提供了课件共享、在线课程培训与交流等服务,为辖区全年贸易信贷调查填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培训现场一 培训现场二 2020-03-17/chongqing/2020/0317/1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