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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心支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甘肃省金融支持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将服务关口主动前移,精准掌握企业诉求,积极倾斜信贷资源,便利外汇业务办理,助力辖区涉外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深入调研,精准掌握企业诉求。为及时了解疫情对辖内跨境收支产生的影响、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诉求,为复工复产做好准备,张掖市中心支局对13家有进出口业务的涉外企业进行专项调查。迅速了解当前企业存在的货运不便、销路受阻、引种困难、订单流失、资金紧张等困难和问题,掌握企业对外汇金融服务的真实诉求,提出助力辖内涉外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议,为上级决策与精准服务提供参考。 二是加强指导,大力倾斜信贷资源。2月13日,由局长冯刚带队,会同农发行、农商银行深入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雪润生化实地调研,48小时内协调解决发放了专项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各家银行纷纷开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窗口”“线上渠道”,提供资金支持保障、专户资金划转、募捐账户资金实时查询等服务,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目前辖内已有18家涉外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积极协调,便利企业及时结汇。受疫情影响,各家银行网点采取轮班、缩短营业时间等方式上班,同时推行线上、云服务等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2月17日,主营出口新鲜水果的某公司财务人员反映,近期为了给复工做准备,需要将收汇的货款结汇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但由于未能及时掌握银行营业网点轮班时间,经过各路口层层检查放行后,才发现网点没有营业,影响了当天资金结汇。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中心支局第一时间与办理该客户业务的银行取得联系,要求银行严格执行疫情期间便利化政策,立即予以办理结汇,相关纸质资料事后提交。 四是引导舆情,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引导在疫情期间无法履约的涉外企业在线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通过银行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银行微信公众号、网上平台等滚动宣传防治疫情知识,倡导线上办理外汇业务。通过“微信服务群”推送防疫期间金融服务之“十问十答”、兰州海关防疫物资进口问答集、防疫不忘防诈骗、疫情影响下国际结算与对外履约的应对策略等知识,以实际行动引导舆情,与企业共渡难关。 2020-03-06/gansu/2020/0306/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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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中心支局通过“了解需求、重点帮扶、简化流程”三项措施,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支持,提供多项优质外汇服务,为辖内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面外汇金融服务。 一、了解需求,普查复工企业诉求掌握一手实情 为掌握疫情对辖内外贸企业产生的影响,以及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诉求,武威市中心支局向占全辖出口总额85%的3家主要涉外企业发放了“辖区外贸企业复工情况调查”电子问卷,详细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利润影响程度,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存在困难及诉求,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研究,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通过对问卷的梳理,武威市中心支局对企业生产经营及外贸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规划外汇管理与服务方向,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安排,统筹调整便利化政策投递进度,提振企业信心。 二、重点帮扶,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内外在影响 武威市中心支局建立了重点企业名单,快速对接辖内重点龙头外贸企业,定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原料来源方面,帮助企业在物流受阻的情况下,联系辖内可替代原料生产企业,谋求合作,解决原料短缺的问题。信贷资金方面,协调银行与企业开展对接,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方案,确保企业存量授信融资稳定,全力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经营环境方面,针对企业复工延迟导致未按期履行交货合同等纠纷,帮助企业协调供应链上下游关系,为企业间合作营造融洽的环境,尽可能减少企业因交货延期或完不成订单而受到的损失。 三、简化流程,满足企业特殊时期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 武威市中心支局聚焦服务创新,在“减环节、不减服务”上下功夫,根据疫情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政府部门限制人员流动的防疫要求,及时发出《特殊时期外汇业务办理服务指南》,简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等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并且积极鼓励辖内企业通过“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减少“脚底成本”,真正实现“零跑动、全自助”。同时,建立24小时多部门应急联络工作机制,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工具建立涵盖外汇局业务指定联络人、各涉汇银行国际业务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工作群,及时下达上级文件,主动对接银行了解市场动态,缩短业务咨询答复时间,保障业务快速办结。 2020-03-05/gansu/2020/0305/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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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67亿美元,较年初下降12亿美元,降幅为0.04%。 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国际金融市场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主要国家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是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 未来,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可能加大。虽然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冲击,但综合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影响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将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储备规模有望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020-03-07/safe/2020/0307/15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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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平凉市不少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延迟,已复工企业面临不能如期发货、物流不畅、资金压力大的窘境,实际开工率不足50%。针对这种情况,平凉市中心支局严格贯彻甘肃省分局安排部署,督促打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积极引导辖内金融业“第一时间”为疫情防控和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用足用活各项金融政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确保疫情防控和对外经济发展两不误。 目前,平凉市已有工商银行静宁支行、静宁县农村商业银行、甘肃银行静宁支行三家金融机构为6家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220万元人民币,最低利率为4.785%。 平凉市中心支局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指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为外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贴身服务,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对外经济恢复正常平稳发展。 2020-03-04/gansu/2020/0304/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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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中心支局支持金川集团公司通过韩国三星公司采购海外防护服及护目镜300件,货物已于2020年2月13日抵达兰州机场,货物金额总计346.6万韩元,并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人员做好该批防护物资对外付汇资金的汇划及国际收支申报工作。该支局还加强疫情期间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申报工作的非现场核查力度,截至2020年2月26日,非现场核查涉外收入722笔,境外汇款182笔,对外付款82笔,杜绝申报信息不规范、申报时间有逾期等问题,确保辖区国际收支申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加强货物贸易和资本项下的外汇收支非现场监测,及时发现非正常跨境资金流动情况,严密防范不法分子借疫情实施套汇、逃汇、诈骗等外汇违法行为风险。疫情期间,通过跨境系统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核查货物贸易业务101笔,涉及收支总额20899.17万美元。 2020-03-03/gansu/2020/0303/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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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国家对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定西市外贸企业已逐步实现了复工复产,为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定西市中心支局会同市商务等管理服务部门引导企业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一是精准排查复工人员。对外贸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特别对15家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企业员工信息登记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向外贸企业及时推送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对厂区、车间和办公楼等场所定期消毒,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实现全员监控、全面防控。三是积极配备防控物资。督促企业落实好防控责任,支持企业多渠道购进和配备消毒液、防护服和防护口罩、眼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全力做好企业员工个人防护措施,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2020-03-02/gansu/2020/0302/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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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梅州市企业面临一系列复工复产难题。为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双管齐下、汇银同心,认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助力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速复工复产和增产扩能,得到了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启动“特事特办,暖企稳企”的外汇服务应急绿色通道 继续做好“暖企稳企”工作,启动了“特事特办,暖企稳企”的外汇服务应急绿色通道,确保疫情期间业务审批“不见面”“零接触”,外汇服务“不断档”。一是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企业外汇需求,建立支持疫情防控特事特办业务台账,完善特事特办工作机制,确保名单内企业外汇需求第一时间得到满足、业务问题快速得到解决。二是积极向重点企业宣传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和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好各项外汇政策便利。三是积极向广大市场主体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等线上渠道,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四是按下便利跨境融资“快进键”,推出从简、从便、从快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备案等多项外汇服务便利化举措,有效缓解梅州地区企业资金压力。疫情期间,尚未复工的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部分复工的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存在支付员工工资、购买原材料等支出需求,需要向境外筹措资金以缓解现金流压力较大的问题。得知上述情况后,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指导企业在线提交资料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合计融入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 ——指导银行机构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外汇局梅州市中心支局联合各银行认真梳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保障类企业、需重点服务的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跨境电商等重点企业名单25家,指导银行进一步简化手续,支持开发抗疫专项金融产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正常外汇需求。如工商银行梅州分行为一家外贸企业办理“抗疫贷”融资业务,金额为600多万元人民币;建设银行梅州市分行为满足某企业资金周转需求,发放了300万元人民币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贷款,助力企业以较优惠的融资成本筹措复工复产所急需的资金;中国银行梅州分行主动优化授信条件,为某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发放中长期信用贷款200万元人民币;农业银行梅州分行通过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开通“特殊绿色通道”,并采取优先安排资金清算、减免汇款手续费等措施,支持疫情防控物资跨境付款和捐赠款项汇入。 2020-03-09/guangdong/2020/0306/1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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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1 2020-03-09/sichuan/2020/0309/1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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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2月28日) 2020-02-28/sichuan/2020/0228/1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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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江苏省财政厅、工信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证监局和外汇局江苏省分局等八部门,结合江苏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二十一条举措。 一、加强流动性支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投放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运用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有效保障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对法人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的再贴现需求,给予优先审批。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总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框架内,指导督促相关商业银行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并加强跟踪监测和管理。对省、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给予有关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对防疫相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企业,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全力满足其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并给予优惠利率。 (三)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工作。对列入国家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等企业,经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四)开设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为期6个月的融资绿色通道,鼓励银行面向我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含承诺无还本续贷)。各地转贷服务公司(基金)提供转贷服务,各银行机构要全力支持上述转贷业务。对绿色通道内发放的普惠型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省级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五)加强对受困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于纳入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进一步降低。 (六)有针对性地做好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应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加强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金融支持,防止已脱贫人员受疫情影响再次返贫。已经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二、切实改进金融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七)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质效。各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强化互联网、手机APP等电子渠道服务,引导客户减少非必要的现场业务办理。各银行要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全力配合应急物资采购资金支付、企业捐款、财政资金划拨等工作。支持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意外险、健康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保险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对疫情相关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要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确保高效理赔。 (八)发挥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补充作用。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的金融服务力度,进一步简化续贷程序,降低融资利率。鼓励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开展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鼓励有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客户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加资金投放、缓收或减收租金。 (九)改进完善各项金融服务。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医院、商超、加油站的现金服务。保持支付清算通畅运行,组织各系统参与者协调行内资源、做好应急安排,确保支付系统和行内系统安全稳定。优化征信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商业银行网银等渠道查询信用报告。开辟财政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 三、加强政策协同,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加大债券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组织辖内主承机构迅速摸排相关企业发行需求,动员有现实需求的企业通过交易商协会绿色通道发行债券,保障企业生产运行所需资金;要摸排辖内地方法人机构金融债需求,动员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人民银行金融债申请发行绿色通道申请办理。债务融资金融工具主承机构在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开展债券主承销业务时,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整理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融资需求,主动发行金融债,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金融支持。 (十一)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部门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视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审慎作出妥善安排。 (十二)对部分特殊股票质押协议进行展期。证券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对于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 (十三)鼓励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加强对防控疫情领域的服务。鼓励证券公司对抗击疫情的生产型企业和医疗服务机构开辟优先服务渠道,通过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提供快捷融资服务。支持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为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提供优惠金融服务。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为防疫物资保障和科学研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简化流程和手续,提高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十四)对经常项目购汇需求特事特办。简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购付汇流程与材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允许境内外支援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直接进入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 (十五)支持企业跨境外币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十六)为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收入在境内使用等业务,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十七)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五、加强金融部门党的领导,团结协作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八)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省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十九)进一步加强配合协调。各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卫健、财政、工信、新闻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工作对接。全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督促各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定价行为的监测与指导,为防控疫情创造良好的市场定价秩序。 (二十)进一步加强分析监测。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防控疫情工作的指导,做好对辖内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金融风险和相关新闻舆情等情况的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及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情况的督促指导和定期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合力,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2020-02-11/jiangsu/2020/0211/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