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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顺差408亿美元,环比回落39%;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488亿美元,回落10%。上述指标呈现顺差主要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年底前我国货物出口和顺差规模通常较高,春节前企业资金需求增加,贸易项下收结汇也会比较集中。1月,货物贸易项下结售汇和涉外收支顺差均超过400亿美元,为主要顺差项目。 市场主体预期稳定,结售汇行为保持理性。1月,衡量企业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环比下降6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上升2个百分点。 跨境双向投资活跃。资本项下涉外收支双向交易均保持较高规模,总体均衡。直接投资涉外收支延续净流入。证券投资总体呈现净流出,其中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416亿美元,港股通项下境内主体净买入香港股票折合401亿美元。 总的来看,在国内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基本面支撑下,当前我国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更趋活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过程中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基础没有改变,外汇市场有望保持平稳运行。 2021-02-20/shenzhen/2021/0220/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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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广州分局所询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境留学购汇有关问题的复函(汇管复〔2000〕65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汇综发〔2004〕106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查处违反进出口核销管理行为法规适用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135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具体操作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13〕94号)。 二、对以下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中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7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海世博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49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境外投资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3〕6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2021-02-23/shenzhen/2021/0223/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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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3542.94亿元,同比增长16.6%。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8430.90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上月末低5.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年初增加1440.33亿元,同比少增3525.9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482.5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1730.80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3.1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531.00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90.00亿美元,同比增长26.8%,当月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35.60亿美元,同比多增41.66亿美元。 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9694.93亿元,同比增长14.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6302.24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4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年初增加1672.05亿元,同比多增323.0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85.3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57.2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28.1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992.1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98.6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71.91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04.2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5.15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4.30亿美元,同比增长6.9%,当月外币贷款比年初增加4.51亿美元,同比多增10.27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3-02/shenzhen/2021/030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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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雷添良、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陈守信签署《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谅解备忘录》。各方同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备忘录内容涉及监管信息交流、执法合作、投资者保护、联络协商机制等方面。 备忘录的签署对落实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加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监管合作、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完) 2021-02-09/shenzhen/2021/020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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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完) 2021-02-26/shenzhen/2021/0226/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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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02-23/shenzhen/2021/022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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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上午,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发布会暨深港金融合作内部研讨会,发布《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围绕问卷调查揭示的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就精准施策、将深港金融合作落到实处,展开研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会长邢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副会长曲延玲主持,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领导李升高、方国志、黄富出席会议,招商银行、平安银行、腾讯等20家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以下简称“深圳金融学会”)隆重发布《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腾讯等多家机构倾力打造,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国信证券、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深圳分行、招商证券、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共同参与。调查报告首次以大样本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了当前跨境金融服务存在的难点和堵点,精准揭示了六类市场主体(深粤居民、深粤高净值人群、港澳居民、港澳高净值人群、在深企业和在深金融机构)对于大湾区特别是深港澳跨境金融创新共同的期待和差异化的需求。 会上,平安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腾讯等7家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实践,围绕调查报告揭示的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跨境金融创新实践探索作了专题分享,为下一步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建言献策,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华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招商证券、国信证券、财付通、平安付等其他13家机构围绕这一主题进一步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调查报告立足于现实需求,开展广泛调研,调查结果内涵丰富。一是问计于市场主体,广覆盖、深调查。深圳金融学会组成课题组,一共向14005名深粤居民、2744名深粤高净值人群、2277名港澳居民、1802名港澳高净值人群以及深圳地区579家代表性企业和113家金融机构开展了问卷调查,样本类型丰富、覆盖面广。二是用数据说话,破难题、指方向。调查报告以数据为支撑,以事实为依据,逾2万份问卷的调查结果指明了六类市场主体普遍期待的跨境金融创新领域,如跨境移动支付的进一步便利化,跨境投资标的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以及相应互联互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精准反映出六类市场主体差异化的需求,为金融机构进一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提供定制化、专业化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为政策制定者针对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旺盛的特定领域和特定对象,精准设计开放创新方案提供了依据。三是集思广益、共同努力,持续推进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调查报告公开发布,分享深圳金融学会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有助于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共同建设一个日益同城化的深港和大湾区金融体系,为大湾区建设贡献更加强大的金融力量。 最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局长、深圳金融学会会长邢毓静总结发言指出,深圳金融学会组织开展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目的是将国家战略落到实处。“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把深港金融合作落到实处,畅通大湾区“金融血脉”,对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国家战略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展广泛的问卷调查,“问需于市场”、“问计于市场”是精准施策、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的重要基础。 邢毓静强调,深调研是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基础。2018年以来,围绕如何推动跨境金融创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和深圳金融学会持续开展深调研。2018年启动、2019年发布和出版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研究》课题成果,为2020年5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供了很好的调研基础,所提35条政策建议中有22条具体建议在《意见》中有所体现。 邢毓静进一步指出,由于前期有准备、调研深入扎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落实《意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推进跨境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各项金融政策落地早、见效快。《意见》中需要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落实的具体措施中,21条措施早在2020年10月已落地,2021年以来进一步落地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备受关注的“跨境理财通”也将在近期落地。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的4项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如在全国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外部可控试点,截至7月末,深圳地区累计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多项跨境金融创新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如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银行外债专项结汇试点等跨境创新政策目前为全国独有;深圳、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深圳5家企业参与试点。三是多项跨境试点业务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如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等试点开展“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截至7月末,深圳地区累计业务量1305亿元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全国第一。 最后,邢毓静表示,深圳毗邻香港,联通在岸金融和离岸金融、开展跨境金融创新方面有着独特的地利优势。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深圳金融学会将持续开展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与深港、大湾区金融机构持续保持沟通,共同努力,由近及远、分类推进,深化前海、河套、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等“市场有需求、机构有准备、监管有共识”领域的深港金融合作,努力将“国家战略、市场所需、机构所能”转化为现实,转化为好用、管用、实用的深港金融合作实践。 2021-08-31/shenzhen/2021/083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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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30亿元,支出16358亿元,顺差247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32亿元,支出14127亿元,顺差29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98亿元,支出2231亿元,逆差43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08亿美元,支出2527亿美元,顺差3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31亿美元,支出2182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8亿美元,支出345亿美元,逆差6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72 382 18830 2908 -16358 -2527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4 449 17032 2631 -14127 -2182 2.服务贸易差额 -433 -67 贷方 1798 278 借方 -2231 -345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7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715 110 借方 -719 -111 2.4旅行差额 -539 -83 贷方 62 10 借方 -600 -93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74 11 借方 -61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3 3 借方 -63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5 2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8 贷方 53 8 借方 -233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7 12 贷方 271 42 借方 -194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76 27 贷方 453 70 借方 -27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7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8-30/shenzhen/2021/090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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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1年7月) 2021-09-03/shenzhen/2021/0903/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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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市分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学细悟,入脑入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圳市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分局局长邢毓静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做的工作,学深悟透做实。 以此为契机,深圳市分局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外汇综合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外汇综合服务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国际收支处党支部讲授“七一”专题党课,资本项目管理处、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认真学习“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汇率风险中性宣讲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在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外汇投资便利化、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先试。外汇检查处党支部将讲话精神与打击非法活动、精准开展金融宣教工作相结合,用心办好每一宗案件,维护人民利益。 深圳市分局党员干部正凝心聚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践行着“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价值追求。为更好解决群众外汇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圳市分局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开展“跨境服务进百企”活动,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引入外债难、融资渠道有限等问题;组织银行优化留学、薪酬购结汇手续,支持企业“走出去”,便利员工薪酬“回来用”;推动全国首家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在深圳招商银行落地,便利群众办理外汇业务;全国率先落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和汇兑成本;开展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等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1-08-27/shenzhen/2021/0827/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