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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开展情况,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工作,切实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3月9日,永川中心支局与大足区商务委就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开展交流。 交流达成以下共识:一是立足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充分发挥政策优势,为大足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保驾护航。二是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系统优化,切实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业务需求,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模式、政策诉求等情况,指导企业用好用实政策支持措施,进一步服务好小微企业和个人的外贸需求。 下一步,永川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政、银、企、局”共商平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贸易新业态发展。 2021-03-09/chongqing/2021/0310/1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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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搭建“汇民课堂”平台,以党建、业务、制度、内控、检查等知识为重点,通过主办岗位导学、银行经办讲学等方式,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党建知识、尊崇制度规定、落实文件要求,推动各项业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该平台创办以来,中卫市中心支局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次学习活动,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和外汇银行人员业务能力,切实促进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2021-03-11/ningxia/2021/0311/1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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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收支结算规定的“同一家银行”该如何把握? 答:一是银行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应注重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对于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特殊业务,银行应对不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原因和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在交易附言中进行标注以及事后向外汇局报告。二是同一离岸转手买卖本身包括买入和卖出两笔交易。原则上要求在同一银行审核,是为了便于两笔交易信息的核实和跟踪,有利于银行从业务全流程角度进行审核。《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中同一家银行原则上在同一总行范围下,能够共享买入和卖出收支信息,如总行的信用证中心和企业开户行视同同一家银行。 2021-03-10/ningxia/2021/0310/1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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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襄阳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当前开放层次最高、运作最便捷、功能最齐全、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襄阳综保区的批复建设是襄阳对外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于襄阳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打造中部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让全市相关部门更好掌握和理解综保区各类政策和业务知识,3月3日,由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参与主办的襄阳综合保税区业务知识培训会在南湖宾馆举行。市直及高新区(自贸片区)相关部门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对综合保税区外汇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进行了解读,全面介绍了综合保税区外汇考核指标、外汇业务便利化措施以及金融创新举措等。通过此次培训,与会相关部门均表示对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特别是综合保税区的外汇业务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为综保区实现“当年批复、当年验收、当年封关运营”的工作目标,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确保综合保税区能顺利通过验收及做好运营后的绩效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1-03-11/hubei/2021/0311/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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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大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需要先督促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 答:一是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原则上应要求企业先办理名录登记,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目前企业申请名录登记可通过线上和现场两种渠道办理。二是外汇局每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及时提醒此区间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免影响客户后续业务的办理。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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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能否办理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提取?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六条规定,个人出境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地区),确有需要提取超过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外币现钞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2021-03-15/tianjin/2021/0315/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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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余杭支局积极开展汇率避险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企业覆盖面。今年2月以来,余杭支局加强与政府部门、银行、媒体等沟通协调,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场,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一对一、面对面向重点企业宣传400余家,自制宣传二维码海报媒体点击量达2000多人次,积极宣传推广《银行汇率避险产品手册》,指导银行机构把握宣传重点,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021-02-12/zhejiang/2021/0212/1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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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外汇政策法规和外汇业务知识的了解,提高公众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辖内赤水、播州、仁怀、道真等多家县域外汇联络办组织开展了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多在人流量较大的中心城区开展,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内容有个人外汇业务管理、防范外汇风险、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内容,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外汇宣传资料650余份,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有力地向社会各界普及了外汇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依法合规用汇和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 2021-03-16/guizhou/2021/0316/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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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八十六条规定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不可重复使用。 2021-03-16/tianjin/2021/0316/1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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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如何确定客户是否为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 答:外汇局每月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以及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具体查询和下载路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企业信息查询”业信息非名录企业名单查询模块”。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