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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宁明县互市贸易结算情况,2021年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到宁明县开展互市贸易结算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走访了宁明县人民政府、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了解各部门对互市贸易结算的业务开展、业务监管等情况,为促进互市贸易结算健康发展提供相关建议。 2021-02-24/guangxi/2021/0224/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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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与柳州市鱼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广西美丽南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返程投资外汇管理业务进行了对接交流。柳州市中心支局详细了解了企业当前项目进展情况,并指导企业合理运用境外资金支持自身经营发展。 2021-03-04/guangxi/2021/0304/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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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银行结汇16597亿元人民币,售汇122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35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2537亿美元,售汇187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666亿美元。 2020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4100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022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78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2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1890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587亿美元。 2020 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3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081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536亿元人民币。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 计涉外收入3033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554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4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51亿美元,对外付款471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40亿美元。2020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412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1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 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 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 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 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 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 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 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 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 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1-01-28/xinjiang/2021/0128/1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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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赴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调研跨境金融工作,与试验区管委会、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银行、企业代表座谈,了解试验区跨境金融创新工作及下一步政策需求。 座谈会上,华侨试验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情况、跨境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和政策需求,有关银行、企业代表反映了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跨境金融政策需求。苏赟副局长对华侨试验区近年来在跨境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有益尝试予以肯定,表示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认真研究试验区管委会和有关银行、企业提出的具体政策及业务需求,积极支持华侨试验区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2021-03-15/guangdong/2021/0315/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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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申请名录登记时,如何填写《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中有关企业类别的栏目? 答:一是对于“是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企业”和“是否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栏目,企业按申请名录登记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中,“是否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企业”栏目,以企业是否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为准;“是否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栏目,以企业是否向商务部门备案为准。企业是否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和对外贸易经营权,不是名录登记的必要条件。二是对于贸易新业态类别,企业可根据实际主营业务情况填写,其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市场采购贸易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贸易企业是指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进行报关或收汇的企业。跨境电商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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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为非名录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20万美元以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外汇局如何进行管理? 答:一是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除上述规定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办理名录登记,且银行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引》)第十一条等规定为其办理相应的贸易外汇收支。二是外汇局可每日监测辖内银行为非名录企业办理业务情况,发现异常或涉嫌违规的,如未按规定为非名录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将依法进行核实和处理。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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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是否仍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至外汇局进行现场核验? 答:否。目前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可全流程网上办理,对于企业线上提交申请且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无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至外汇局进行现场核验,企业应对线上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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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如何向外汇局进行名录信息变更报告? 答:企业可通过现场、邮寄、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名录登记变更事项,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体信息、变更事项以及变更前后的内容,报告需加盖企业印章,外汇局留存相关材料5年备查。 信息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政策问答栏目 2021-03-16/dalian/2021/0316/1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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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宣传外汇政策法规,涪陵中心支局值此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组织辖内银行开展金融外汇知识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主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一是集中现场解答、举行互动问答、深入群众宣传,对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外汇问题进行详细讲解,积极向广大社区居民发放个人外汇业务知识宣传品,宣传强调网络炒汇的危害,并积极引导民众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二是线下利用外汇业务室等窗口张贴宣传,指导银行通过LED屏滚动显示、业务窗口宣传、指定专人讲解宣传、厅堂微沙龙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普及外汇知识,为防范外汇风险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平台。 2021-03-15/chongqing/2021/0312/1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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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长寿中心支局召开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调研座谈会,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吕军副局长、外汇管理科工作人员,9家银行分管行领导和信贷人员参会。 会上,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下一步工作方向。各参会银行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产品、流程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试点推进建议。吕军副局长要求,加强与地方职能部门、银行和企业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融资状况与需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试点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等问题,推动便利化试点落地见效,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21-03-12/chongqing/2021/0312/1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