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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2年11月国务院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决定及2003年3月国务院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先后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等方面内容。在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其后续监管和衔接措施。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外汇局在清理行政审批过程中,注意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外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对于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只设审批,没有管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也坚决予以取消。 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是外汇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外汇局积极转变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具体来说,一是通过取消进口付汇备案审核、出口单位交存核销单存根审核、支付边境贸易定金或从属费审批等项目,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促进国家对外经贸活动;二是通过取消中资企业中长期外债、融资租赁、项目融资金融条件的审批、对外发债市场时机选择和融资条件等审批项目,有利于减少行政干预,转变管理方式,通过市场手段对资金跨境流动实施有效监管;三是通过取消证券公司在境内外资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和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等审批项目,改进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四是通过取消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等审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的战略部署。 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后,为防止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外汇局明确了后续监管措施。其原则是:通过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相关外汇收支活动。具体来说,一是通过金融机构对外汇收支实施间接管理。由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境内机构进口付汇、外汇资本金结汇、外汇贷款借用偿还、外汇账户管理以及个人收支等外汇业务进行审核,外汇局通过监管金融机构,实现对有关外汇收支行为的有效管理。二是实施以登记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监督。外汇局通过登记管理,加强对境内机构从事借用外债、融资租赁、对外发债、项目融资等融资活动的监管。 此外,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汇局也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提高审批效率,促使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取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后办理有关业务的具体事宜,已经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管理法规中进行了明确,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查阅。 今后,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原则,积极推进外汇领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002年11月1日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2 证券公司在境内外资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审批 3 境内中资机构中长期外债融资条件的审批 4 境内中资机构融资租赁金融条件的审批 5 对外发债市场时机的选择和融资条件的审批 6 境内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大额融资的审批 7 项目融资金融条件的审批 8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9 境外投资利润汇回保证金的审批 10 边境易货贸易项下支付定金或贸易从属费的审批 11 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经常项目外汇,一次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的审批 12 免税商品进口用汇及免税商店购进的免税商品因货损、积压等需转为人民币销售的审批 13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对外付汇的审核 14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信用证的备案审核 15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托收的备案审核 16 保险公司境内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变更的审核 17 贸易进口项下90天以上到货的备案审核 18 出口单位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到外汇局送交核销单存根的审核 19 境内居民个人源于境外汇入的外汇存款原路复汇出的审核 20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外汇划转的审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003年2月27日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债务人以自有外汇偿还所在地银行国内外汇贷款核准 2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核准 3 国内外汇贷款债务人登记核准 4 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外汇收支情况年检审核 5 旅行社从其入境游账户中对外支付出境游超标准费用核准 6 国内外汇贷款债务人购汇和异地还贷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03〕第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取消26项行政审批项目。现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项目 对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02年12月6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二、取消“证券公司在境内外资银行B股保证金账户(以下称“B股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的审批”项目 证券公司开立、变更B股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4月1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汇发[2003]50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三、取消“境内中资机构中长期外债融资条件的审批”、“境内中资机构融资租赁金融条件的审批”、“对外发债市场时机选择和融资条件的审批”、“项目融资金融条件的审批”四项审批项目 境内中资机构(包括外汇指定银行)对外借用中长期外债、发行中长期外币债券、进行融资租赁和项目融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4月1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汇发[2003]50号)第一条规定执行。 四、取消“境内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大额融资的审批”项目 境内中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大额融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4月1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汇发[2003]50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五、取消“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项目 根据2003年4月1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汇发[2003]50号)的第四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不再到外汇局进行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同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进一步简化,具体操作办法见2003年3月19日发布的《国家外 2003-04-22/safe/2003/0422/4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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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考察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前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考察工作时指出,外汇管理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外汇管理工作,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吴仪,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一同参加了考察。 1月3日上午,朱镕基一行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考察了储备管理司交易大厅,随后与外汇管理局正处级以上干部及在京参加会议的各地方分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在听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汇报后,朱镕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外汇管理工作。多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加强外汇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在支持扩大出口,鼓励引进外资,促进扩大内需,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实现国家外汇储备保值增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他代表国务院向辛勤工作在外汇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问候。 朱镕基说,近十年来,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1993年底国家外汇储备只有212亿美元,到2002年底已达到2864亿美元。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我们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符合我们国家的利益,保障了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和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是我国综合国力增强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地方和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也是与外汇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分不开的。 朱镕基强调,今年我国的外部经济环境仍比较严峻,国内经济工作任务繁重。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十分重要。他对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审慎对待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和预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转换职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提高外汇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继续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逃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快建立集管理、统计、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为一体的外汇收支信息管理体系,推进与银行、海关等部门的联网。四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更新知识,特别是要学习有关国际经济、现代金融和市场经营方面的知识,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专业外汇管理队伍。 朱镕基在讲话结束时希望外汇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新的一年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团结奋进,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吴仪在座谈会上讲话时说,近些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大干部职工在改进和加强外汇管理、支持经济改革和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在打击走私、逃骗汇、骗取出口退税和建立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她希望外汇管理部门在新的一年里,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座谈会由王忠禹主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作了工作汇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福建分局和黑龙江分局的负责人发了言。 陪同朱镕基考察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李铁林、阎海旺、项怀诚、周小川、牟新生、金人庆、尤权、姜伟新、周可仁、肖钢、李伟、侯云春、刘鹤等。 2003-01-06/safe/2003/0106/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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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召开第四次会议。公安部、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加大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洗钱犯罪的力度,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遏制涉汇犯罪的发展势头。 联合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通报了2002年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的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外汇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建立良好的金融外汇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当前外汇收支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外汇市场的运行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对策。2003年,联合办公室要在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疏堵并举,全面建立外汇非法交易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充分发挥外汇局和公安部门的合作优势,整合力量对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和跨境洗钱活动,进一步遏制涉汇犯罪的猖獗势头,以维护健康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 会议就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新形势下应密切注意的有关问题以及新形势下涉汇犯罪,尤其是洗钱犯罪活动的严重性、新特点、建立和完善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整合力量共同打击涉汇犯罪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联合办公室决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统一认识,整合力量,联合在重点地区侦办一批重点案件,以此来带动涉汇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组织在“地下钱庄”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开展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行动,积累打击涉汇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并以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的查处为突破口,带动涉汇案件查处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二,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要积极研究新对策,发挥公安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各自优势,主动配合,进一步完善各级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提高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的合作水平。 鉴于当前涉汇违法犯罪手段多样,办法隐蔽,交易迅速,尤其是洗钱活动逐渐蔓延,这对我们联合办公的工作机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新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在联合办公的过程中,掌握实时信息和采取及时措施至关重要。因此,公安和外汇管理部门要按照“控制在前,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在行政司法和留置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发挥外汇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信息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不相互等待或推逶,形成团结、高效、依法办案的合作工作机制。 第三,研究和解决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联合办公室将研究当前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中存在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及法律建议,与有关立法部门进行协商,完善对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处罚法规。 第四,进一步加大外汇法规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加大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外汇政策法规,通过案例曝光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活动危害的认识,营造社会各界自觉遵守外汇政策法规的氛围。 调动社会各界打击涉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完善对举报人的奖励办法,落实对案件举报人的奖励制度。 2003-04-24/safe/2003/0424/4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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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非贸易外汇管理,解决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问题,方便企业和银行操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其中列明的项目,除已明确需由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外,其他全部由外汇指定银行审核。由于非贸易项目种类很多、情况复杂,《规程》以及现行其它外汇管理法规无法及时明确的问题,均需经过外汇局按程序审批。这种做法,既给境内机构造成不便,又增加了外汇局的管理成本。为解决上述问题,《通知》对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售付汇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并明确了分类管理后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真实性审核的材料。 首先,对法规不明确的事项根据交易金额确定审核权限: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等值5万美元以上、50万(含50万)美元以下的,外汇局各分支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不需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5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手续。 其次,《通知》明确,对遵守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近两年没有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发生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进口量较大,在辖区内有重要影响的进口单位;非贸易外汇收支频繁的企事业单位;党、政、军国家机关及国家级科研单位等,经所在地分局核准后,均可以不受金额限制,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非贸易购付汇。从外汇管理的角度,体现了支持和帮助信誉好、贡献大的境内机构的政策取向。 第三,《通知》规定了法规中没有明确的非贸易售付汇项目的重点审核凭证,即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凭证。 《通知》在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外汇管理效率的同时,还要求外汇指定银行将此类非贸易售付汇业务进行逐笔登记并报送外汇局。采取这样的事后非现场监管方式,一方面可以监督外汇指定银行认真审核每笔售付汇业务,另一方面便于外汇局及时跟踪、研究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售付汇情况,为下一步规范提供依据。 《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3-03-31/safe/2003/0331/4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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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1995年11月23日发布实施7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适应这种新变化,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对《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明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中国居民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新《细则》对此做了进一步强调,即国际收支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以各种方式(包括本外币电子支付手段和现钞等)进行的对外交易和相应的收支情况。同时规定,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或向境外支付款项时,由中国居民申报;非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或向境外支付款项,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 新《细则》注重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相结合。考虑到证券、期货、期权等的发展以及便于操作,新《细则》特别将涉外证券投资和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的申报问题分具体情况予以明确,即通过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的,由境内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申报;在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证券交易所进行涉外证券交易的,由境内证券交易商或境内投资者申报;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的,由该境内机构申报。通过中国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交易中心)进行的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由境内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交易中心)申报;在中国境内不通过境内交易所(交易中心)进行涉外期货、期权等交易的,由境内交易商或境内投资者进行申报。 新《细则》具体规定了保证信息准确性的要求。强调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质量。对于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行为,按主体(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申报主体)的类别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标准。 新《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明确了操作程序和规定,有利于银行和申报主体依法申报,也有利于外汇管理对申报行为依法监管。 2003-02-25/safe/2003/0225/3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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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2年12月底,中国外债余额折合美元1685.38亿(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比上年末减少15.72亿美元,下降0.92%。其中: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55.62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8.57%,比上年末减少39.68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529.76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1.43%,比上年末增加23.96亿美元。 在1685.38亿美元外债余额中,登记外债余额为1422.15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63.23亿美元。在登记的1422.15亿美元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505.22亿美元,占35.53%;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34.53亿美元,占23.52%;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31.58亿美元,占23.32%;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00.26亿美元,占7.0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50.46亿美元,占10.58%;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0.1亿美元。 2002年,境内机构共新签贷款协议金额231.1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51%;新借入外债金额为608.74亿美元,偿还外债本金655.32亿美元,支付利息41.39亿美元,汇率差及调整数使外债余额减少16.27亿美元。其中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新借入额和还本额分别为430.64亿美元和428.05亿美元,分别占全部新借入额和还本额的70.74%和65.32%。 根据初步统计的2002年我国外汇收入(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653.95亿美元计算,偿债率为7.89%;债务率为46.12%;负债率为13.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为18.5%,各主要外债指标均在安全线之内。 参考资料 各项外债指标简介 偿债率为当年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额加上短期外债付息额与当年货物和服务项下外汇收入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20%。 债务率为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货物和服务项下外汇收入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100%。 负债率为当年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其国际标准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的国际标准安全线为100%。 2003-04-17/safe/2003/0417/4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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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新形势,稳步推进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机制的改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 2003年 2月 8日起 ,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即从过去的上午9:30~11:00延长至9:30~15:30全天,午间不休市。 此次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对于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欧元、港币四种主要外币的全天交易,健全了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推进银行间外汇市场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为市场会员提供了更长的交易时间,客观上使得商业银行本外币结售汇资金头寸在上下午都能得到及时的平补,也为企业下午的结售汇业务提供了方便,从而为银行和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拓宽了渠道;三是增加了会员报价频率和成交机会,有利于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 2003-02-08/safe/2003/0208/3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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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便利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机构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境内机构签订进出口合同时,境内机构可以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结算时境内机构应当按照结算当日银行挂牌汇价,将合同中约定的人民币金额折算成为银行挂牌货币对外支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通知》的发布,使境内机构在对外贸易交往中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境内机构防范汇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积极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 《通知》自3月3日起施行。 2003-03-10/safe/2003/0310/3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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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走出去”战略,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2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六个省市推开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03年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开始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至此,全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共达到10个: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和黑龙江。 2003-03-05/safe/2003/0305/3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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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外汇储备较快增加,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良好的国际收支状况,既是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对外经济交往取得明显成效的结果,同时对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2002年国际收支基本状况 2002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354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04%;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23亿美元,比2001年下降7%;年末外汇储备2864亿美元,比2001年末增加742亿美元。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8.2773元人民币/1美元,保持基本稳定。 (一)经常项目顺差大幅增加 货物贸易顺差扩大。根据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002年货物贸易顺差442亿美元,增长30%。其中,出口3257亿美元,增长22%;进口2815亿美元,增长21%。货物贸易顺差扩大是推动经常项目顺差增加的最主要因素。 服务贸易逆差有所增加。2002年,服务贸易项下收入397亿美元,增长19%;支出465亿美元,增长18%;逆差68亿美元,增长14%。服务贸易中的主要项目变化情况是:运输项目逆差79亿美元,逆差上升18%;旅游项目顺差50亿美元,上升28%;保险项目逆差30亿美元,逆差上升22%;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目逆差30亿美元,逆差上升63%。 收益项目逆差减小。2002年,收益项目收入83亿美元,下降11%;支出233亿美元,下降18%;逆差149亿美元,下降22%。 经常转移顺差增加。2002年,经常转移收入138亿美元,增长51%;支出8亿美元,增长28%;顺差130亿美元,上升53%。引起经常转移顺差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居民个人来自境外的侨汇收入增加。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略有减少 直接投资顺差扩大。2002年,直接投资顺差468亿美元,上升25%。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28亿美元,下降60%;外商来华直接投资527亿美元,增长13%。 证券投资仍呈现逆差。2002年,证券投资逆差103亿美元,下降47%。证券投资呈现逆差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增持境外证券。 其他投资由顺差转为逆差。2002年,其他投资逆差41亿美元,2001年为顺差169亿美元。其他投资呈现逆差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拆放境外同业和存放境外同业的金融资产有所增加;二是企业境外融资回流境内资金减少;三是外债还本金额高于新借金额,2002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1685亿美元,比2001年末减少16亿美元。 (三)储备资产较快增加 在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推动下,2002年,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增加755亿美元,比2001年多增加28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742亿美元,比2001年多增加277亿美元。 (四)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贷方 2002年,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贷方,为78亿美元,占国际收支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量的1.28%,处于国际公认的5%的合理范围内。 二、2002年国际收支状况分析 2002年国际收支状况良好,是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对外经济表现良好、本外币正向利差和国内外对人民币的信心增强等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国际收支顺差扩大的重要基础 2002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跃上10万亿元的新台阶,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取得明显效果,国内需求持续增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初见成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进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增强国内外对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信心,为国际收支顺差扩大奠定了基础。 (二)对外经济表现良好,直接推动了国际收支顺差的扩大 我国出口和进口均实现较快增长,顺差增加。在全球经济缓慢回升、外部需求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我国国有企业出口扭转了上年的下降势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集体与其他类型的企业出口大幅增加。同时,经济增长拉动进口需求,进口呈较快增长态势。按海关统计口径,全年出口增长22%,进口增长21%,进出口顺差上升35%。 外国游客入境人数增加,国际旅游收入较快增加。全年境外入境人数979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其中过夜人数3680万人次,增长11%;国际旅游收入204亿美元,增长15%。 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我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首次居世界首位。巨大的市场潜力、低廉的劳动力成本、长期较快的经济增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以及吸引外资流入的优惠政策,使得外国对我国直接投资再次出现高峰。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8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实际使用金额527亿美元,增长13%。 (三)本外币正向利差和国内外对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信心增强,也为国际收支顺差扩大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2年,国内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比同期限人民币存款利率低近1.17个百分点,同时,国内外对人民币汇率稳定的信心增强,甚至出现较强的升值预期。企业和个人从境外调回资金兑换成人民币的意愿较强。具体到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有关项目,一是经常项目中经常转移顺差大幅增加,全年顺差130亿美元,大大高于往年水平。经常转移顺差的增加主要是侨汇收入的增加,反映了国外侨民对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人民币币值稳定的信心增强。二是外商直接投资中资本金汇入增长较快,全年资本金汇入2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大大高于13%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速度。三是其他投资项下的贸易信贷表现为净流入,共计39亿美元,表明出口延期收款和进口预付货款较少,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付货款较多,反映了企业积极调回国外资金的心理。四是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贷方,为78亿美元。按惯例,只要规模不大,净误差与遗漏出现在借方和贷方都是合理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净误差与遗漏均出现在借方,2002年出现在贷方,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在本外币正向利差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条件下,过去年份的资本外流情况有了一定的缓和。 从国际收支整体状况看,顺差或逆差都属于国际收支失衡状态,影响着一国的经济运行、资源配置、资金运用乃至经济伙伴国的相关政策。当前的顺差体现了我国经济竞争力提高、对外资吸引力增强的良好态势,但其隐含的负面因素也同样值得关注。当顺差来自于大量实际资源的输出时,会制约一国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而国外投资的净流入,则增加了对远期利润、利息流出的资金需求,同时对国内资金的利用可能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如果流入的资金中包含大量游资,则更会对一国的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带来威胁。此外,长期的顺差还可能招致伙伴国的经济对抗和制裁。因此,对长期大额顺差的情况,我们要密切关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其成因、性质、资金来源及用途,评估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制定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际收支平衡。 三、2002年国际收支变化的积极因素 经常项目呈现较大顺差,外汇储备较快增加,表明当前我国国际收支整体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经常项目和外汇储备状况是用于衡量一国国际收支风险状况的重要指标。经常项目赤字、外汇储备规模不足或下降,经常被视为国际收支状况恶化的表现。2002年,我国经常项目实现较大顺差,年末外汇储备达到2864亿美元,相当于当年10.5个月的进口额,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为19%,远低于100%的国际警戒线。良好的国际收支状况,有利于我国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从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增长强劲,集体及其他类型企业出口快速增长,说明出口增长仍具较大潜力。近几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一直是出口增长的强劲推动力。随着累计外商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跨国公司加快将生产基地向我国转移,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继续强势增长。据海关统计,全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6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占出口总额的52%。集体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尤其是后者)成为出口增长中的新亮点。2002年,集体企业出口189亿美元,增长33%;其他类型的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出口139亿美元,增长155%,净增加84亿美元。其他类型企业能量的释放,是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宽的结果。 外商直接投资保持较大规模,有利于出口持续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02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828亿美元,一定程度上预示未来外商直接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大规模。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增多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推动出口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是国外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结果,但相应地也将会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转移,有利于促进出口导向型产品、高技术产品和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消费品生产的快速成长,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 四、2003年国际收支形势预测 从国际经济方面看,据2003年4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表的预测,2003年全球经济增长率约3.2%,略高于去年。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认为,由于美伊战争等因素的影响难以确定,预测世界经济形势较为困难。从国内经济方面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速,2003年首季经济增速达到9.9%,对外贸易出现小额逆差,外商直接投资仍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但非典型肺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目前尚难以判断。综合上述因素,初步预计,2003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将有所减少,资本和金融项目仍保持一定顺差,国家外汇储备继续稳定增长。 (一)经常项目顺差将有所减少 货物贸易顺差减少。2003年,推动我国出口增长的各种因素仍将发挥作用,出口仍将保持增长。但受到国际经济整体发展速度和外部需求的约束,出口增长率预计将低于2002年。从进口看,随着我国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逐步取消非关税限制,以及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引致的内在需要,进口将会保持较快增长,进口增速将超过出口增速,导致货物贸易顺差有所减少。 服务和收益项目逆差扩大。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相关服务行业已逐步开放,而我国国内服务业总体水平存在的差距,以及我国涉外经济发展对国外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决定了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持逆差上升势头。收益项下的逆差主要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方的利润支付。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累计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已接近4500亿美元。这一庞大规模的直接投资在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良好的背景下将不断产生新的利润。近年来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高速增长,随着这些新的投资逐步产生收益,预计我国收益项下的逆差将有所扩大。 经常转移仍将维持较大规模。在人民币币值保持稳定和国内外对中国经济发展良好预期作用下,近年来侨汇收入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预计2003年这一态势仍将保持。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将保持一定顺差 外商直接投资保持一定的流入规模。随着我国吸引外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和开放领域的逐步放开,我国对国际上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呈较快增长势头。但由于非典型肺炎疫情产生的不利影响(尽管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尚难准确预料),2003年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速较以往可能会有所减缓。 证券投资继续呈现逆差。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尝试开放国内证券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实施也将使资本流入有所增加,但短期内,境外资金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将受到严格控制。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涉外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外汇资产规模将在大量外汇资金来源的推动下持续增长。从我国金融机构外汇资金的运用和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情况看,购买境外有价证券仍是金融机构达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主要方法,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证券投资将继续呈现逆差。 其他投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由于影响其他投资的因素较为复杂,而2003年国际经济政治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因此其他投资的情况难以估计。但从我国历史数据看,其变化不会对资本和金融项目整体顺差构成影响。 2003-05-22/safe/2003/0522/4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