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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要求,原“直接投资(包括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外汇年报工作”调整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上海市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存量权益登记小组,于6月1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登记申报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部门(如商务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办理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手续的境内自然人。数据报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报送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申报时间为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详细操作手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中的“地方分支机构”栏选择“上海”进入上海市分局网站,在“管理信息”栏中查看和下载。外汇局将对上报数据信息实施抽检,申报主体应配合外汇局做好本项工作。 2015-06-10/shanghai/2015/06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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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上午,总局易纲局长在上海总部调研指导工作,并走访上海市分局相关处看望基层员工。上海市分局张新局长陪同走访。 易纲局长先后视察了分局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和外汇检查处的办公环境,并与一线工作人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分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现状、上海地区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变化情况、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以及“两加强、两遏制”工作落实情况等。易纲局长还详细询问了关于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并与分局检查人员就相关政策环境和业务背景进行了探讨。 易纲局长充分肯定了上海市外汇管理工作成绩,对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亲切慰问。下一步,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易纲局长重要指示,狠抓改革落实,加快管理转型,力争推动上海外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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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该两项改革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涉及面广,意义重大。 为便利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执行,充分发挥政策实施效果及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上海市分局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决定自4月中旬起先后对在沪外汇指定银行展开三轮培训。 4月16日,上海市分局举办了首场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专题培训会,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人员逾两百人参加了培训。会议详细介绍了上述两项政策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政策对比和工作部署,并对银行提出的各类问题予以答疑。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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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上午,总局国际收支司举办《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视频培训会议。上海市分局认真组织分局国际收支处以及辖内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牵头部门近260人参加了此次视频培训。 视频会上,总局国际收支司相关领导详细介绍了《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上海市分局要求各参会银行人员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并认真做好系统联调和凭证转换等准备工作。 2015-07-14/shanghai/2015/071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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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问题解答 2015-07-08/shanghai/2015/07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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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经总局批复同意,2月28日,上海市分局颁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上海市分局当天立即召开“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通报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局综合司徐卫刚副司长莅临会议指导,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110家在沪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要求,突出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区内优先于区外”的政策导向;二是简化外汇管理审批流程;三是促进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四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五是有效防范外汇收支风险。 会议强调,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银行应认真学习贯彻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政策,在坚持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提供更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切实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对外汇局给予试验区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他指出,《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是继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反洗钱工作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政策。首先,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规范稳妥操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其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符合“两个方向”。一是符合投资贸易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方向;二是符合服务金融体系、深化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再次,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实现“两个效益”。一是在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同时,带动经济转型,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提升中国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的发言权和竞争力;二是借助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探索创新中国改革路径,带动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全面对外开放积累宝贵经验。最后,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要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二是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健康、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分局将在总局领导下,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监管一线职责,确保总局政策取得实效。同时,及时总结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建设,更好地服务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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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意见》要求,《通知》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二是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三是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通过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对守法企业的服务力度,提升营商环境。五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检查,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2014-03-05/shanghai/2014/03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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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会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王利平主持。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吴俊出席了签约仪式。会上,21家企业分别与13家银行现场签署了合作协议。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留存相关单证备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将遵循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努力为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求试点企业和银行切实落实试点各项监管要求,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按照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便利措施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稳步推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过程中,将密切跟踪研究相关业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积极研究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 2014-05-16/shanghai/2014/05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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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记者 王敏 施雨岑)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5日的“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流动趋向平衡,市场预期比较稳定。外汇市场出现波动是正常的,但是短期波动都会回到基本面。 潘功胜表示,从人民币汇率、外汇储备的变动等多个外汇指标来看,外汇市场形势正趋向稳定。1月的数据已经显示这一变化,2月数据中,外汇市场向好的趋势会更加明显。 “外汇市场短期波动是正常的。预计未来也会受到一些短期因素的推动,但是短期波动都会回到基本面。”他指出,我国经济增长仍然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增长会更加有效率,经常项目顺差、跨境资本流入更加稳定,外汇储备也非常充裕。“未来我们外汇市场的基础十分稳健。” 2017-03-10/shanghai/2017/03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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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2日自由贸易账户外汇业务启动以来,上海自由贸易账户外汇业务运行平稳。自《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银总部发〔2015〕26号)出台后,上海市分局加强对银行企业的指导和调研,定期开展专项监测分析,确保该项业务顺利推进。在总局的指导下,上海市分局认真研究制定统计监测方案,密切跟踪业务进展,及时向开展相关业务的银行提供指导,督促银行严格把控操作风险。近日,为了解自由贸易账户外汇业务开展情况,上海市分局召集相关企业开展调研。被调研企业普遍反映,自由贸易账户启动外币服务功能后,银行进一步简化了单证审核流程,与境外的结算更为便利,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进行本外币融资更加便捷,企业融资成本更低。 2015-08-07/shanghai/2015/080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