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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1日,湘潭市中心支局负责人受邀参加全市外经贸政策及实务培训班,并作了《外汇管理知识及新政介绍》专题授课。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外经贸企业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该中心支局负责人介绍了外汇业务基本知识,分析了面临的经济金融形势与特点,宣传了当前外汇管理新政策,提出了如何对接“一路一带”促进湘潭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新思考。授课受到全体学员一致肯定。 该中心支局还利用这次培训外贸企业比较集中的情况,专门建立了“湘潭外贸企业交流群”(微信),并打印了微信群二维码,请企业扫描入群,不到1小时122家外贸企业全部入群。建立新的微信平台,为外汇管理部门与外贸企业搭建新的交流平台,在政策咨询、政策传导、工作布置,情况通报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受到企业欢迎。 2017-06-23/hunan/2017/0623/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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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6月26日,怀化市中心支局自上而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全局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评议采取支部评议和自我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位党员严格按照评议的方法与步骤,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开展自我评价,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并从实际出发,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党员展开测评。 最后,通过民主评议,我中心支局共有3名同志被推选为优秀党员,参与评议的各党员对自己均有了全新的认识,对以后的思想和工作都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 2017-06-28/hunan/2017/062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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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部分辖内企业涉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执行到位,永州市中心支局与永州市公安局探索建立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并在双方的共同推动下,目前已步入实质性合作阶段。 日前,永州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唐大立带领永州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前往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商联合办案事项。针对辖内重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探讨联合办案的方式方法,开展案情交流、分析,已初步确认涉案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并达成联合办案共识。 2017-06-28/hunan/2017/0628/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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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33.6亿美元,同比增长21.1%。其中收入15.8亿美元,同比下降2.2%;支出17.7亿美元,同比增长53.7%;收支逆差1.9亿美元,同比下降140.9%。 2015年1-3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93.0亿美元,同比增长20.8%。其中收入52.2亿美元,同比增长18.5%;支出40.8亿美元,同比增长24.0%;收支顺差11.4亿美元,同比增长2.4%。 2015-04-23/hunan/2015/0423/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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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28.6亿美元,同比下降11.1%。其中收入16.1亿美元,同比下降8.8%;支出12.5亿美元,同比下降13.8%;收支逆差3.6亿美元,同比增长14.1%。 2015年1-4月,湖南省银行代客跨境收支总额122.2亿美元,同比增长12.0%。其中收入68.6亿美元,同比增长11.1%;支出53.7亿美元,同比增长13.2%;收支顺差14.9亿美元,同比增长4.2%。 2015-05-11/hunan/2015/051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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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湖南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9.4亿美元,同比增长3.9%。其中结汇8.7亿美元,同比下降21.5%;售汇10.7亿美元,同比增长40.9%;结售汇逆差2.0亿美元,同比下降158.1%。 2015年1-3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58.6亿美元,同比增长10.0%。其中结汇30.8亿美元,同比下降4.3%;售汇27.7亿美元,同比增31.8%;结售汇顺差3.1亿美元,同比下降72%。 2015-04-23/hunan/2015/0423/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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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湖南省银行结售汇总额16.8亿美元,同比下降3.5%。其中结汇8.7亿美元,同比下降27.1%;售汇8.0亿美元,同比下降6.5%;结售汇顺差0.7亿美元,同比下降79.1%。 2015年1-4月,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75.3亿美元,同比增长2.0%。其中结汇39.6亿美元,同比下降10.4%;售汇35.7亿美元,同比增20.6%;结售汇顺差3.8亿美元,同比下降73.7%。 2015-05-11/hunan/2015/0511/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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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对外贸易发展变化的新业态,也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互联网+”产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货物流动,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方式有很大不同,交易清算路径也不断推新,与之相应的外汇管理制度尚未完全成型。湖南省分局立足新情况、适应新趋势,在有效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以真实性管理为核心,在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框架下,积极探索了简洁易行的管理方案,助力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新流程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不断更新,目前较为成熟的运作方式有两种:一是跨境电商主体通过电商平台买卖商品,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收付汇,由跨境快递公司完成物流,此种方式多适用于C 2C 个人海淘小额交易。二是通过保税区(仓)存储货物,将跨境电商物流实现本地化,即通常所说的跨境电商海外仓,此种方式多适用于B 2C 。两者相比,跨境电商海外仓在时间、成本及物流管理上都具有很大优势,因此,海外仓成为当下跨境电商最为青睐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海外仓的本质在于将跨境贸易实现本地化,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对交货时效、订单大小的多种要求,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从而达到扩大该产品在目的国销售的目标。以下分别从进口和出口两方面说明跨境电商海外仓运作新流程。 (一)进口电商流程 2015 年 4 月 2 日 ,步步高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云猴全球购”移动端正式上线,“云猴全球购”是由步步高公司提供“云猴网”交易平台,组织境外名品进入国内保税区,并在“云猴网”进行线上展示销售,联合国内供应链企业进行物流派送,为国内大众居民提供质优、价廉、快捷的进口商品消费服务。作为湖南省首个进口跨境电商平台,步步高“云猴网”目前主要经营进口跨境电商业务,该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购物流程 ①境外卖家与步步高公司签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之后将货物商品从境外发送并存储在境内保税物流区,通过“云猴全球购”网站展示销售。 ②境内消费者在“云猴全球购”网站下单购买商品。 ③“云猴全球购”将商品订购信息发送至海关进行审核。 ④海关审核之后将信息反馈至境外卖家。 ⑤境外卖家将通过审核的订单信息发送至保税区仓储物流企业。 ⑥保税区仓储物流企业通过快递进行货物配送。 2.结算流程 ①境内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将货款汇至支付宝、银联在线等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直接支付给“云猴全球购”(步步高公司)的账户。 ②步步高公司从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自有账户提取本期应结款(协议约定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并按境外卖家分类生成销售账单,同时将账单传送给境外卖家核对。 ③境外卖家核对无误后,步步高公司通过银行购汇支付给境外卖家。 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联在线 步步高云猴全球购 境外 卖家 10天结算一次 (二)出口电商流程 湖南友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供应链)是湖南省首个在境外建立海外仓的外贸综合服务体,登记注册在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主要为跨境电商出口交易提供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代理境内商户报关出口货物、海外仓储、物流配送、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展示寄售、资金结算等。 1.境内卖家与友联供应链签订合作协议。 2.境内卖家自主报关或通过友联供应链代理报关,将商品出口至海外仓。 3.境外消费者在友联供应链的跨境平台网站[1]购买商品。 4.境外消费者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2]。 5.友联供应链接到订单将货物从海外仓直接派送给境外消费者。 6.友联供应链从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取商品销售款。 7.友联供应链将商品销售款结算给境内卖家。 二、外汇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 跨境电商新的运作模式有效解决了过去C 2C 中量小、单多、物流周期长的问题,但其跨境资金运作模式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存在着一些新的问题。 (一)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问题。一是跨境电商代理清算模式,导致跨境资金单向流动。在上述进口跨境电商运作模式下,货物流是由境外商户与境内消费者直接完成,但资金流是由跨境电商主体代理购汇支付给境外商户,因此,货物流和资金流的路径不能同步,监测系统将体现跨境电商只有单向的资金流动。二是商品进境报关无纸化,银行真实性审核成难题。当消费者所购商品从保税区进入境内区外,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进境货物报关,但不出具纸制通关信息,只实行后台电子审核,审核信息自动反馈到跨境电商平台,不与平台外的部门发生信息共享,因此,给后续资金对外支付的真实性审核带来困难。 (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问题。一是货物出口主体与收汇主体不一致。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由于货物出口到海外仓存在两种方式,既有电商平台主体代理出口,也有企业自行出口,但收汇均通过电商平台主体完成,因此,与现行的出口与收汇主体一致原则相冲突。二是付汇无对应货物流。跨境电商集中代理收汇后,需要将外币支付给境内商户。若跨境电商属于保税区内企业,例如友联供应链,在与境内商户清算付汇时,不能向银行提供对应的货物流单证资料。若跨境电商主体不是保税区企业,原币划转给境内商户时,则不符合目前境内外汇划转的管理规定。 三、外汇管理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跨境电商运作新模式,我们因势利导,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前提下,实行便利化管理,采取企业“加强内控”、银行“三单合一审查”、外汇局“定期监测”的做法,助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建立企业自我约束管理机制。要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制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严格内部操作流程,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例如,在外汇局的指导下,步步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定了“云猴全球购”《跨境电商资金(集中)结算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规定集中付汇模式、付汇周期、结算原则、建立台帐管理等内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将作为开展事后监测核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优化电商平台物流交互信息,为真实性审核提供依据。跨境电商主体在银行向卖家支付货款时,不能提供跨境交易背景真实性的证明,为基本达到这一要求,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交互要素,除体现订单、配送信息外,还应增加海关审核的电子记录,使交易链的最终信息能够体现“订单”、“运单”、“关单”三要素,这个“三单合一”的凭证将作为银行审核付汇或划转的真实性凭据。同时,企业将留存付汇单证作为自查及外汇局核查的依据。 (三)外汇局对跨境电商平台实施主体差异化管理。一是对跨境电商平台主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将货贸项下收支及佣金等服务收支进行总量监测和主体监测。二是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制定电商企业资金结算特殊管理办法,适度采信主体不一致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三是密切开展监测分析,按季度抽查跨境收付汇业务,核查企业资金流转是否符合内控管理制度规定,核查企业货物交易与其收付汇是否相一致。 [1] 湖南友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 [2]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与阿里巴巴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 2015-08-31/hunan/2015/083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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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总局下发《关于实施经常项目外汇主体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衡阳中心支局在省分局指导下,积极探索主体监测方法。 一、认真筛选样本 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中心支局将货物、服务贸易业务作为一个整体,以企业为单位,认真分析辖内企业货物、服务贸易业务发生情况,以业务集中程度较大,且连续几年同时发生货物、服务贸易收支业务的并发企业作为主体监测对象。通过分析辖内近三年(2012-2014年)同时发生货物和服务贸易收支业务的情况,筛选两户样本企业作为主体监测的实施对象,并报省分局。在得到省分局同意后,将样本企业分别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和跨境资金流动与分析平台进行自定义样本组设置。 二、整合监测力量 在现有岗位人员、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将货物、服务贸易岗位人员、职责进行整合,增设主体监测岗,并明确该岗位以货物贸易岗位人员为主,服务贸易岗位人员为辅。打破以前在监测业务上货物、服务贸易分割的现状,实行主体监测,发挥协同监管合力。目前,我中心支局在监测上,基本上已形成“一盘棋”的格局。日常工作中,无论是现场还是非现场,货物、服务贸易岗位人员都能及时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交流。 三、设置监测指标 在对样本企业货物、服务贸易进行认真分析和仔细核查的基础上,根据入选样本企业的一些共同特点以及指标之间的关联程度,将出口佣金比率确定为主体监测指标,并通过对辖内样本企业历史数据分析、现场核查以及了解国际商业惯例,将该指标阈值设定在3-5%之间。目前,将该指标应用到对样本企业非现场监测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四、探索监测方法 在对辖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努力挖掘货物、服务贸易之间的关联性,找到有针对性的监测切入点。实际工作中,我们分别运用逻辑关系、专项监测和关联业务环节等方法进行监测,取得了好的效果,为探索监测手段和方法提供了借鉴。 2015-09-15/hunan/2015/091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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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7月31日 ,汝城(桂东)外汇服务工作站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人民银行汝城支行三楼会议室隆重举办,王地宁副局长、汝城县委书记方南玲共同为“汝城(桂东)外汇服务工作站”揭牌。 汝城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向华致辞,表示汝城县将增强开放意识,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三角三大经济圈对接,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寄希望于汝城(桂东)外汇服务工作站积极为客户办理业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郴州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唐建平发表讲话,指出汝城(桂东)外汇服务工作站的成立,是落实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具体行动、也是为罗霄山片区外贸企业排忧解难,适应汝城(桂东)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汝城县三鑫电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福彪代表外贸企业发言,认为外汇服务延伸到了汝城,将给当地外贸企业带来极大便利,解决过去单据传递的诸多不便。 王地宁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对汝城外汇服务工作站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做好外汇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让外汇企业体验到政策红利;二是外汇代理银行要优化结算服务;三是推进涉外企业融资发展,帮助其解决困难,协调外向型经济发展;四是要做好外汇服务信息反馈工作。 2015-08-25/hunan/2015/0825/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