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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5-00143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8-31
  • 名       称:
    外汇管理助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文       号:
外汇管理助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对外贸易发展变化的新业态,也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互联网+”产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货物流动,与传统的进出口贸易方式有很大不同,交易清算路径也不断推新,与之相应的外汇管理制度尚未完全成型。湖南省分局立足新情况、适应新趋势,在有效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以真实性管理为核心,在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框架下,积极探索了简洁易行的管理方案,助力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新流程

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不断更新,目前较为成熟的运作方式有两种:一是跨境电商主体通过电商平台买卖商品,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收付汇,由跨境快递公司完成物流,此种方式多适用于C 2C 个人海淘小额交易。二是通过保税区(仓)存储货物,将跨境电商物流实现本地化,即通常所说的跨境电商海外仓,此种方式多适用于B 2C 。两者相比,跨境电商海外仓在时间、成本及物流管理上都具有很大优势,因此,海外仓成为当下跨境电商最为青睐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海外仓的本质在于将跨境贸易实现本地化,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对交货时效、订单大小的多种要求,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从而达到扩大该产品在目的国销售的目标。以下分别从进口和出口两方面说明跨境电商海外仓运作新流程。

(一)进口电商流程

  2015 4 2 ,步步高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公司)“云猴全球购”移动端正式上线,“云猴全球购”是由步步高公司提供“云猴网”交易平台,组织境外名品进入国内保税区,并在“云猴网”进行线上展示销售,联合国内供应链企业进行物流派送,为国内大众居民提供质优、价廉、快捷的进口商品消费服务。作为湖南省首个进口跨境电商平台,步步高“云猴网”目前主要经营进口跨境电商业务,该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购物流程

    ①境外卖家与步步高公司签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之后将货物商品从境外发送并存储在境内保税物流区,通过“云猴全球购”网站展示销售。

②境内消费者在“云猴全球购”网站下单购买商品。

③“云猴全球购”将商品订购信息发送至海关进行审核。

④海关审核之后将信息反馈至境外卖家。

⑤境外卖家将通过审核的订单信息发送至保税区仓储物流企业。

⑥保税区仓储物流企业通过快递进行货物配送。

    2.结算流程

    ①境内消费者下单购买商品,将货款汇至支付宝、银联在线等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直接支付给“云猴全球购”(步步高公司)的账户。

②步步高公司从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自有账户提取本期应结款(协议约定1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并按境外卖家分类生成销售账单,同时将账单传送给境外卖家核对。

③境外卖家核对无误后,步步高公司通过银行购汇支付给境外卖家。

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联在线

步步高云猴全球购

境外

卖家

10天结算一次

    (二)出口电商流程

湖南友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供应链)是湖南省首个在境外建立海外仓的外贸综合服务体,登记注册在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主要为跨境电商出口交易提供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代理境内商户报关出口货物、海外仓储、物流配送、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展示寄售、资金结算等。

1.境内卖家与友联供应链签订合作协议。

2.境内卖家自主报关或通过友联供应链代理报关,将商品出口至海外仓。

3.境外消费者在友联供应链的跨境平台网站[1]购买商品。

    4.境外消费者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2]

    5.友联供应链接到订单将货物从海外仓直接派送给境外消费者。

6.友联供应链从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取商品销售款。

7.友联供应链将商品销售款结算给境内卖家。

    二、外汇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

跨境电商新的运作模式有效解决了过去C 2C 中量小、单多、物流周期长的问题,但其跨境资金运作模式在现行外汇管理框架下,存在着一些新的问题。

    (一)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问题。一是跨境电商代理清算模式,导致跨境资金单向流动。在上述进口跨境电商运作模式下,货物流是由境外商户与境内消费者直接完成,但资金流是由跨境电商主体代理购汇支付给境外商户,因此,货物流和资金流的路径不能同步,监测系统将体现跨境电商只有单向的资金流动。二是商品进境报关无纸化,银行真实性审核成难题。当消费者所购商品从保税区进入境内区外,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进境货物报关,但不出具纸制通关信息,只实行后台电子审核,审核信息自动反馈到跨境电商平台,不与平台外的部门发生信息共享,因此,给后续资金对外支付的真实性审核带来困难。

    (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问题。一是货物出口主体与收汇主体不一致。出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由于货物出口到海外仓存在两种方式,既有电商平台主体代理出口,也有企业自行出口,但收汇均通过电商平台主体完成,因此,与现行的出口与收汇主体一致原则相冲突。二是付汇无对应货物流。跨境电商集中代理收汇后,需要将外币支付给境内商户。若跨境电商属于保税区内企业,例如友联供应链,在与境内商户清算付汇时,不能向银行提供对应的货物流单证资料。若跨境电商主体不是保税区企业,原币划转给境内商户时,则不符合目前境内外汇划转的管理规定。

三、外汇管理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跨境电商运作新模式,我们因势利导,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前提下,实行便利化管理,采取企业“加强内控”、银行“三单合一审查”、外汇局“定期监测”的做法,助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建立企业自我约束管理机制。要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制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严格内部操作流程,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例如,在外汇局的指导下,步步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定了“云猴全球购”《跨境电商资金(集中)结算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规定集中付汇模式、付汇周期、结算原则、建立台帐管理等内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将作为开展事后监测核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优化电商平台物流交互信息,为真实性审核提供依据。跨境电商主体在银行向卖家支付货款时,不能提供跨境交易背景真实性的证明,为基本达到这一要求,督促电商平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交互要素,除体现订单、配送信息外,还应增加海关审核的电子记录,使交易链的最终信息能够体现“订单”、“运单”、“关单”三要素,这个“三单合一”的凭证将作为银行审核付汇或划转的真实性凭据。同时,企业将留存付汇单证作为自查及外汇局核查的依据。

(三)外汇局对跨境电商平台实施主体差异化管理一是对跨境电商平台主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将货贸项下收支及佣金等服务收支进行总量监测和主体监测。二是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制定电商企业资金结算特殊管理办法,适度采信主体不一致的真实性和必要性。三是密切开展监测分析,按季度抽查跨境收付汇业务,核查企业资金流转是否符合内控管理制度规定,核查企业货物交易与其收付汇是否相一致。



[1] 湖南友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

[2]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与阿里巴巴平台合作的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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