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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一方面提供劳务,另一方面提供修理所用物料,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在收到相关修理物料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7-15/tianjin/2019/0715/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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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为办事企业、群众带来更便携的服务,做好外汇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试运行期间服务与保障工作,我分局开展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培训工作。 通过本次培训我分局加强了对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全流程操作的认识,明确了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过程中各项要求,有效提升了业务人员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2019-07-12/tianjin/2019/0712/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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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一方面提供劳务,另一方面提供修理所用物料,如需要更换零部件,在收到相关修理物料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修理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7-15/tianjin/2019/0715/1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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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 答:旅行支票购买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执行;旅行支票兑换外币现钞按提钞规定办理,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事前报备;旅行支票可以直接存入外汇储蓄账户,暂不需提供海关申报单。 2019-07-10/tianjin/2019/0710/1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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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造船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部分零部件,则在收到单独报关和收费的零件材料款项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单独报关单独收费的零件和材料计入一般商品,应根据海关报关的贸易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货物贸易项下。 2019-07-09/tianjin/2019/0711/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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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船舶造船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部分零部件,则在收到修理费用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船舶修理费用,应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2019-07-08/tianjin/2019/0708/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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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外汇市场发展,了解当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情况,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政策,近期,总局下发了《关于协助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问卷调查的通知》。我分局国际收支处认真落实总局工作要求,组织辖内企业及时开展问卷调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前期企业样本选取,涵盖不同业务类型、业务规模、所有制、外汇业务熟悉程度的企业,确保企业样本的多样性和全面性。二是依托现有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系统做好前期准入设置,认真研究企业端权限添加及填报的操作流程,积极指导企业在网上服务平台加入问卷填报模块,并与企业实时沟通,解决其操作中的困难,目前企业端模块均已加载。三是及时通知辖内企业网上填报,并解答企业的相关疑难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做好问卷上报及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9-08-01/tianjin/2019/0801/1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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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要求,深入调研辖区涉外经济发展情况,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题调研会。 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听取了参会银行关于上半年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美贸易摩擦对地区经济影响、海关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天津二手车出口试点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调研。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希望商业银行在强化外汇业务展业要求的基础上,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有力支持滨海新区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2019-08-05/tianjin/2019/0805/1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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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内某企业主要从事海洋石油的平台作业,其与外国企业之间因油田作业常常发生资金往来,平台作业涉及的类型主要有:油田地质勘探、油田钻井、泥浆固井、测井等作业、对钻井过程中采集的油井数据进行分析、设备维修、为油田作业提供船舶(带机组人员)运输物资服务等。以上涉及到油田地质勘探、油田钻井、泥浆固井、测井、数据分析等服务款项应如何申报? 答:该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发生的油田作业费用应按实际性质进行申报,如果涉及到石油和天然气钻井方面的油田地质勘探、油田钻井、泥浆固井、测井、数据分析等服务款项,应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项下。 2019-07-31/tianjin/2019/0731/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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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将其拥有版权的音像制品出售给非居民,则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进行申报? 某公司将其拥有版权的音像制品出售给非居民,如果仅出售音像制品本身,不涉及版权的许可、复制或分销许可,则应当区分是否报关。报关的,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不报关的,申报在“22901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 如果双方约定有复制或分销许可使用条款,则应申报在“23104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复制或分销视听及相关产品许可费”项下;如果双方约定有不包括复制或分销许可使用条款,则应申报在“22901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 2019-08-06/tianjin/2019/0806/1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