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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石油公司A与外方企业B合作开发境内油气田,并成立了一家境内C公司负责项目运作。因境外销售石油的收入先划回境内C公司,该公司仍需将油款收入中属于应分给合作外方的部分,分解汇给合伙方境外账户。在合作外方投资油田的成本全部回收之前,则油款分割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在合作外方投资油田的成本全部回收之前,境内石油公司向境外支付油款分成相当于合作外方现行收回的投资油田款,该款项的对外支付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因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项下。 2019-06-10/tianjin/2019/0610/1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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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石油公司A与外方企业B合作开发境内油气田,并成立了一家境内C公司负责项目运作。境内C公司需将石油勘探、开发及生产操作所需的费用付至外方合作者的境外账户,开发等经费的支付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由于C公司是独立实体,其与外方关于石油勘探、开发及生产操作交易,为境内外两个独立实体间经常项目项下交易,因此应根据交易实际项目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项下。 2019-06-14/tianjin/2019/0620/1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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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银行参加总局《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视频培训会议。 会上,介绍了《办法》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讲解了评估要求及具体指标变化、评估执行过程应注意的问题等。此次培训,方便了外汇局分支局和银行及时了解《办法》修订情况,以及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06-06/tianjin/2019/0606/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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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国游客在济南旅游期间受伤,济南某医院为其提供医疗服务,则医院该笔款项收入应如何申报? 医院为法国游客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属于为非居民旅行者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和其他出于健康方面目的的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3021服务贸易-旅行-私人旅行-就医及健康相关旅行”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来华医疗费。 2019-06-19/tianjin/2019/0619/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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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汇时无法确定购汇最终用途,暂存入账户如何填写? 答:如个人购汇后,选择存入账户但可预计最终用途的,应按照预计的最终用途和预计用汇时间填写;如个人购汇时无法确定最终用途暂存入账户的,购汇用途选择“其他”并在“详细说明购汇事项”中说明存款金融机构名称,预计用汇时间可填写存入账户的时间。 2019-06-13/tianjin/2019/0613/1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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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外商独资企业,因技术、设备更新,将10名员工送至境外培训,购汇向境外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4万美元,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属于居民机构,购汇按外汇资金用途予以统计,该笔购汇用于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应统计在横栏“322旅游”,纵栏“04外资机构”。 2019-06-12/tianjin/2019/0612/1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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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大学与德国B大学联合办学,按照协定,A大学每学年将学生在德学习期间的学费、考试费、住宿费等费用购汇汇往B大学,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购汇属于留学费用支出,应统计在横栏“322旅游”,纵栏“03中资机构”。 2019-06-17/tianjin/2019/0617/1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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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联合天津自贸区管委会,面向银企举办滨海新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宣传培训会。 本次培训,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通过与原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对比,介绍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内容、应用场景及备案要求,并现场回答了企业和银行的提问。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是为鼓励跨国公司资金灵活便捷运营推出的便利性举措,外汇局希望辖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创新政策。 2019-06-28/tianjin/2019/0628/1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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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合作研发一科研项目,派遣一批境外员工进驻B公司,A公司定期向B公司汇款用于支付外派境内员工的补贴和奖金,外籍员工将这些款项结汇用于境内日常生活开支,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属于居民,其结汇按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该笔外汇资金属于居民受雇于非居民所获得的工资报酬,应统计在横栏“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5居民个人”。 2019-06-25/tianjin/2019/0625/1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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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A公司与境内B公司合作研发一科研项目,派遣一批境外员工进驻B公司,A公司定期向B公司汇款用于支付外派境内员工的补贴和奖金,外籍员工将这些款项结汇用于境内日常生活开支,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如外籍员工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一年,属于非居民,其结汇按人民币资金用途统计。此类结汇用途一般为外籍员工在境内的各种生活费用和购物支出,应统计在横栏“122旅游”,纵栏“06非居民个人”。 2019-06-24/tianjin/2019/0624/11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