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做好外汇政策宣传和市场预期管理工作,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副局长蔡继东于2018年3月14日会见了阿迪达斯总部资金高级副总裁Juergen Drebes一行,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见。 Juergen Drebes首先介绍了阿迪达斯在华经营发展情况,并对外汇管理局对公司在华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蔡副局长详细介绍了当前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政策取向,回应了企业关切的问题,并表示外汇管理政策支持和保护境外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在真实贸易投资背景下,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币种和汇出入时间。双方还就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通过加强与世界知名企业的交流,宣传了外汇管理政策取向,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信心,为吸引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形成了良好的示范。 2018-03-16/jiangsu/2018/0316/375.html
-
附件:11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11-30/ningbo/2018/1130/854.html
-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B公司委托境内A公司对其产品进行加工,由B公司出口,其中,加工费由境外客户直接付给A公司,A公司收汇后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这部分加工费计入出口商品的货值,因此该笔加工费性质上属于货款的一部分,该笔业务应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A公司的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境内某居民张某,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其他执业、备案手续,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张某在海关和外汇局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后,在境内银行开立了个人贸易结算账户,张某从事小额对外货物贸易业务,通过个人贸易结算账户结算进出口货款,则这些款项的结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类收入和支出属于张某个人贸易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结售汇交易应计入横栏“110,310货物贸易”,纵栏“05居民个人”。 2018-12-05/tianjin/2018/1205/105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月,银行结汇10815亿元人民币(等值1580亿美元),售汇12017亿元人民币(等值17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202亿元人民币(等值17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118亿元人民币,售汇1122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10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97亿元人民币,售汇79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5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74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11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4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35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12亿元人民币。 2018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2294亿元人民币(等值14163亿美元),累计售汇94263亿元人民币(等值1444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969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0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610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5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4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1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91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54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452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79亿元人民币。 2018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185亿元人民币(等值2803亿美元),对外付款21094亿元人民币(等值308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910亿元人民币(等值279亿美元)。 2018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8441亿元人民币(等值25849亿美元),对外付款172206亿元人民币(等值264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765亿元人民币(等值565亿美元)。 2018-10-31/anhui/2018/1031/119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56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7万亿美元)。 2018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47万亿美元)。 2018-10-31/anhui/2018/1031/1192.html
-
潍坊市中心支局七次参加潍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全市开放发展会议,先后提报开放发展工作情况类材料十余篇,为全市涉外经济发展积极献言献策,相关工作得到市委市府认可,获“中央、省属驻潍单位支持潍坊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和“潍坊市支持开放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2018-02-13/shandong/2018/0216/1122.html
-
淄博中支建立实施“每月课堂学习制度”,开展外汇管理制度规定、重点业务案例、案件查处方法等方面的全员授课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018-02-22/shandong/2018/0220/1123.html
-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管理,有序开展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交易工作,莱芜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交易工作布置会议。 下一步,莱芜市中心支局将继续为各行提供好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在全市顺利推进。 2018-01-16/shandong/2018/0116/1348.html
-
德州市中心支局组织全辖33家贸易信贷调查样本企业业务人员参加省分局贸易信贷调查视频培训。 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贸易信贷调查申报数据质量,提升了贸易信贷调查人员的工作水平。 2018-01-15/shandong/2018/0115/1349.html
-
2018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083亿元,支出14769亿元,顺差131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782亿元,支出12039亿元,顺差274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02亿元,支出2730亿元,逆差14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22亿美元,支出2132亿美元,顺差1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34亿美元,支出1738亿美元,顺差396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8亿美元,支出394亿美元,逆差20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314 190 16,083 2,322 -14,769 -2,13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742 396 14,782 2,134 -12,039 -1,738 2.服务贸易差额 -1,428 -206 贷方 1,302 188 借方 -2,730 -394 2.1加工服务差额 104 15 贷方 105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36 5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366 -53 贷方 245 35 借方 -611 -88 2.4旅行差额 -1,218 -176 贷方 230 33 借方 -1,449 -209 2.5建设差额 19 3 贷方 58 8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5 -8 贷方 16 2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26 4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9 -17 贷方 34 5 借方 -153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162 23 借方 -128 -1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51 22 贷方 373 54 借方 -221 -3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5 1 借方 -17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1 2 借方 -14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12-07/shenzhen/2018/1207/388.html